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越想越不服气,必须得想办法证明自己!
梁文乐在心里酝酿了计划,启动车子朝着别墅开去。
为了给叶临一个惊喜,这段时间他都没有回别墅,经常早出晚归,连课都翘掉。
叶临乐得轻松,可以趁机多去医院看顾嘉致,还能够抽空出监管梵星的运作情况。
没了顾嘉致后,沈邵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厉害的高手,大大地提升了市场部的工作效率,月流水破百万。
不过这些高手的费用太高,属实肉疼。
沈邵经常会怀念便宜好用的大学生顾嘉致,看到叶临就会吐槽公司的费用紧张,需要加钱。
叶临一般会跟他讨价还价,最后给个折中的数字,双方都能接受。
这天讨论完研发部的预算,叶临口干舌燥,在沙发坐下来,喝了沈邵办公室里的茶水。
很淡的味道,跟白开水一样,勉强能接受。
沙发背靠着窗户,能够感受到外面的紫外线强度,感觉站三个小时,都会变黑。
沈邵拿出遥控关上窗帘,在沙发对面坐下来,拿起茶杯喝了一小口。
办公室里的光线变暗,光线被窗帘过滤,变得柔和,打在沈邵的脸上,就像是蒙上了最薄的轻纱。
沈邵的五官分布均匀,鼻梁直挺,下颌方正,线条不过分锋利硬朗,反而收放有度,尽显东方的内敛,十分耐看。
刚好,他穿着烟灰色的定制西装,额前碎发微卷向两边分开,露出饱满的额头。还戴了一副金属边框眼镜,身上的儒雅气息更浓。
光是看这张脸,还以为是那个大学的文学系教授,哪里会想到会是个癖好特殊的斯文败类。
叶临漫不经心地扫过沈邵的脸,感觉妈妈辈肯定很喜欢他这种长相,接着就想到梁文乐那张过分张扬明艳的脸。
以前还能跟顾嘉致吐槽梁文乐,但顾嘉致失忆后就说不了太多话,现在也只能找沈邵吐槽了。
叶临把茶杯放在桌子上:“你说3岁的差距很大吗?”
沈邵看他神情忧愁,估计是在梁文乐哪里吃了苦头,直接开问:“说吧,梁文乐又怎么了?”
叶临嫌弃地把梁文乐的所作所为都说了一遍,气愤地吐槽:“你说,15岁和18岁怎么能一样呢,完全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成熟的气息,感觉像个中学生,无语!”
沈邵早有预料,轻声笑起来:“18岁的男人本来就很幼稚。
梁文乐又是从小被宠到大,身边人都惯着他,没吃过苦,当然像个没长大的小孩。你信不信,他18岁是这样,28岁还是这样,幼稚愚蠢。”
叶临苦着脸点头:“信,我太信了,真的好弱智!”
沈邵趁机挪到他旁边,拿出手机翻出里面的一张合照,递给叶临看:“梁文乐这个人命好,永远都是人群中心,别人生日都要站在c位。
你看合照里,就他眼神干净。周围人都得应和他,眼神疲惫。”
叶临凑过去看,果然照片里的梁文乐站在c位,手里拿着仙女棒,眉眼弯弯,眼神干净澄澈,笑容灿烂。
而其他的人都是假笑,眼神或是阴沉,或是谄媚,或是生无可恋,总之都感觉到不到真正的开心。
照片里只有梁文乐一个活人,其他人都是得围着他转的机器。
在梁文乐的世界里,万事万物简单干脆,大概最大的烦恼就是每周还得抽空两三个小时上学吧。
人如其名,人生中90%的时间都是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怪不得梁文乐看起来蠢蠢的,因为他做什么都会有人捧场,有人夸奖,根本不需要聪明。
察言观色,人情世故永远跟他无缘。
就像那天在顾嘉致的病房里,他只是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干,每分每秒都在接受赞扬和奉承。
就连病人顾嘉致都给他面子,顺着他说话。
叶临生出了嫉妒的心理,感慨道:“这小子命真好。”
沈邵的眼尾上扬,笑得幸灾乐祸:“也不是,总有一天他会尝到背叛的痛苦。”
叶临推开手机,摆摆手:“别给我看他了,心烦。”
沈邵放下手机,不动声色地从旁边搂住他,头埋进肩窝里:“手好点了吗?”
