第14章
  “嗯。”容笙的神情有些闷闷不乐。
  江昭用筷子戳了两下,发现只是表层焦了,内里还是黄橙橙的,“也挺好的。”
  容笙的双眸一亮,垂下的脑袋扬了起来,眉眼之间都染上了喜悦,“真的吗?”
  江昭三两口就把焦成碳的鸡蛋给吃掉了,说实话除了有股糊味之外也没什么奇怪的味道,毕竟鸡蛋能做得难吃到哪里去,分开一块比较好的部分喂给了容笙。
  “好吃!”容笙开心地嚼着,眉飞色舞地描述着,“我今天发现鸡窝里有鸡蛋,是野鸡生的,我们把它们圈养起来,这样的话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啦!”
  江昭被容笙的笑容感染,一同笑了起来,“等回去之后我挑些鸡崽给你养。”
  “好呀好呀!”
  一共在山上呆了四天,带了满满一板车的货物趁着天还未亮的时候回去,到家时天边刚好泛起了白肚子,江昭将货物收拾了起来,怀孕的母兔子单独隔着,给它铺了很多干草。
  江昭用新鲜的野草蒸了菜馍馍,在笼子里挑选了一只肥硕的野鸡,正巧纪桂香从外头路过,眼巴巴地望着那只肥鸡,“呦,阿昭这次上山收获颇丰啊,都猎了些什么好东西?”
  “没什么,春日里本就没什么货物的。”江昭淡淡道,手脚麻利地用绳子把肥鸡捆了起来,然后关好了门叮嘱容笙好好在家,和纪桂香点头示意一下就出去了。
  容笙不喜欢纪桂香,但基本礼貌还是有的,打了一声招呼就要进屋,又被纪桂香给叫住了,“婶子还有什么事吗?”
  “阿笙啊,你们这次猎了不少山**,婶子想买一只鸡。”纪桂香笑道。
  容笙本是不想卖给纪桂香的,不过也算是下山后头一回开张,想着给江昭减轻负担了,又冲着邻里邻居的面子,选了一只还有点分量的鸡。
  纪桂香很满意这只肥鸡,眼睛贪婪得都在放光,她把容笙当傻子看,傻子哪里知道钱多钱少的,“十文钱就够了吧。”
  “……”容笙有些无语,把鸡又塞了回去,“婶子,我不单卖鸡翅膀的。”
  “嘿,你这小夫郎!”
  ***
  去里正家的时候,王香玉正在做早饭,身边站着一位容色秀丽的女子打下手,那是他们大儿子的媳妇儿,小儿子张清正抱着他满周岁的女儿在逗鸡崽子玩,和江昭打了一声招呼。
  江昭把野鸡子递给了张二婶子,“这两日劳烦婶子帮忙了,阿浩哥回来了?”
  “哎呦,就喂了几天食儿而已,不是多大的事情,阿昭这是在山里猎了不少好东西吧?”王香玉嘴都笑得合不拢了,手里掂了掂野鸡子的分量,“回了,昨天下午回的,今儿中午来吃个饭吧,把你家小夫郎也叫来。”她热情地招呼着。
  “婶子不忙,我有事儿想找阿浩哥说说。”
  “他在屋里头呢,去找他吧。”王香玉拎着鸡子塞进笼子里。
  里正家的大儿子张浩在县城的府衙里做文书,正好休沐回家了,江昭手里头的钱还不足以支撑着他去县城一趟,所以先找张浩询问一下情况。
  张浩常年待在县城,不像乡下人天天在外头风吹日晒的皮肤黑,皮肤白皙,像个白面书生,“我听说了你捡到了一个小哥儿做夫郎了?”
  “是,我来就是想问问这事。”江昭把大概的情况说了一下。
  闻言张浩的眉头紧蹙着,若是寻常走失的人可以凭借着官府公文和沿途的驿站帮忙传递信息,说明失踪者的姓名、年龄、籍贯、外貌特征以及走失的时间地点。
  不过信息传递很慢,全靠人骑马或步行,荣朝还未大面积普及普通百姓学文识字,普通人识字率低,“寻人启事”主要靠官员宣读,然后口口相传,过程漫长而缓慢。
  寻常失踪人口寻亲都困难重重,更何况是容笙这样的特殊情况,他是失忆的,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身上除了一枚护身符之外更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这无疑不是增添了曲折。
  “我们县城里也有各个镇里递上来的“寻人启事”,但真正能找到亲人的却是寥寥无几,若你那小夫郎是个会过日子的就留下吧,寻亲这事儿也是要靠运气。”张浩身为府衙看了太多这样的事情了,对容笙这种情况更是不抱有任何希望。
  “凡事都是尝试的,尽管希望渺茫。”江昭并不为所动。
  张浩见他执意如此也不好再说什么,“你给我写一份“寻亲启事”吧,我带回衙门里,万一有一丝希望呢。”
  江昭笑了笑,“多谢阿浩哥。”
  回去之后江昭就翻出了他爹娘用过的笔墨纸砚开始写寻亲启事,将容笙的名、外貌特征和当天所穿的衣服,还有那枚护身符的样式统统描述下来,一点细节都没有放过。
  容笙凑过来瞧了瞧,一点点地辨认着上面的字,“寻亲启事,名“笙”,小脸杏眼,眼下一颗小痣,两腮有梨涡……”
  江昭讶然,“你识字?”
