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入侯府后 第11节
  沈禾面色愈发苦了。反正自己跳舞的样子都被季松给看光了,沈禾破罐子破摔地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什么特色啊?烦请夫君不吝赐教。”
  “特色嘛,”季松又想笑了。他努力忍着笑,走到了沈禾身边坐下,抬手*给两人倒了茶水,又将其中一杯递给了沈禾,方才轻声道:“像狐妖。”
  “啊?”沈禾被他这话说得愣住了。她接过茶杯却没有喝,只低声确认:“子劲说的狐妖……是狐狸精吗?”
  季松连连点头:“对,就是狐狸精。”
  沈禾心情一时间复杂起来。
  虽说狐狸精是骂人的话,可这词是骂女人勾引男人;要是夫妻间说这种话,似乎又没有那么多的侮辱意味,反倒多了几分暧昧的气息。
  可自己的舞都跳成这样了,季松还说自己是狐狸精,说自己勾引了他……沈禾面上渐渐有些红了,心中暗暗笑话季松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会儿都到睁眼说瞎话的地步了。
  季松一看沈禾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这会儿又清了清嗓子,无情地打破了她的幻想:“我的意思是,那狐狸精她刚刚从狐狸变成人嘛,胳膊腿儿都还不会使唤呢。”
  “我夫人这舞跳的呀,跟刚长出来手脚似的,胳膊腿儿各跳各的……”
  说着季松忍不住又大笑起来,笑到最后直接伸手捂住了小腹。
  沈禾颓然地靠坐在了椅背上。见季松还在不停地笑,她忍不住冷笑起来:“很好笑吗子劲?!”
  第13章
  季松勉强止住了笑。他抬起头来看着沈禾,笑着摇了摇头:“不好笑不好笑,一点也不好笑。”
  可季松明明就在笑啊!
  沈禾被他嘲笑得伤了自尊,想也不想地转身离去,忽然被季松抓住了手腕。
  季松总算正经起来。他笑着叹了口气:“好苗苗,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只是觉得,觉得你跳舞应该好看。”
  沈禾想让季松放开自己的手,可又顾忌着他的身份不敢开口,只皱着眉头瞪着他:“我哪里敢怪夫君啊,明明是我跳舞太丑,污了夫君的眼。”
  “苗苗言重了,”季松又控制不住自己逗她的心思了。他勉强做出一副严肃的表情:“难看是挺难看的,但还不至于不堪入目。”
  沈禾静静望他一眼,忽然伸手扒开季松的手,却被他一把拽进了怀里。
  季松在她脸蛋儿上亲了一口:“我跳舞给苗苗赔罪,苗苗能不能不生气啊?”
  到底是自己媳妇儿,别真的把她给气坏了,到时候心疼的还是自己。
  季松高沈禾一头呢,沈禾半张脸都在季松肩头捂着;偏偏她这会儿一点不想碰季松,只好用力向后倾着身子;但季松哪能让她如愿呢?大手在她脑后一扣,就把人老老实实地摁进怀里了。
  沈禾没了办法。她闷闷道:“你既然看不上我,又何必让我跳舞呢?”
  “这会儿还在诓我,说跳舞给我赔罪……”
  沈禾越说越委屈,声音也越来越低。
  她本来就身体不好,许多大夫直言她活不过二十岁;有段时间她每天一睁眼就是吃不尽的苦药,自己都觉得活着没意思,恨不得早死早超生。
  后来好不容易身体好了一点,但依旧虚弱得厉害;等嫁给了季松,他一点也不体谅自己,每次都毫不掩饰地表露对自己身体的嫌弃,她都要被气死了。
  “哪儿看不上你呢,我多喜欢你啊,”季松没料到她会这么委屈。他忍不住地笑,在她额心亲了一口又一口:“这不是担心你身体太差,想让你身体好一点么?”
  “你要是不喜欢跳舞,只要你答应我,每天在咱们的小院里走上一二十圈,我就答应你,再也不让你学跳舞了。”
  “说跳舞给你看,我也没有诓你……你男人会的可多了,你不想看看?”
  沈禾还委屈着呢,她不看季松,更没有说话;季松心疼又好笑,抱着她、把她放到了椅子上,四下看了一眼,见桌子上放着一只汝瓷的细口高颈瓶,瓶子里供着几支桃花,当即取了一支出来,用桃花尖点了点沈禾的额心:“好苗苗,你瞧着我,看我说跳舞是不是在诓你。”
  桃花点在额心,沈禾下意识后仰着头避开,可听见桃枝破风声,她又不由自主地抬头去看季松——
  他居然真的会跳舞!
