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包间里亮着灯,光线打的很暗,烟酒味弥漫。
最里边落着一排沙发,真皮的沙发,在这个镇上是稀罕物。
郁临就坐在沙发上,蹙着眉打瞌睡,他皮肤很白,躺在深色的沙发上,眉眼漂亮安静,细长手指落在沙发扶手上,轻阖着眼,干净的像个艺术家。
他醉的不成样子,眼皮都泛着红,周围人和他说话,他也听不清楚,只轻轻蹙眉,间或摇头。
有人伸手,一边叫他临哥,一边想故作亲昵去搂他的肩膀。
还没碰上,沈昼走过去,避开想搂他的人,俯身下去,淡淡问:“郁临,我来了,你跟我走么?”
醉的发晕的人轻阖眼皮,黑发垂在前额,没有回答。
在场人都知道,这少爷追了冥顽不化的沈昼好几个月,如今让人随叫随到,乖的跟狗一样,这是把人拿下了。
但少爷毕竟是少爷,如今看来,压根没给这穷光蛋当回事,周围人看着,顿时发出惊天动地的笑。
沈昼漆黑的眉眼落在灯光下,动也不动,并不在意。
见郁临不应,他直起身,转身要走。
没等他动,垂在身侧的手忽然被人抓住,沈昼转身,微微皱眉,沙发上的男生睫毛轻颤,没有意识,但手指轻抬,紧紧握住了他的。
他嘴唇轻抿,眼皮阖着,依赖又无意识叫他:“沈昼……”
-
如果郁临醒着,会知道他正在剧情中的重要节点。
作为是非不分的人渣炮灰,郁少爷追到男朋友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人叫来给他当狗。
沈昼心高气傲,内心倍感屈辱,正是因为这件事埋下种子,在不堪忍受后才毅然决然和原主分道扬镳。
原主也成功错过了本世界第一金大腿,结局惨淡。
包间里,沈昼动了一下,没挣掉郁临抓着自己不放的手,沉默片刻,俯身把人抱起来,踢开门走了。
他本身就不好惹,怀里还抱着名义上是男朋友的少爷,其他人愣了愣,一时间也不好拦,精心准备的闹剧只好草草收场。
水母系统被郁临委托调查谢夷白数据,本来在系统空间休眠,见到情况不对,战战兢兢爬出来看。
这个故事的一开始发生在小县城里。
小县城设施老化,有些地面连水泥都没铺平,路灯更是时有时无。
沈昼把人带出乌烟瘴气的迪厅,走出灯火通明的娱乐街后,便只能靠着月色和挂在电线上的灯泡前行。
刚开春,天气还有些冷,灯泡光线苍白明亮。
以沈昼的聪明,已经觉察出这是个针对他设下的局,虽然抱着郁临,脸色却十分冷漠,看起来没有任何温度。
系统急得团团转,怕他偷偷报复,不住在脑海里叫着郁临快醒。
只是这具身体酒量十分差劲,郁临只觉得头疼,听不清楚周围在说什么。
吵的久了,他实在难受,脑袋轻轻抬起,往沈昼脖子里埋。
“很疼。”他小声说,“小点声好吗?”
小水母顿时噤声,沈昼前行的脚步一顿。
“哪疼?”沈昼抬手,把搭在人身上的外套裹紧,揉了一下郁临的头,手指轻抬,想把男生从自己脖子里剥出来。
不等他动,郁临仿佛清醒一点,睫毛轻抬,疑惑地偏头,盯着他的脖子半晌。
他觉得熟悉,认真的打量这个位置片刻,随即舒服地埋了进去。
还蹭了蹭。
“……”
沈昼沉默,停在原地,喉结轻滚,抓着他衣领的手指轻顿,半晌,手指松开,把人往怀里抱了抱。
温热的吐息垂在耳侧,仿佛从来冷硬的心也柔软了片刻。
沈昼无从解释自己奇怪的反应。
他皱眉,在月光深凉的夜晚里站了许久。
但没关系,今夜一过,他们不会再有任何的关系。
-
因为醉鬼的轻哼,沈昼抱着人不熟练地哄了半宿,撸猫似的,才让人安静下来,找到钥匙,把人送回家睡。
郁临不知道发生什么,在早晨醒来,只感觉宿醉后头还是疼,但是比昨天刚来时要好很多。
他起身,轻按额角,微微垂眼抵挡太阳光,还没有完全醒。
他拢着几乎把他整个人裹起来的柔软被子,小水母已经眼泪汪汪扑上来,告诉他昨天的经过:“最后他把你抱回来安置好,头也不回走了,都没多看咱们一眼!”