  “我也不知道啊,就是看着这些字就自动冒进我的脑袋里了。”容笙自己也惊着了,但很快他又反应过来,一双杏眼瞪得圆溜溜的,“你又要把我丢掉了吗?”
  “没有,只是想帮你找亲人,你不是也想见自己的爹爹娘亲吗?”
  “我是想见,但我也不想和你分开。”容笙是没有记忆的,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是好是坏,所以比起没有任何回忆的父母,他更倾向于日夜相处的江昭,本能地依赖他喜欢他。
  江昭的手一顿,墨汁滴在了宣纸上,留下来一道黑漆漆的小点儿,沉闷道:“没有要分开。”
  “才不是呢,不信你了。”容笙生气地别过脸去,脸颊都气鼓了起来。
  “是真的,那你要怎么样才信我啊?”江昭勾了勾容笙的小指头,轻声细语地哄着。
  容笙想了想就转身抽出了一张信纸,指了指,“你写,笙笙和江昭永远都不分离。”
  江昭哭笑不得,但还是依言写了下来,容笙也依葫芦画瓢写下了这么句话。
  没想到容笙不仅识字,这手字写得亦是娟秀好看,一看就是正统学过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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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宝的肌肉记忆
  第14章
  普通农户一辈子都自己的名字都未必识得,每天一睁眼就是在为生计发愁,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会让自己的孩子读书识字,江昭是个意外,他的父母曾经在京城待过一段时间,自己五岁的时候才回的老家。
  江昭对五岁的记忆力不是特别深刻,他娘说自己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厨娘,而他爹是大户人家的护院,所以识得一两个字,他读书识字的能力是爹娘教的。
  可是容笙呢?
  刚捡到容笙的时候他身上穿着粗布麻衣,发丝粗糙又乱蓬蓬的,除了一张格格不入的漂亮脸蛋之外没有任何和普通农户不一样的,可是通过相处发现容笙手上没有茧子,一双小手也是细白干净,周身透露着与旁人不同的气质,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农户小哥儿,现在不仅又识字,还写得漂亮,就更加确实江昭心里的想法。
  一切迹象让江昭拼凑出来一个真相,千娇万宠着长大的小少爷被人绑架,卖给了拐子,又被拐子辗转多个地方,他想要逃跑可是失败了,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伤痕,最后一次逃跑跑到了浮玉村,又不慎摔下了山崖磕破了脑袋导致失忆。
  本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娇娇少爷啊,怎么好在小山村里过苦日子。
  容笙美滋滋地沾了点红摁在了两张纸上,又拉着江昭的手摁上了指印,心满意足地看着,“这样你就跑不掉了,你要是敢抵赖我就把你告到官府去,哼哼~”
  江昭深深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容笙,眼底的疼惜与愧疚都要溢出来了。
  “你怎么了?”容笙将手放在江昭眼前挥了挥,又把纸藏到了身后,“你可不能抵赖啊。”
  江昭回过神来,收回了目光,没有直接回答容笙的话,“明日我们去镇上集市卖货。”
  天一亮,江昭就和李家夫郎借了驴车驮着货物和容笙去了镇上集市,容笙东逛逛西逛逛的,每家铺面都要去瞧一瞧,可又空手而归,江昭还以为他没有银钱了,给他塞了二三十个铜板子。
  “我不要,我有的。”容笙晃了晃他腰间的小荷包,“哗啦”直响,然后又又游到了一家草编摊上去了。
  江昭把铺位放在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门口,之前店家程刻上山的时候不慎摔断了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还好是江昭路过把他一路背回来的,程刻心里一直感激着,就把门口的那块地辟出来专门给江昭卖货。
  东西都收拾好后,江昭正准备进去和程刻打声招呼,没成想程刻就先出来了,满脸喜色,“江老弟啊可有些日子没来了,听说都成亲了啊,恭喜恭喜!”
  “是,这是我家夫郎。”江昭侧了侧身子,露出了容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