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这个时候是饭点,附近都没人,小心一点就不会被发现。
只不过,叶临可以轻松跳下去,而梁文乐就很困难了,光是正常行走都费劲。
叶临只好先跳下去,展开手臂鼓励他:“你跳下来,我会接住你的。要快点,三分钟后就会有人过来。”
梁文乐扶着栏杆往下看去,眼前一黑,感觉自己会昏死在这里,双腿都在颤抖。
可是底下是叶临的脸,还是毫不犹豫地往下跳去。
叶临读初中的时候经常翻墙,没少接应过兄弟,精准地预判梁文乐的落地位置,伸出手去接。
但是他低估了梁文乐的体重,接到的瞬间就被砸得跪倒在地,手臂被拉扯得生疼。
“啧!”叶临低声痛呼,还是忍着痛将梁文乐拉起来,朝着旁边的灌木丛里躲去。
还好他有陈琳瑜给的详细信息,能够准确地避开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沿着灌木丛往东南角走,就是一条藏在森林中的小路。只要全程低头躬腰行进,就能遮掩住身形,避免外人发现。
梁文乐被叶临拽着前进,脚上经常踩到碎石子,几欲摔倒,脸上被叶子刮得辣疼,像是潜入森林海洋,快要窒息。
这是*他第一次尝到这种坚酸辛苦,可是只要感觉到叶临手心里的温度,就感觉要飘起来,像个爱心气球,只跟随着牵绳子的人。
光影在树荫中模糊,叶临的背影是坚毅的,哪怕肩膀撞到地面都没有抱怨,还在前面继续跑,速度不快不慢,很稳定。
花了五六分钟才穿过灌木丛,到了稍微宽敞的地方。
梁文乐累得快要昏过去,靠着叶临的肩膀低头喘。气,脸色稍微红润了一些。
这是位于山腰的某处树林,非常密集,可以遮挡大部分的视线。
叶临揉了揉胳膊,指着右手边:“山下的大道有人,不能走。我们沿着这里往下,走人少的道,再回市里。”
梁文乐抓着他的袖子,低声道:“不要回市里,先随便找条路出去。”
叶临答应他的要求,抬手去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只是身体虚弱。先找个小店,让你喝点粥。”
梁文乐抬眼去看他,嘴角微微上扬:“你担心我啊?”
叶临无奈地叹气:“肯定担心,你饿死了,我怎么办?”
梁文乐心里甜滋滋的,感觉整个人都被泡进蜜罐里,什么困难都不怕了。
只是休息片刻,他们就继续前进,沿着叶临的来时路下山。
到了山下的小路,撇开杂草和树枝,就能看见一辆黑色的摩托车。
这辆摩托车的车身还有蓝色的火焰纹路,线条彰显着力量与野性,像是黑夜里的疾风。
叶临取下后座上的安全头盔,亲手帮梁文乐戴上,系紧带子,贴心叮嘱:“待会儿抱紧我,从这里好出去。”
梁文乐戴上黑色头盔,脸上的混血感更强,像个bjd娃娃:“你怎么不戴头盔?”
叶临抬脚松开刹车,翻身跨坐上去,示意梁文乐坐到后面:“不需要。”
梁文乐在后面坐下来,就看到叶临用外套把他们的腰系在一起,避免他没力气松开手,坐不稳。
摩托车发动的瞬间,就像是子弹射出去,周围的景物都拉出残影,不断有强大的风打在脸上,像是被刀子割,耳边还有噪音。
梁文乐坐不惯摩托车,忍不住发问。
“你为什么不开别的车过来接,非要开这辆摩托。”
“大少爷,四轮的太扎眼了,就这辆越野摩托车好混进来接你。”
“不许叫我大少爷,要叫文乐。”
“好嘞文乐,坐稳了,接下来有个弯道要过。”
梁文乐乖乖地搂住叶临的腰,靠着肩膀听彼此的心跳声交织。
摩托车压弯的时候人身会随着倾斜,有种撕裂的错觉,会产生恐惧感。
稍有不慎,人就会被甩出去。
风速增强,吹得耳边在震动,有种跟死神较量的错觉。
梁文乐的肾上腺素上升,下意识地搂进叶临的腰,紧紧地依靠着面前这个人。
叶临驾驶摩托车的技术熟练,像是一道闪电,眨眼间就过弯,毫发无损。
紧接着又抄近路,闯进溪边的碎石小路,再回到正常的马路上。
梁文乐也喜欢赛车,他看得出叶临的技术纯熟,胆大细心,会挑选最好的角度,提前操控方向。
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非常平稳,不会颠簸。
猛然想起,之前在赛车场上。
他让叶临坐在旁边,后面叶临的脸色逐渐难看,应该是嫌弃他技术差,但是没说出来吧。
叶临就是这样温柔体贴,时刻照顾着他的自尊心,绝对不会让他受伤。
梁文乐越想越喜欢,感觉自己遇到了真正的幸福。
他觉得自己确实是被神明眷顾,能够得到一个完美的恋人。
好想就这样跟叶临一直过下去,永远不分开。
梁文乐闭上眼睛,闻着叶临身上的气味,已经开始幻想他们未来的美好生活。
风轻,云柔,大片的花海,以及拥吻的他们。
他情不自禁地大喊出来:“叶临,我们私奔吧,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再也不回头了。”
叶临听到他的声音,愣了片刻才回答:“私奔吗?”