叶临试着抬手,已经没有痛感:“差不多了,但我还是多装几天吧,免得梁文乐又瞎折腾。”
沈邵满意地跪下来,抬眼看他,眼中闪过精明的光:“想要的话,就帮我摘眼镜。”
叶临尝过那种滋味,老实说确实容易上瘾,于是伸出手摘掉眼镜。
可是还没等他把眼镜放下,手臂就发颤拿不稳。
眼镜随之掉落,砸在瓷砖地板上,发出脆响。
叶临全身都放松下来,几乎是瘫坐着,感觉自己变成了烤化的白色巧克力,肆意流淌。
有时候,他会用力抓住沙发扶手,有时候又会仰起头。
呼吸时快时慢,嘴唇微张,呼出热气。
门外响起敲门声,是一个要递交文件的员工。
“沈总,上个季度的数据我整理出来,想给你过目。”
沈邵没有回答,只是抬眼去看叶临,眼神示意。
叶临快恨死他,非要卡在这个时候。
“沈总,我进来了?”
“别别别!”
“叶总,你也在?”
“我,我跟......”叶临刚想找借口,就被沈邵强行阻止,气得抓紧沙发垫,咬牙道:“我跟沈总有要事要谈,你待会儿再来送文件。”
“可是我......”
员工不理解,但还是抱着材料回到工位,总觉得这两个领导很奇怪,每次在办公室里谈话,一谈就是一下午。
看来,他得晚点交。
听到员工的脚步声远去,叶临才勉强松了一口气。
可是下一刻,突如其来的攻击,就让他差点忍不住,只好捂住嘴。
沈邵的烟灰色西装已经脏了,要是今天穿的黑色西装,上面的污渍只会更明显。
他很喜欢叶临,绝不嫌弃。
无论哪里都值得细细品尝。
他解开一颗扣子松气,附身去吻。
叶临像个无处可逃的小动物,左扭右扭,都离不开凶猛肉食动物的狩猎圈。
只能被牢牢地禁锢,每一次呼吸都会被掠夺。
氧气是匮乏的,温度是极高的,光线也透不进来,是空间的极限压榨。
沈邵总能一次又一次拿出新花样,让人难以自持。
叶临突然悬空,紧接着就朝着窗户靠近。
他的瞳孔猝然瞪大,紧紧地抓着西装衣袖。
“沈邵,你疯了,回去!”
“这边景色好,我想让你看看。”
“疯,疯子!”
沈邵低头去亲他,像是哄爱哭不听话的孩子,还要做出成熟长辈的模样叮嘱:“嘘,小声点,外面还有人。”
叶临紧紧地抓他的手背,手指深深地嵌进去,已经抠出血:“停,停下!”
沈邵像是感知不到痛觉,可以无视手背上的血,还在坚持自己的想法:“放心,有窗帘,你可以透过这个缝隙看看外面的风景。
公司很多员工都觉得公司地理位置好,景色优美,可以放松身心呢。”
窗帘并不是深色的,还能够透出光亮,在它背后,跟挨着玻璃窗户没多大区别,都是一样无法忍受。
如果说外面是炎热的六月天,那么房间里就变成了深冬一月,天色阴沉,寒风呼啸。
这迅猛无情的风打在身上,像是抽板子,寒冷的同时能够感觉到疼意。
叶临的脸贴着窗帘,整个人都在发抖,怕冷极了。
他的目光透过缝隙,看到街道上人来人往,都是陌生的男女。
也不知道这些人走路的时候会不会抬头看,会不会发现这副情景?
越想越害怕,紧接着就会下意识地用力。
“啧!”沈邵头皮发麻,凑到叶临耳边低声赞叹:“看来你今天很满意,真是让我.....”
