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入侯府后 第64节
  沈禾听到青鼠皮毛几个字面色一变,正抚摸靴子的手也停了下来。她放下靴子,一时间手足无措,想了想,拉过季松的衣袖擦了擦手……
  季松又好气又好笑,不由分说地给她换上,眼见沈禾眼眶红通通的、好像下一刻就会哭出来了,方才慢悠悠地解释说青鼠不是老鼠,而是青根貂,皮毛不错;又说她夫家再怎么说也是京城里头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会送老鼠皮给她,是生怕她穿的衣裳上了台面、宁远侯府没有失了面子么?
  沈禾这才闷闷地嗯了一声。
  季松瞧她这样子就乐——跟个小孩有什么区别?忍不住在她头上揉了一把又一把,嘴上也忍不住地逗她:“苗儿最近怎么这么乖巧?为何吝惜那几张皮子?”
  沈禾垂着头笑:“好看嘛。”
  “以前爹爹倒是能弄到一些好皮毛,但一来有伯父要孝敬,二来商户身份限制,许多东西都不能穿戴,这还是我第一回穿这么多漂亮的皮毛呢。”
  青鼠皮毛也很细密,沈禾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袖子上的皮毛,内心无比惆怅。
  沈禾不喜欢过年,因为过了年就会长大一岁,而她注定短命,好多大夫都说她活不过二十岁。
  等过了年,她就十九了。
  她还能陪季松多久呢?又何必这么铺张浪费呢?
  可季松喜欢,沈禾也不好毁了他的好心情。
  要不要……现在就和他做真正的夫妻?
  思及此,沈禾的脸又滚烫起来,不敢去看季松的脸。
  季松听到后愣了一愣。
  他有记忆起就是宁远侯的幺子,皇帝虽然对他父亲有些猜忌,但明面上总还是过得去的,各种赏赐、各种破例就没有少过,因此季松穿衣还真没有多少忌讳。即便服制上有许多规矩,譬如臣子不可穿龙,但皇帝也赏赐过季松蟒袍,只在爪子上比龙袍少了个指头。
  偏偏他夫人出身不高……季松便凑了过去笑,声音也正经起来:“那刚好,以后把没穿的衣裳补回来。”
  “正好多做几件。你体弱,春天也能穿。”
  沈禾心道就一年的寿命,她何苦那么兴师动众呢?就连这几件衣裳,她都觉得过分奢侈了。
  可季松兴致正高,这会儿微微挑眉,目光在她身后转啊转的,仿佛只要她说一个不字,季松就会把她摁在腿上狠狠打屁股。
  沈禾只得说好。
  季松心头的欢快便多过了郁闷。
  这回从辽东带了好多皮毛过来,除了宁远侯府的人自己穿用,季松还让人送了几张皮子给沈长生。
  考虑到沈长生与沈长好的关系,季松特意多送了几张,连沈长好的那份也送过去了。
  没想到,那张皮毛居然穿在了盛羽的身上——
  去岁暮春他见到了盛羽,出于种种原因,最后在沈长好的举荐下,盛羽进了国子监做俊秀生,国子监里也有人问沈妙真是不是盛羽的未婚妻。
  盛羽与沈长好都挺识趣的,虽说没有明着承认,却也没有明着拒绝;何况盛羽一早就是苏州有名的才子,沈禾虽然与他订下婚约,但为人低调,外人只知道盛羽是同沈家女订婚,除了谭韬这些知情人,其余人还以为盛羽是沈妙真的未婚夫呢。
  何况季松、沈长好等人有意撮合,盛羽便赶在过年前同沈妙真成了婚。认真算起来,季松还要称呼他一声妹夫呢。
  解决了盛羽,季松便放下心来——
  虽说谭韬至今对沈禾余情未了,但他为人胆小懦弱,父亲又卸官还乡,季松并不怕谭韬给沈禾惹麻烦。
  这会儿屋子里暖烘烘的,季松又高兴,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出了一脑门子的汗,下意识又要脱衣裳——
  季松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为人抗热抗冻,以往屋子里生个小炉子就是了,哪里会点这么多炉子?