小系统战战兢兢,在半空中来回踱步,心生绝望:“坏了,临临,完蛋了,早知道就换个节点传送了,你说咱们是不是一来就把主角得罪了。”
郁临:“……”
他记不清昨晚的经过,在系统的絮叨声里,头疼的翻开剧本。
剧本发生在千禧年,一个叫做柳河县的地方,主角是沈昼。
柳河县总体面积不大,人口稠密,中心街一条商铺,零星散落在横贯镇中的水边,镇上家家户户都相互相熟。
镇上居民大多不富裕,只有郁家的在做外生意,成了大老板,他留在家的儿子就成了人人追捧的少爷。
少爷手里不缺零花钱,但没人管教,久而久之,吸引一大批狐朋狗友。
一群混混哄着他玩,一开始是跟人打架喝酒,后来慢慢不上学,成日逃课,闯祸,然后叫人给他打掩护。
县里人对他敬而远之,见他就绕道走,而沈昼,则是一个当之无愧的龙傲天男主,也是废物少爷的对照组。
柳河镇流水弯弯,杨柳低柔,两个人年龄相似,各自境况天差地别。
沈昼家里很穷,自小一个人生活,小时候被寄养在叔叔家,叔叔搬进市里后,没带他,只把他留在县城。
沈昼便自己打些零工过活。
沈昼的少年时代,贫穷,苍白,朝不保夕,因为年轻,势单力薄,众人对他皆刻薄,练就一身铜皮铁骨。
他忙着奔波过活,没怎么少爷,少爷却对他使了坏心眼,见不得他那副谁都不放眼里的死样子,缠着他跟他谈朋友。
沈昼不知道什么是两个男生谈朋友,但少爷是第一个对他表达喜欢的人。
那是一种陌生的感情。
追了几个月,又是送花又是甜言蜜语,少爷潇洒浪漫,打动了沈昼的铁石心肠,把人追到手。
沈昼没跟人谈过对象,也不知道性格恶劣的少爷只是想耍他玩,把他追到手,只是想在朋友面前羞辱他,把他踩在脚底。
沈昼骨子里有男人应该顶天立地的传统思想,因此面对对象的打骂嘲笑,虽不舒服,也并不反抗,忍耐下来。
结果郁家一朝变天,小少爷卷了他的所有钱,跟人跑了。
没过几年,凭借良好的商业嗅觉,沈昼扶摇直上,成为商界大鳄。
小少爷却被骗光财产,死在外地。
郁临这次便是这个前男友的角色。
“……”
他头疼的按一下额角,罕见的觉得棘手:“你是说,昨天我已经把沈昼叫过来,让其他人欺负他了?”
“嗯!!”小水母连连点头,“他们说的话可难听了,沈昼一直被欺负。”
郁临的记忆不是特别清楚:“后来呢…”
水母眼泪汪汪:“后来你把他也欺负了,他想把你放回去睡,你抱着不让,一直让他抱着你,他走的时候胳膊都僵了。”
郁临:“……”
我吗?
第34章 贫穷大佬的恶毒前男友(二)
小水母讲解的时候,郁临正被人叫到沈昼工作的地方,临水而坐。
旁边几个黄毛吞云吐雾,时不时发出怪笑,水里倒映着树的影子。
耳侧一道讥讽声音与昨晚重合:“临哥,你昨晚怎么睡着了。”
又问:“你真跟沈昼谈啊,可是他男的,你不觉得变态吗?”
黄毛叼着烟吞云吐雾。
这个剧本情况特殊,在剧情一开始,沈昼便已经是晋南省功成名就,白手起家的商业大鳄。
他作风低调,为人滴水不漏,几乎找不到什么切入点,商场上也是雷厉风行,手段十分狠辣。
只有在寥寥数语的回忆里,有人提到过他少年时被一个金玉其外的草包少爷骗过感情,作弄羞辱。
“……”
柳河县的早春微寒,河里似乎还带着冰碴。
郁临偏头,隔着水线往对岸看,他有点近视,轻轻眯眼,才看得清楚对方水岸边有名少年。
男生穿着黑色背心,骨骼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身躯修长,肌肉结实有力。
他正弯腰搬一箱零件,小卖部人声嘈杂,他弓着腰,似乎有所觉察,偏头过来,一双眉眼漆黑锋利,剐得人生疼。
郁临被他看个正着,两人对视,郁临顿一下,对他轻轻点了点头。
沈昼眉心轻蹙,不知想到什么,转身放下箱子,往小卖部走。
这个时候通讯还不发达,时兴东西大多流行在省城,因叔叔一家的关系,沈昼经常会省城批发一些东西回来卖。
最里边落着一排沙发,真皮的沙发,在这个镇上是稀罕物。
郁临就坐在沙发上,蹙着眉打瞌睡,他皮肤很白,躺在深色的沙发上,眉眼漂亮安静,细长手指落在沙发扶手上,轻阖着眼,干净的像个艺术家。
他醉的不成样子,眼皮都泛着红,周围人和他说话,他也听不清楚,只轻轻蹙眉,间或摇头。
有人伸手,一边叫他临哥,一边想故作亲昵去搂他的肩膀。
还没碰上,沈昼走过去,避开想搂他的人,俯身下去,淡淡问:“郁临,我来了,你跟我走么?”