“去死!”叶临终于绷不住,眼泪随之滑落,同时失去了力气往下坠。
也不能把人欺负得太惨,下次不来就亏了。
沈邵将人捞起来,抱到沙发轻轻地安抚,还吻去泪水。
叶临刚回过神来,就去踹他,结果又被折腾。
虽然他们打得有来有回,但沈邵会刻意放水,避开叶临的手臂,不让他受伤。
一场大战下来,沈邵的手臂,手背手心,后背,脖子,脸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抓痕。
而叶临毫发无损,甚至神情满足了,像是吃饱饭要晒太阳的小猫。
他躺在满是抓痕的沙发上休息,嘴里还在骂着沈邵。
沈邵用湿巾收拾残局,亲亲他的眉心,柔声问:“今天下午去我那里吃饭吗,我做了你爱吃的海鲜粥。”
粥这种食物,在叶临眼里一直都是寡淡无聊的,甚至是难吃。
可沈邵就是能够把粥做得鲜香滑嫩,滋味丰富无穷,远远超过外面的大厨。
梁文乐在心里酝酿了计划,启动车子朝着别墅开去。
为了给叶临一个惊喜,这段时间他都没有回别墅,经常早出晚归,连课都翘掉。
叶临乐得轻松,可以趁机多去医院看顾嘉致,还能够抽空出监管梵星的运作情况。
没了顾嘉致后,沈邵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厉害的高手,大大地提升了市场部的工作效率,月流水破百万。
不过这些高手的费用太高,属实肉疼。
沈邵经常会怀念便宜好用的大学生顾嘉致,看到叶临就会吐槽公司的费用紧张,需要加钱。
叶临一般会跟他讨价还价,最后给个折中的数字,双方都能接受。
这天讨论完研发部的预算,叶临口干舌燥,在沙发坐下来,喝了沈邵办公室里的茶水。
很淡的味道,跟白开水一样,勉强能接受。
沙发背靠着窗户,能够感受到外面的紫外线强度,感觉站三个小时,都会变黑。
沈邵拿出遥控关上窗帘,在沙发对面坐下来,拿起茶杯喝了一小口。
办公室里的光线变暗,光线被窗帘过滤,变得柔和,打在沈邵的脸上,就像是蒙上了最薄的轻纱。
沈邵的五官分布均匀,鼻梁直挺,下颌方正,线条不过分锋利硬朗,反而收放有度,尽显东方的内敛,十分耐看。
刚好,他穿着烟灰色的定制西装,额前碎发微卷向两边分开,露出饱满的额头。还戴了一副金属边框眼镜,身上的儒雅气息更浓。
光是看这张脸,还以为是那个大学的文学系教授,哪里会想到会是个癖好特殊的斯文败类。
叶临漫不经心地扫过沈邵的脸,感觉妈妈辈肯定很喜欢他这种长相,接着就想到梁文乐那张过分张扬明艳的脸。
以前还能跟顾嘉致吐槽梁文乐,但顾嘉致失忆后就说不了太多话,现在也只能找沈邵吐槽了。
叶临把茶杯放在桌子上:“你说3岁的差距很大吗?”
沈邵看他神情忧愁,估计是在梁文乐哪里吃了苦头,直接开问:“说吧,梁文乐又怎么了?”
叶临嫌弃地把梁文乐的所作所为都说了一遍,气愤地吐槽:“你说,15岁和18岁怎么能一样呢,完全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成熟的气息,感觉像个中学生,无语!”
沈邵早有预料,轻声笑起来:“18岁的男人本来就很幼稚。
梁文乐又是从小被宠到大,身边人都惯着他,没吃过苦,当然像个没长大的小孩。你信不信,他18岁是这样,28岁还是这样,幼稚愚蠢。”
叶临苦着脸点头:“信,我太信了,真的好弱智!”
沈邵趁机挪到他旁边,拿出手机翻出里面的一张合照,递给叶临看:“梁文乐这个人命好,永远都是人群中心,别人生日都要站在c位。
你看合照里,就他眼神干净。周围人都得应和他,眼神疲惫。”
叶临凑过去看,果然照片里的梁文乐站在c位,手里拿着仙女棒,眉眼弯弯,眼神干净澄澈,笑容灿烂。
而其他的人都是假笑,眼神或是阴沉,或是谄媚,或是生无可恋,总之都感觉到不到真正的开心。
照片里只有梁文乐一个活人,其他人都是得围着他转的机器。
在梁文乐的世界里,万事万物简单干脆,大概最大的烦恼就是每周还得抽空两三个小时上学吧。
人如其名,人生中90%的时间都是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怪不得梁文乐看起来蠢蠢的,因为他做什么都会有人捧场,有人夸奖,根本不需要聪明。
察言观色,人情世故永远跟他无缘。
就像那天在顾嘉致的病房里,他只是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干,每分每秒都在接受赞扬和奉承。
就连病人顾嘉致都给他面子,顺着他说话。
叶临生出了嫉妒的心理,感慨道:“这小子命真好。”
沈邵的眼尾上扬,笑得幸灾乐祸:“也不是,总有一天他会尝到背叛的痛苦。”
叶临推开手机,摆摆手:“别给我看他了,心烦。”
沈邵放下手机,不动声色地从旁边搂住他,头埋进肩窝里:“手好点了吗?”
