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当朱古力还是一只小小猫的时候,曾在这里对上过几条大狗,尽管那几条大狗并没有什么恶意,凑过来只是出于好奇,且两边都及时地将自己的猫、狗给分开了,但是全身还没人家脑袋一半儿大的小朱古力还是被吓了个半死。
李知以为她从此以后会选择再也不走这条路,但没想到朱古力依旧初心不改,之后安然无事了很久一段日子,小朱古力长成了大猫,又险些被醉酒的飞车党撞到。
李知都被吓到了,认为这条路实在太不安全,当他尝试着将朱古力拽走时,她又执拗地不肯改变方向,如果李知强行将她抱走,朱古力会很生气。
所以他只好顺着她,当然了,若不是李知顺着她,他也不会在这条必经之路上,天天遇到“碰巧”来这里散步的褚明彰。
很憋屈,很讨厌,可这地方是公共场所又不是李知自己开的,所以他只能眼不见心为净,装作没看到地走掉……可这也不过是自欺欺人,因为褚明彰终究站在那里,不管李知是否理会他,不论李知是否给他好脸色,他都用一种无声却满怀思念的目光看他。
这会让李知很烦。
他就这样安静又如影随形地侵入李知的生活,像盛夏时沾在脸上的细软猫毛,怎么去抹它,它都在哪里,看不见它,却清晰地知道它存在。
褚明彰故意把对门的房子让给了韩子尧,自己却出更高价买下了李知隔壁一幢楼相同楼层的房子,他不会像韩子尧一样聒噪,可当李知在清晨推开窗的时候,能看到对面花瓶里看到每一天都不重样的花;晚上去阳台吹风的时侯,又能时不时地看见一样在对面阳台的褚明彰。
李知气结。
“你有病吗?你们都是神经病吧。”多日积郁在心底的,没有来源的负面情绪忽然就抑制不住了,即将爆发出来,“你脑子有病吗?你干嘛住到这里来?干嘛每天守在这里?你恶不恶心,你烦不烦人啊?”
褚明彰静静地看着他。
李知一只手牵着朱古力,一只手狠推他一把:“你能不能滚远点啊?”
“不好。”褚明彰说。
李知崩溃:“你不是在浅水湾有房子吗?你不会滚到那里去住吗?你干嘛非要碍我的眼?”
“哦,你还记得这么清楚。”褚明彰似乎很高兴,很少见地露齿笑了出来。
李知气死了,把猫抱起来要走,走了大概五六米后有人挨上来,一边跟在他身后一边说:“不生气,好吗?”
“我想见到你,又不敢打扰你,只好这样了……小知,走慢一点,旁边有车……”
李知幅度极大地避开他的手,像是故意要跟他对着干,步子迈得更大,走得更快,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骂……骂他像私生粉,是变态,是死乞白赖甩不掉的虫子……
“那你不能走远一点吗!”当褚明彰又想来碰他时,李知忍无可忍地吼道,“就不要让我看见你。”
褚明彰停下脚步,就这样看着他,他有些无奈地勾了勾唇角:“对不起。”
“但我忍不住。”
你去死吧,李知睨他,恨恨地想。
正当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兜里的电话忽然响起来,李知摸出手机一看,是宫婕。
宫婕没事不会打电话,平时聊天都是发消息,想来是有什么要紧事,李知瞟了边上的褚明彰一眼,将电话接通了,“小婕?”
“荔枝,荔枝你还好接电话了。”宫婕呼吸急促,语气很急,“是这样,你现在还在香港吗?”