醉的发晕的人轻阖眼皮,黑发垂在前额,没有回答。
在场人都知道,这少爷追了冥顽不化的沈昼好几个月,如今让人随叫随到,乖的跟狗一样,这是把人拿下了。
但少爷毕竟是少爷,如今看来,压根没给这穷光蛋当回事,周围人看着,顿时发出惊天动地的笑。
沈昼漆黑的眉眼落在灯光下,动也不动,并不在意。
见郁临不应,他直起身,转身要走。
没等他动,垂在身侧的手忽然被人抓住,沈昼转身,微微皱眉,沙发上的男生睫毛轻颤,没有意识,但手指轻抬,紧紧握住了他的。
他嘴唇轻抿,眼皮阖着,依赖又无意识叫他:“沈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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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郁临醒着,会知道他正在剧情中的重要节点。
作为是非不分的人渣炮灰,郁少爷追到男朋友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人叫来给他当狗。
沈昼心高气傲,内心倍感屈辱,正是因为这件事埋下种子,在不堪忍受后才毅然决然和原主分道扬镳。
原主也成功错过了本世界第一金大腿,结局惨淡。
包间里,沈昼动了一下,没挣掉郁临抓着自己不放的手,沉默片刻,俯身把人抱起来,踢开门走了。
他本身就不好惹,怀里还抱着名义上是男朋友的少爷,其他人愣了愣,一时间也不好拦,精心准备的闹剧只好草草收场。
水母系统被郁临委托调查谢夷白数据,本来在系统空间休眠,见到情况不对,战战兢兢爬出来看。
这个故事的一开始发生在小县城里。
小县城设施老化,有些地面连水泥都没铺平,路灯更是时有时无。
沈昼把人带出乌烟瘴气的迪厅,走出灯火通明的娱乐街后,便只能靠着月色和挂在电线上的灯泡前行。
刚开春,天气还有些冷,灯泡光线苍白明亮。
以沈昼的聪明,已经觉察出这是个针对他设下的局,虽然抱着郁临,脸色却十分冷漠,看起来没有任何温度。
系统急得团团转,怕他偷偷报复,不住在脑海里叫着郁临快醒。
只是这具身体酒量十分差劲,郁临只觉得头疼,听不清楚周围在说什么。
吵的久了,他实在难受,脑袋轻轻抬起,往沈昼脖子里埋。
“很疼。”他小声说,“小点声好吗?”
小水母顿时噤声,沈昼前行的脚步一顿。
“哪疼?”沈昼抬手,把搭在人身上的外套裹紧,揉了一下郁临的头,手指轻抬,想把男生从自己脖子里剥出来。
不等他动,郁临仿佛清醒一点,睫毛轻抬,疑惑地偏头,盯着他的脖子半晌。
他觉得熟悉,认真的打量这个位置片刻,随即舒服地埋了进去。
还蹭了蹭。
“……”
沈昼沉默,停在原地,喉结轻滚,抓着他衣领的手指轻顿,半晌,手指松开,把人往怀里抱了抱。
温热的吐息垂在耳侧,仿佛从来冷硬的心也柔软了片刻。
沈昼无从解释自己奇怪的反应。
他皱眉,在月光深凉的夜晚里站了许久。
但没关系,今夜一过,他们不会再有任何的关系。
-
因为醉鬼的轻哼,沈昼抱着人不熟练地哄了半宿,撸猫似的,才让人安静下来,找到钥匙,把人送回家睡。
郁临不知道发生什么,在早晨醒来,只感觉宿醉后头还是疼,但是比昨天刚来时要好很多。
他起身,轻按额角,微微垂眼抵挡太阳光,还没有完全醒。
他拢着几乎把他整个人裹起来的柔软被子,小水母已经眼泪汪汪扑上来,告诉他昨天的经过:“最后他把你抱回来安置好,头也不回走了,都没多看咱们一眼!”