  因此即便已经入冬,他在屋中也一直穿着秋天的衣裳,并不厚重。
  再脱,可就要变成夏衣了。
  季松哭笑不得,随手提了只兔子出去:“我带阿大出去吹吹风,顺带吃个白菜……”
  “以后不要老是让它进来。兔子一直吃一直拉,咱们屋里火又旺,啧……”
  虽然不用他们清理,但万一俩兔子没忍住,火一烤,屋里就有味儿了。
  总之季松对这两只兔子怨念颇深。至于手底下一身疙瘩肉、分着两条后腿的肥兔子究竟是不是阿大……
  谁知道呢,反正不是阿大就是阿二。
  季松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他衣裳穿的薄,个子又高,腰带几乎从来都是实束着,因此从来都是个高腿长、宽肩窄腰的模样;尤其到了冬天,越发显得他身条漂亮。
  这么个身条漂亮、能文能武的人,这么个能止小儿夜啼的锦衣卫百户拎着大白兔子的两只耳朵、晃着兔子肥成一条的圆滚滚的身子,他嘴里又在说兔子的吃喝拉撒,还真是……
  有点好笑。
  沈禾心头一动,连忙提了剩下的那只兔子出去。兔子懒,喜欢窝在小窝里,这会儿又要被扔出屋子、扔进自己窝里,顿时不甘不愿地负隅顽抗,四条腿不停地蹬着。
  兔子嘛,瞧着雪白雪白、皮肉光滑的,实际上一身都是疙瘩肉,力气特别大。沈禾怕兔子踢到自己,尽量把胳膊伸直、把那一条肥兔子往外边送,不想走着走着,手就碰到了季松后腰。
  兔子似乎认命了。它耷拉着四条腿不动了,沈禾笑,望着兔子光滑的皮毛低声道:“子劲,咱们……做真正的夫妻吧。”
  【作者有话说】
  (1)卧兔儿:明清时期流行的女子头饰,为条状毛皮围于发髻周围,两端延申至耳部,,形似兔子的轮廓。
  87版红楼梦里,王熙凤有身很华贵的定妆照,就是披着皮毛、戴着卧兔儿。
  第62章
  季松心中先是错愕,随即是犹疑,疑心是否是自己听错了话;随即这点疑惑变成了狂喜——
  什么叫真正的夫妻?
  当然是同他云雨。
  这丫头体弱,对云雨之事并不热衷,素来都是能拖就拖,如今主动开口,那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喜欢他,想和他过一辈子了!
  不等喜悦扩散到全身,暴怒与恐惧便将他浸没——
  他不想让她知道自己还在赌博的事情,偏偏赌场的人不甘不愿,派了人过来。
  这便是季松停住脚步的原因。
  季松转过身来,若无其事地将沈禾手中的兔子也接了过来,又将兔子和另一只兔子捏在一处,方才垂头轻笑:“苗儿怎么忽然想起这个事了?”
  “我倒是想,但你这副身体……”
  “总之先停一停。我不要一朝一夕,我要一辈子。”
  沈禾抬头望着季松面容,见他苦笑,方才哦了一声。
  这个人啊,他怕是等不到她把身体养好的时候了。
  不过他既然有心怜惜自己,自己也没必要把事情说出来让他担心。
  见沈禾面容有些惆怅,季松失笑:“我的好苗苗,你呀你呀,日后不要哭才好。”
  又横着手臂将沈禾往里面一推——他两手都拎过兔子,虽然兔子浑身雪白、瞧着干干净净的,但总觉得摸她脸颊有点不合适——直到把沈禾往屋子里头推了推,方才笑道:“回去洗洗手,等我放好兔子就回来吃饭。”
  沈禾摇了摇头:“一起去。”
  说着伸手去拿季松手中的兔子,直到把整只兔子都抱到怀里,才发觉季松神情有些凝重。
  沈禾心头满是疑惑:“怎么了?”