梁文乐的心情亢奋,回忆自己看过的无数个爱情电影:“对,私奔!逃到天涯海角,逃到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叶临感觉他应该是饿疯了,精神不正常,只好劝说:“哎呀,现在交通发达,哪有什么天涯海角?顶多出去散散心,过段时间看梁家的反应,再做打算。”
梁文乐靠在他的肩头,不满地反驳:“就是私奔,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谁也不能阻止我们相爱!”
算了吧,只要大少爷开心就好,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叶临劝不动,干脆附和:“好,就私奔。”
梁文乐大声笑起来,像个开心的傻子:“嘿嘿嘿,我好高兴啊,在18岁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了!”
“我也很幸运,可以遇到文乐。”
摩托车停在一家面馆门口,这里是个热闹的小县城,熙熙攘攘,到处都是冒着白气的小吃摊。
叶临进了一家夫妻面馆,里面还有个小学生在写作业。他告诉老板,自己的朋友很久没吃饭,要求口味很淡,好消化的粥。
老板看梁文乐衣着不凡,脸色苍白,不明白有钱人为什么会吃不饱饭。
但他太懂这种饿了很久的人应该吃什么,很快就去后厨准备。
叶临让梁文乐坐下来,给他倒了热水,指着门口叮嘱:“我去找个地方停车,你在这里等我,别乱跑。”
梁文乐哼了一声:“我才不会乱跑,你少拿这种跟小孩说话的语气!”
实际上,他在叶临眼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毕竟,只有小孩子才会用绝食来威胁爸妈。
叶临没办法,只好附和,再出去。
面馆里有很多人都在观察梁文乐,觉得他长得像外国人,很新奇。
梁文乐不喜欢被人观察,一一瞪回去,才慢慢地喝粥,吃配菜。
这粥不够香,菜也不好吃,店里还没有精致气派的包厢。
要不是叶临带他过来,这辈子都不可能踏入这种地方。
梁文乐默默地抱怨,还是把粥和配菜都吃光了,肚子总算舒服了。
叶临回来的时候已经买了新头盔,还拎着三个袋子。
分别装的几件新衣服,糖葫芦,新手机。
新衣服很普通,剪裁随意,版型一般,材质还是聚酯纤维。
梁文乐嫌弃地翻动衣服,低声吐槽:“怎么买这些丑衣服?”