小系统战战兢兢,在半空中来回踱步,心生绝望:“坏了,临临,完蛋了,早知道就换个节点传送了,你说咱们是不是一来就把主角得罪了。”
郁临:“……”
他记不清昨晚的经过,在系统的絮叨声里,头疼的翻开剧本。
剧本发生在千禧年,一个叫做柳河县的地方,主角是沈昼。
柳河县总体面积不大,人口稠密,中心街一条商铺,零星散落在横贯镇中的水边,镇上家家户户都相互相熟。
镇上居民大多不富裕,只有郁家的在做外生意,成了大老板,他留在家的儿子就成了人人追捧的少爷。
少爷手里不缺零花钱,但没人管教,久而久之,吸引一大批狐朋狗友。
一群混混哄着他玩,一开始是跟人打架喝酒,后来慢慢不上学,成日逃课,闯祸,然后叫人给他打掩护。
县里人对他敬而远之,见他就绕道走,而沈昼,则是一个当之无愧的龙傲天男主,也是废物少爷的对照组。
柳河镇流水弯弯,杨柳低柔,两个人年龄相似,各自境况天差地别。
沈昼家里很穷,自小一个人生活,小时候被寄养在叔叔家,叔叔搬进市里后,没带他,只把他留在县城。
沈昼便自己打些零工过活。
沈昼的少年时代,贫穷,苍白,朝不保夕,因为年轻,势单力薄,众人对他皆刻薄,练就一身铜皮铁骨。
他忙着奔波过活,没怎么少爷,少爷却对他使了坏心眼,见不得他那副谁都不放眼里的死样子,缠着他跟他谈朋友。
沈昼不知道什么是两个男生谈朋友,但少爷是第一个对他表达喜欢的人。
那是一种陌生的感情。
追了几个月,又是送花又是甜言蜜语,少爷潇洒浪漫,打动了沈昼的铁石心肠,把人追到手。
沈昼没跟人谈过对象,也不知道性格恶劣的少爷只是想耍他玩,把他追到手,只是想在朋友面前羞辱他,把他踩在脚底。
沈昼骨子里有男人应该顶天立地的传统思想,因此面对对象的打骂嘲笑,虽不舒服,也并不反抗,忍耐下来。
结果郁家一朝变天,小少爷卷了他的所有钱,跟人跑了。
没过几年,凭借良好的商业嗅觉,沈昼扶摇直上,成为商界大鳄。
小少爷却被骗光财产,死在外地。
郁临这次便是这个前男友的角色。
“……”
他头疼的按一下额角,罕见的觉得棘手:“你是说,昨天我已经把沈昼叫过来,让其他人欺负他了?”
“嗯!!”小水母连连点头,“他们说的话可难听了,沈昼一直被欺负。”
郁临的记忆不是特别清楚:“后来呢…”
水母眼泪汪汪:“后来你把他也欺负了,他想把你放回去睡,你抱着不让,一直让他抱着你,他走的时候胳膊都僵了。”
郁临:“……”
我吗?
第34章 贫穷大佬的恶毒前男友(二)
小水母讲解的时候,郁临正被人叫到沈昼工作的地方,临水而坐。
旁边几个黄毛吞云吐雾,时不时发出怪笑,水里倒映着树的影子。
耳侧一道讥讽声音与昨晚重合:“临哥,你昨晚怎么睡着了。”
又问:“你真跟沈昼谈啊,可是他男的,你不觉得变态吗?”
黄毛叼着烟吞云吐雾。
这个剧本情况特殊,在剧情一开始,沈昼便已经是晋南省功成名就,白手起家的商业大鳄。
他作风低调,为人滴水不漏,几乎找不到什么切入点,商场上也是雷厉风行,手段十分狠辣。
只有在寥寥数语的回忆里,有人提到过他少年时被一个金玉其外的草包少爷骗过感情,作弄羞辱。
“……”
柳河县的早春微寒,河里似乎还带着冰碴。
郁临偏头,隔着水线往对岸看,他有点近视,轻轻眯眼,才看得清楚对方水岸边有名少年。
男生穿着黑色背心,骨骼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身躯修长,肌肉结实有力。
他正弯腰搬一箱零件,小卖部人声嘈杂,他弓着腰,似乎有所觉察,偏头过来,一双眉眼漆黑锋利,剐得人生疼。
郁临被他看个正着,两人对视,郁临顿一下,对他轻轻点了点头。
沈昼眉心轻蹙,不知想到什么,转身放下箱子,往小卖部走。
这个时候通讯还不发达,时兴东西大多流行在省城,因叔叔一家的关系,沈昼经常会省城批发一些东西回来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