叶临试着抬手,已经没有痛感:“差不多了,但我还是多装几天吧,免得梁文乐又瞎折腾。”
沈邵满意地跪下来,抬眼看他,眼中闪过精明的光:“想要的话,就帮我摘眼镜。”
叶临尝过那种滋味,老实说确实容易上瘾,于是伸出手摘掉眼镜。
可是还没等他把眼镜放下,手臂就发颤拿不稳。
眼镜随之掉落,砸在瓷砖地板上,发出脆响。
叶临全身都放松下来,几乎是瘫坐着,感觉自己变成了烤化的白色巧克力,肆意流淌。
有时候,他会用力抓住沙发扶手,有时候又会仰起头。
呼吸时快时慢,嘴唇微张,呼出热气。
门外响起敲门声,是一个要递交文件的员工。
“沈总,上个季度的数据我整理出来,想给你过目。”
沈邵没有回答,只是抬眼去看叶临,眼神示意。
叶临快恨死他,非要卡在这个时候。
“沈总,我进来了?”
“别别别!”
“叶总,你也在?”
“我,我跟......”叶临刚想找借口,就被沈邵强行阻止,气得抓紧沙发垫,咬牙道:“我跟沈总有要事要谈,你待会儿再来送文件。”
“可是我......”
员工不理解,但还是抱着材料回到工位,总觉得这两个领导很奇怪,每次在办公室里谈话,一谈就是一下午。
看来,他得晚点交。
听到员工的脚步声远去,叶临才勉强松了一口气。
可是下一刻,突如其来的攻击,就让他差点忍不住,只好捂住嘴。
沈邵的烟灰色西装已经脏了,要是今天穿的黑色西装,上面的污渍只会更明显。
他很喜欢叶临,绝不嫌弃。
无论哪里都值得细细品尝。
他解开一颗扣子松气,附身去吻。
叶临像个无处可逃的小动物,左扭右扭,都离不开凶猛肉食动物的狩猎圈。
只能被牢牢地禁锢,每一次呼吸都会被掠夺。
氧气是匮乏的,温度是极高的,光线也透不进来,是空间的极限压榨。
沈邵总能一次又一次拿出新花样,让人难以自持。
叶临突然悬空,紧接着就朝着窗户靠近。
他的瞳孔猝然瞪大,紧紧地抓着西装衣袖。
“沈邵,你疯了,回去!”
“这边景色好,我想让你看看。”
“疯,疯子!”
沈邵低头去亲他,像是哄爱哭不听话的孩子,还要做出成熟长辈的模样叮嘱:“嘘,小声点,外面还有人。”
叶临紧紧地抓他的手背,手指深深地嵌进去,已经抠出血:“停,停下!”
沈邵像是感知不到痛觉,可以无视手背上的血,还在坚持自己的想法:“放心,有窗帘,你可以透过这个缝隙看看外面的风景。
公司很多员工都觉得公司地理位置好,景色优美,可以放松身心呢。”
窗帘并不是深色的,还能够透出光亮,在它背后,跟挨着玻璃窗户没多大区别,都是一样无法忍受。
如果说外面是炎热的六月天,那么房间里就变成了深冬一月,天色阴沉,寒风呼啸。
这迅猛无情的风打在身上,像是抽板子,寒冷的同时能够感觉到疼意。
叶临的脸贴着窗帘,整个人都在发抖,怕冷极了。
他的目光透过缝隙,看到街道上人来人往,都是陌生的男女。
也不知道这些人走路的时候会不会抬头看,会不会发现这副情景?
越想越害怕,紧接着就会下意识地用力。
“啧!”沈邵头皮发麻,凑到叶临耳边低声赞叹:“看来你今天很满意,真是让我.....”
“去死!”叶临终于绷不住,眼泪随之滑落,同时失去了力气往下坠。
也不能把人欺负得太惨,下次不来就亏了。
沈邵将人捞起来,抱到沙发轻轻地安抚,还吻去泪水。
叶临刚回过神来,就去踹他,结果又被折腾。
虽然他们打得有来有回,但沈邵会刻意放水,避开叶临的手臂,不让他受伤。
一场大战下来,沈邵的手臂,手背手心,后背,脖子,脸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抓痕。
而叶临毫发无损,甚至神情满足了,像是吃饱饭要晒太阳的小猫。
他躺在满是抓痕的沙发上休息,嘴里还在骂着沈邵。
沈邵用湿巾收拾残局,亲亲他的眉心,柔声问:“今天下午去我那里吃饭吗,我做了你爱吃的海鲜粥。”
粥这种食物,在叶临眼里一直都是寡淡无聊的,甚至是难吃。
可沈邵就是能够把粥做得鲜香滑嫩,滋味丰富无穷,远远超过外面的大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