叶临拿出糖葫芦剥开包装纸,递给他:“你不是要去外地吗,路上肯定要换衣服,凑合穿吧。”
糖葫芦有晶莹的糖衣,里面是大颗草莓和葡萄,看起来很甜。
梁文乐接过来尝了一口,有点嫌弃地皱眉,但想到这是叶临帮他买的,还是全部都吃完。
叶临盯着他吃完,眼睛里有光,像是糖葫芦表面的光泽:“你果然很喜欢吃甜的,后面我看看还有什么甜的,都买给你吃。”
梁文乐把竹签扔进垃圾桶里,骄傲地微微昂起头:“我也不是很喜欢吃甜的了。”
叶临懒得辩驳,拿出手机递过去:“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梁文乐放大地图,看到一个地名“心怡”,果断选择:“就去这里。”
叶临看着距离预估:“那今天是到不了,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出发。”
梁文乐打开他新买的手机,用着不顺手,干脆放下来,不想多看。
离开面馆后,他们不敢住酒店,上交身份证会被梁家发现。
叶临很擅长跟这些县城男人们打交道,送烟喝酒,花钱说了些好话,就获得一个房子。
房子有一百平,在梁文乐眼里太过狭窄,刚进门就嫌弃。
只不过,叶临可以轻松跳下去,而梁文乐就很困难了,光是正常行走都费劲。
叶临只好先跳下去,展开手臂鼓励他:“你跳下来,我会接住你的。要快点,三分钟后就会有人过来。”
梁文乐扶着栏杆往下看去,眼前一黑,感觉自己会昏死在这里,双腿都在颤抖。
可是底下是叶临的脸,还是毫不犹豫地往下跳去。
叶临读初中的时候经常翻墙,没少接应过兄弟,精准地预判梁文乐的落地位置,伸出手去接。
但是他低估了梁文乐的体重,接到的瞬间就被砸得跪倒在地,手臂被拉扯得生疼。
“啧!”叶临低声痛呼,还是忍着痛将梁文乐拉起来,朝着旁边的灌木丛里躲去。
还好他有陈琳瑜给的详细信息,能够准确地避开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沿着灌木丛往东南角走,就是一条藏在森林中的小路。只要全程低头躬腰行进,就能遮掩住身形,避免外人发现。
梁文乐被叶临拽着前进,脚上经常踩到碎石子,几欲摔倒,脸上被叶子刮得辣疼,像是潜入森林海洋,快要窒息。
这是*他第一次尝到这种坚酸辛苦,可是只要感觉到叶临手心里的温度,就感觉要飘起来,像个爱心气球,只跟随着牵绳子的人。
光影在树荫中模糊,叶临的背影是坚毅的,哪怕肩膀撞到地面都没有抱怨,还在前面继续跑,速度不快不慢,很稳定。
花了五六分钟才穿过灌木丛,到了稍微宽敞的地方。
梁文乐累得快要昏过去,靠着叶临的肩膀低头喘。气,脸色稍微红润了一些。
这是位于山腰的某处树林,非常密集,可以遮挡大部分的视线。
叶临揉了揉胳膊,指着右手边:“山下的大道有人,不能走。我们沿着这里往下,走人少的道,再回市里。”
梁文乐抓着他的袖子,低声道:“不要回市里,先随便找条路出去。”
叶临答应他的要求,抬手去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只是身体虚弱。先找个小店,让你喝点粥。”
梁文乐抬眼去看他,嘴角微微上扬:“你担心我啊?”
叶临无奈地叹气:“肯定担心,你饿死了,我怎么办?”
梁文乐心里甜滋滋的,感觉整个人都被泡进蜜罐里,什么困难都不怕了。
只是休息片刻,他们就继续前进,沿着叶临的来时路下山。
到了山下的小路,撇开杂草和树枝,就能看见一辆黑色的摩托车。
这辆摩托车的车身还有蓝色的火焰纹路,线条彰显着力量与野性,像是黑夜里的疾风。
叶临取下后座上的安全头盔,亲手帮梁文乐戴上,系紧带子,贴心叮嘱:“待会儿抱紧我,从这里好出去。”
梁文乐戴上黑色头盔,脸上的混血感更强,像个bjd娃娃:“你怎么不戴头盔?”
叶临抬脚松开刹车,翻身跨坐上去,示意梁文乐坐到后面:“不需要。”
梁文乐在后面坐下来,就看到叶临用外套把他们的腰系在一起,避免他没力气松开手,坐不稳。
摩托车发动的瞬间,就像是子弹射出去,周围的景物都拉出残影,不断有强大的风打在脸上,像是被刀子割,耳边还有噪音。
梁文乐坐不惯摩托车,忍不住发问。
“你为什么不开别的车过来接,非要开这辆摩托。”
“大少爷,四轮的太扎眼了,就这辆越野摩托车好混进来接你。”
“不许叫我大少爷,要叫文乐。”
“好嘞文乐,坐稳了,接下来有个弯道要过。”
梁文乐乖乖地搂住叶临的腰,靠着肩膀听彼此的心跳声交织。
摩托车压弯的时候人身会随着倾斜,有种撕裂的错觉,会产生恐惧感。
稍有不慎,人就会被甩出去。
风速增强,吹得耳边在震动,有种跟死神较量的错觉。
梁文乐的肾上腺素上升,下意识地搂进叶临的腰,紧紧地依靠着面前这个人。
叶临驾驶摩托车的技术熟练,像是一道闪电,眨眼间就过弯,毫发无损。
紧接着又抄近路,闯进溪边的碎石小路,再回到正常的马路上。
梁文乐也喜欢赛车,他看得出叶临的技术纯熟,胆大细心,会挑选最好的角度,提前操控方向。
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非常平稳,不会颠簸。
猛然想起,之前在赛车场上。
他让叶临坐在旁边,后面叶临的脸色逐渐难看,应该是嫌弃他技术差,但是没说出来吧。
叶临就是这样温柔体贴,时刻照顾着他的自尊心,绝对不会让他受伤。
梁文乐越想越喜欢,感觉自己遇到了真正的幸福。
他觉得自己确实是被神明眷顾,能够得到一个完美的恋人。
好想就这样跟叶临一直过下去,永远不分开。
梁文乐闭上眼睛,闻着叶临身上的气味,已经开始幻想他们未来的美好生活。
风轻,云柔,大片的花海,以及拥吻的他们。
他情不自禁地大喊出来:“叶临,我们私奔吧,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再也不回头了。”
叶临听到他的声音,愣了片刻才回答:“私奔吗?”