  季松笑笑:“没什么……瞧着这兔子在你怀里……我不开心。”
  “我都没碰过你胸——”
  “你闭嘴!”沈禾红着脸制止他的言语,因为两只手都抱着怀里的兔子、她根本腾不出手来,沈禾索性用脚去踢季松的靴子。
  季松今日一身玄色衣衫,脚上是双黑色的牛皮靴子,靴筒上用金线绣了祥云,整个人长身玉立;沈禾一脚踢了过去,他靴子别说凹陷进去了,连个灰尘都没有。
  季松笑笑,直接把兔子从沈禾怀里拎了出来:“苗儿你乖乖在屋里……我醋劲儿大得很,今天你抱着兔子,我记着了,日后你养好了身体我就……”
  后面的话季松没说,但他声音越发的低,语气也越来越暧昧,沈禾连忙扶着他胳膊让他转过身去,又用两条胳膊推着他后背:“你快走!别说话!”
  季松大笑着离去,沈禾气冲冲地拍了拍手掌上不存在的灰尘,方才笑着站在窗前,漫无目的地看外头的景色。
  今天已经腊月二十了,再过两三天就要祭拜灶王爷了,可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下雪。
  京城的天气嘛,又干又冷,草木早就光秃秃一片,只剩下满目灰黑色的枝干;院子里一点亮色都没有,季松玄色的身影便格外显眼。
  他随手把兔子扔到了厨房里,想来应该是让厨子给兔子弄点白菜萝卜之类的东西吃;他很快出了厨房,但却没有回到主屋,而是转身绕到了墙壁后头。
  季松在墙壁后来待了很久,因为他玄色的衣摆刚好落在了墙壁外头,可见他根本没有离开。
  季松在墙角站着做什么?
  沈禾百思不得其解,又觉得天气太干,自己嗓子有点不舒服,干脆直接走出了屋子,想着去厨房拿点汤羹润润喉咙,顺带看一看季松。
  当然,沈禾直接走到了季松身边——
  厨房里气氛热烈,厨子们说笑着嗑瓜子、逗兔子,她要是进去,厨子们定然如临大敌。何况她现在主要是好奇季松在做什么……等回去的时候再去拿汤羹嘛。
  “子劲,”沈禾不爱做悄摸摸走到人身边、突然发声吓人的事情,还有两丈远的地方就提高声音叫他,随即拎着裙摆跑了过去:“子劲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季松一下子从墙壁后头闪了出来。他身形牢牢挡在沈禾面前,他面上有些惊慌失措,又故作平静地笑:“苗儿怎么出来了……”
  沈禾心中一沉,脑中陡然升起一个不详的念头。
  她推开季松往后面看,果然看见个身量不高、紫红色圆圆脸的中年男人。
  “苗苗,”季松转过身来拉她的胳膊:“我有些事情和人说……你先回屋,我马上就回去。”
  “什么事情?”沈禾收回视线,扭过头来直勾勾望着季松的眼睛,面上满是冷笑:“什么事情,是我不能知道的?”
  季松又笑了几声:“差事上的事情……不好告诉你。”
  沈禾冷冷望着他,忽然又看向中年人:“你来做什么?”
  中年男人面色和善,一身棕黑色的棉袍,因着冷,他两手揣在袖中;这会儿听了沈禾的话,慢慢将两只手露了出来:“也没什么……如公子所言,就是差事上的事情,不好告诉夫人。”
  “也是,”沈禾垂眼笑笑,忽然掉了颗眼泪:“不过,虽然没办法告诉我,但应当可以请父亲看看——”
  说着沈禾大步走向中年男人,抓住他的手臂就要带他去见季侯爷:“走,和我去见侯爷!”
  中年男人连连后退。他不敢拨开沈禾的手,可沈禾抓着他手臂,他又确实难受,最后只得求助般望向季松。
  季松上前几步,生生掰开了沈禾握着中年男人手臂的手,声音低的沙哑:“……别碰其余男人,我不开心。”
  沈禾甩开了季松的手,横眉冷目地瞪着季松,两只噙着泪水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他是不是,来讨赌债的人?!”
  这人前来,绝不是因为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