  那是一支剑舞,桃枝为剑,被他舞的猎猎生风;他身段本来就好,何况今天他穿着一件广袖的衣裳,随他动作衣袂翩飞,瞧着倒真是挺好看的。
  一舞罢,季松挽了个剑花,三两步走到了沈禾面前:“好看么?”
  是挺好看的,沈禾低头抿嘴笑,可她不愿意夸季松,又慢慢别过了头去。
  “问你呢,”桃枝横在了脖子上,季松声音含笑:“原谅我,否则我结果了你!”
  季松开着玩笑,沈禾也同他开玩笑。她昂高了头:“那你结果了我啊。”
  季松便忍不住笑。笑了会儿,他用桃枝轻轻敲在手心:“我不舍得。”
  沈禾面上笑容越发大了,因为季松看到自己舞姿而产生的不快一扫而空;忽然又听季松道:“不过,你要是不原谅我,我就用桃枝打你的屁股。”
  沈禾面上的笑一僵,目光慢慢转移到了桃枝上头。
  那桃枝还没有小指头粗呢,打人肯定不疼;可就是因为打人不疼,所以季松真的可能用那桃枝打她。
  沈禾面色又红了。她伸手夺下了桃枝、又插回到瓶中,不自在地咳了一声:“夫君都跳舞赔罪了,我怎么能不原谅夫君呢……”
  折腾了这么一通,沈禾也气不下去了;舞完了剑,季松也坐下来慢慢喝着茶水;初夏的晚风中,两人静静坐着,沈禾便慢慢看向了季松。
  想了想,沈禾轻声道:“子劲,有件事情,我想和你说。”
  “练舞的事情吧,”季松勾了唇:“练舞为的是你自己的身体,你不要耍孩子脾气。”
  他夫人身段那么好,跳舞一定很好看,季松可不想让她半途而废。
  沈禾自然看得出来季松的意思,只得点头答应了——
  两人身份在这里呢,她可不敢得罪季松;再说了,她嫁给季松也不是图的他这个人,没必要和他闹矛盾。
  不过,沈禾想说的不是这件事。她小心翼翼地望着季松:“子劲,朝廷的冠带都下来了,爹爹也写了信过来,我能不能……能不能回家看看?”
  季松微微扬起了头。他浓长的眉皱着,似乎有些苦恼。
  停了会儿,季松轻声道:“本来该陪你回家看看的,只是这几天我在外头有些事情——不是诓你,陛下想着在京营演武,要我们跟着过去看看,估摸着要耽搁几天。”
  “苗苗,等京城演武的事情结束了,我再带你去沈家探亲,好不好?”
  打一巴掌给个枣,季松才拒绝了她的要求,这会儿自然不好再接着拒绝,还下意识地解释了几句。
  “这样啊,”沈禾有些失落;但京营演武是好大的一件事情,想必季松不会用这件事情来诓骗自己;想了想,沈禾道:“好,我等子劲和我一起去。”
  “刚好给嫂子做的头面也要好了,我先把头面拿回来送给嫂子。”
  “什么头面?”季松先是一愣,随后想明白了:“上回给你的珍珠,你没用,给嫂子做了头面?”