梁文乐的心情亢奋,回忆自己看过的无数个爱情电影:“对,私奔!逃到天涯海角,逃到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叶临感觉他应该是饿疯了,精神不正常,只好劝说:“哎呀,现在交通发达,哪有什么天涯海角?顶多出去散散心,过段时间看梁家的反应,再做打算。”
梁文乐靠在他的肩头,不满地反驳:“就是私奔,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谁也不能阻止我们相爱!”
算了吧,只要大少爷开心就好,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叶临劝不动,干脆附和:“好,就私奔。”
梁文乐大声笑起来,像个开心的傻子:“嘿嘿嘿,我好高兴啊,在18岁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了!”
“我也很幸运,可以遇到文乐。”
摩托车停在一家面馆门口,这里是个热闹的小县城,熙熙攘攘,到处都是冒着白气的小吃摊。
叶临进了一家夫妻面馆,里面还有个小学生在写作业。他告诉老板,自己的朋友很久没吃饭,要求口味很淡,好消化的粥。
老板看梁文乐衣着不凡,脸色苍白,不明白有钱人为什么会吃不饱饭。
但他太懂这种饿了很久的人应该吃什么,很快就去后厨准备。
叶临让梁文乐坐下来,给他倒了热水,指着门口叮嘱:“我去找个地方停车,你在这里等我,别乱跑。”
梁文乐哼了一声:“我才不会乱跑,你少拿这种跟小孩说话的语气!”
实际上,他在叶临眼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毕竟,只有小孩子才会用绝食来威胁爸妈。
叶临没办法,只好附和,再出去。
面馆里有很多人都在观察梁文乐,觉得他长得像外国人,很新奇。
梁文乐不喜欢被人观察,一一瞪回去,才慢慢地喝粥,吃配菜。
这粥不够香,菜也不好吃,店里还没有精致气派的包厢。
要不是叶临带他过来,这辈子都不可能踏入这种地方。
梁文乐默默地抱怨,还是把粥和配菜都吃光了,肚子总算舒服了。
叶临回来的时候已经买了新头盔,还拎着三个袋子。
分别装的几件新衣服,糖葫芦,新手机。
新衣服很普通,剪裁随意,版型一般,材质还是聚酯纤维。
梁文乐嫌弃地翻动衣服,低声吐槽:“怎么买这些丑衣服?”
叶临拿出糖葫芦剥开包装纸,递给他:“你不是要去外地吗,路上肯定要换衣服,凑合穿吧。”
糖葫芦有晶莹的糖衣,里面是大颗草莓和葡萄,看起来很甜。
梁文乐接过来尝了一口,有点嫌弃地皱眉,但想到这是叶临帮他买的,还是全部都吃完。
叶临盯着他吃完,眼睛里有光,像是糖葫芦表面的光泽:“你果然很喜欢吃甜的,后面我看看还有什么甜的,都买给你吃。”
梁文乐把竹签扔进垃圾桶里,骄傲地微微昂起头:“我也不是很喜欢吃甜的了。”
叶临懒得辩驳,拿出手机递过去:“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梁文乐放大地图,看到一个地名“心怡”,果断选择:“就去这里。”
叶临看着距离预估:“那今天是到不了,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出发。”
梁文乐打开他新买的手机,用着不顺手,干脆放下来,不想多看。
离开面馆后,他们不敢住酒店,上交身份证会被梁家发现。
叶临很擅长跟这些县城男人们打交道,送烟喝酒,花钱说了些好话,就获得一个房子。
房子有一百平,在梁文乐眼里太过狭窄,刚进门就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