  沈禾轻轻点头,季松似无奈似欣喜:“你这丫头……那些珍珠是送给你的,嫂子又不是没有……”
  沈禾也笑:“珍珠太端庄太贵重了,我现在还用不上。”
  季松心道他夫人倒是帮了他好大一个忙。季松倒不是没给嫂子送过首饰,但嫂子从来不收;有次他逼着嫂子收下了,可嫂子转头就把珠宝拆了、金银融了,被他发现后还理直气壮地怪他眼光太差,送的东西都没法儿拿出去见人……
  那之后季松彻底绝了送人首饰的心思,所以哪怕这么喜欢沈禾呢,也只是送她钱财、送她珍珠,却从来没有送过她首饰。
  可他这位夫人实在合他的胃口……季松想了想,又握住了沈禾的手:“苗苗,你好好养着身体。等到来年,你把身体养好了,我就带你出去看桃花。”
  沈禾笑得惊诧。她眸光荡漾,轻轻点了点头。
  京营演武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不大是因为没什么新奇的事情,不过是一堆人披着盔甲、扛着武器走一走过场,那些过场还早练过了百八十遍,只为着讨皇帝欢心,之后就能领了赏赐回家消遣。
  不小是因为毕竟要在皇帝面前露面,平安无事还好,可要是出了什么叉子,即便皇帝不惩罚你,可当着皇帝的面出了纰漏,那就是给自己的仕途添绊子,多少有些晦气。
  季松对这事兴趣缺缺,毕竟他在辽东待了许多年,又跟着父亲一同处理军务——虽说他只是个小小的五品千户,可谁让辽东总兵是他爹呢?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他身为宁远侯暨辽东总兵的小儿子,自然能接触到许多的军务;也因着这事,他没少见精兵。
  那些精兵都是在战场上厮杀出来的,个个都在铁与血中淬炼过,那股子精神气看了就让人欢喜,绝对不是京营这些动辄被拉去修城墙、盖房子的废物能比的。
  偏偏皇帝对此事一无所知,又因着他现在在锦衣卫任职,皇帝时常带着他一起巡视,还每每让他评价京营士兵与辽东士兵的优劣。
  季松每每有些无语凝噎——实话实说未免太伤皇帝了,何况会给宁远侯府带来许多麻烦;因此季松只能违心地夸赞京营士兵确实不错,很有几分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也遵纪守法,他瞧着也很是羡慕。
  皇帝被他哄得合不拢嘴,季松心里不住地笑,笑着笑着又想起来自家夫人,觉得她要是在,大抵能看出来自己的意思——
  将士当以杀敌为要;对此事避而不谈,那等同于说这些将士全是废物啊。
  话虽如此,季松却也十分清楚,皇帝之所以一定要让他陪同,恐怕也是想要彰显京营将士的战力,好敲打敲打他们这些边将们。
  哪有人被敲打还能兴高采烈的?季松自然不痛快,他一门心思盼着演武快些开始、再快些结束;等到结束了,他便能回家去找夫人,再看看她走圈时有没有偷懒、看看自己要不要罚她亲自己。
  好不容易到了正式演武的那一天,季松打起精神看着校场里的一切——
  校场上纛旗飘展,许多队伍依次走来,猛地一看还挺像模像样的,当然要是仔细一看……季松懒得仔细看,毕竟猛地一看都能看出不少问题来。
  皇帝自幼长在深宫,没去过边境、更没有见过边将,是以对这些将士的评价挺高;等十几只队伍一一走过之后,皇帝兴致愈发浓厚,忽然站了起来指着某处:“季卿你看,那便是武平伯了。”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季松顺着皇帝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一人骑在高头大马上。那马倒是相当不错,它浑身黑得发紫,马臀丰硕、马腿修长,就连尾巴都柔顺地垂着,一看就知道是一匹价值千金的好马。
  至于马背上的人吗……
  身形倒是挺壮硕的,但只看他骑马的姿势,就知道这人马术平平。
  不过皇帝都把人指给他看了,季松只得夸赞几句:“武平伯长髯伟躯,于马背之上如履平地,倘若假以时日,必定会成为战场上的一员猛将,赓续先祖荣光。”
  一句话说得皇帝喜笑颜开:“确实,武平伯的爵位也传了三四代了,他可是最肖似先祖的那位。”
  季松心道初代武平伯要是这个样子,那武平伯这爵位可拿不到手;但皇帝开口,他只得附和,一开口就带了惋惜:“可惜我生的晚,没有领略过初代武平伯的英姿,一时之间倒不知道他是何等的风采。”
  皇帝闻言连连称是,“不过倒也不必太惋惜,宁远侯也是战场上杀出来的骁将,想来武平伯也是差不多的样子。”
  季松称是,校场里忽然一阵喧哗,一圈人紧紧围在了某处——
  那为皇帝盛赞的武平伯,不知怎得跌下了马。
  皇帝面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他活似被人打了一巴掌,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季松慢慢皱起了眉——
  虽然清楚这位武平伯骑术平平,但在校场里、当着无数人的面跌倒在地,这还是超出了季松的想象;眼见皇帝面色难看,季松开口道:“陛下不必担心——但凡骑马的,哪能少得了摔跤呢?”
  “不说旁人,臣的父亲、臣的兄长也多次跌落马背。”
  “借用民间一句俗语: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正是因为骑马勤,所以才会跌落马背;倘若某人一辈子都没有碰过马,他自然更加不会摔下马。”
  “倒也是这个理,”皇帝面色稍微和缓了一些。他转身笑望着季松:“听说你十八岁时骑马奔袭了几天几夜,亲手射杀了肃慎的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