“嗯。”
“好,你快买最近的一班飞机回s市。”宫婕郑重道。
“你妈妈要不行了。”
第94章 弟弟
汪小春是一个坏女人。
至少在李知看来是这样的。
汪小春美丽, 妩媚,又刻薄,绝情, 像是格林童话里的后妈,但李知确确实实是她生的, 血浓于水, 这一点从他们俩那张相似到了极点的脸上就能看得出来。
李知爱她吗?他想应该是不爱的, 如果他爱她就不会将有精神病的汪小春扔在医院里不闻不问,为了寻找自己的自由抛下一切远走高飞,三年多来甚至一眼都没回去看过。
但是一点都不在乎她呢?好像又不至于这样——如果他真的恨她恨到了极点, 恨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也不必托宫婕告诉他汪小春的情况……尽管除了李知刚走时汪小春闹过几次,后来的她倒是都没出什么幺蛾子。
一有什么急事儿,医院将电话打到宫婕那儿,宫婕又转述给李知, 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也不过是因为李知还放不下她……至少, 不能当作没有过这个妈。
都三年没有消息了, 李知都快忘记她了, 现在忽然丢下一枚重磅炸弹——说汪小春快要不行了。
但是宫婕确实没有骗他。
汪小春颅内长个了血管瘤,血管瘤破裂导致大出血, 汪小春的生命如同流水一般流逝, 等李知赶到医院的时候, 汪小春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李知简直不能相信那个躺在病床上的, 苍白瘦弱的女人是他精干艳丽的母亲,她的浑身都插满了管子,细瘦的手臂无力地垂在一边, 病房门被打开了也毫无反应,只有当李知走进了的时候,她的手指才稍微动了动。
汪小春缓缓地将眼皮睁开了一条缝,李知站在她的床边俯视她,汪小春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了,心电图显示她的心跳加快——她认出了李知。
汪小春傻了六年多,忽然有一天她的脑子里毫无预兆地长了个瘤子,又忽然有一天她脑子里的瘤子毫无预兆地炸掉了,在李知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让他既爱又恨了一生的女人,就要这样死掉了。
鼻罩上一次次地喷出白雾,她想说话,李知伸手将她的鼻罩拿掉了——反正她也活不久了。
“你……来了…”她的声音真难听啊,想被锯子锯过的木头一样,真是难听到了极点了。
“是啊。”李知看着她,“原来你还认得出我呢。”
在她生命的最后关头,李知依然没能做到心平气和,汪小春倒是释然了,她的眼神平静的像一片蒙了雾的湖泊:“李知。”
李知缄默不言。
“你恨我。”
汪小春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当时的李知没有给她答案,现在的李知一样没给她回答,区别在于那会儿李知懵着,而现在的李知定定地站在他面前,尽管一言不发,但是无声胜有声。
“你出生在夏天,你一直哭,窗外知了一直叫,真烦人……”汪小春絮絮叨叨的,眼神涣散了,好像陷入了更加深沉,既痛苦又甜蜜的回忆里,“所以我给你取名叫李知。”
“你爸爸抱着你,笑得那么高兴,好像你是他亲生的……”
汪小春的话蓦然停了下来,她目光空洞地注视着天花板,嘴唇挑起,僵硬地笑着,“这个男人真是蠢啊……”
真是蠢啊,当汪小春被周国雄抛下时,是李向西给了她一件厚外套,那外套上绣着李向西的工地地址,她找了过去,只是稍加引诱,这个男人就是此生此世非她不可了。
蠢啊。
汪小春不是一个只能靠着男人才活下去的女人,那时候她春心萌动又被抛弃,她需要一个男人聊以慰藉,然后振作起来,抽身离开。
但是他们结婚了。
之后的好几年汪小春都没搞明白自己为什么和他结婚,其实当时还有几个老板跟金融圈新贵在追求她,但汪小春只是犹豫了一小会,都拒绝了。
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比李向西要好,而那个傻瓜男人除了健朗和容貌堪称英俊以外,好像也没什么优点了。
直到婚后汪小春的追求者还是滔滔不绝…一直到李知上初中。
后来那个傻瓜死掉了。
“你爱他吧。”李知终于开口了。
“你知道爱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李知回答的很快,“没有人百分百地爱过我——连我妈也没有。”
“你怪我。”
“也许吧。”
汪小春无力地笑起来:“我是不是要死了。”
“可能吧。”
“我对你不好。”
“嗯。”
汪小春的眼神越来越空洞,她静默片刻,讷讷道:“我好像看到他了。”
“你快死了。”李知近乎报复性地说。
“我毁了你,杀死了周国雄,设计走了周国雄的儿子……还有…”
“我害了你弟弟。”
李知想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个“弟弟”指的是当时汪小春临近分娩时与周柏宇产生矛盾,两人争执时汪小春摔下楼,摔掉的那个男婴。
李知以为她从此以后会选择再也不走这条路,但没想到朱古力依旧初心不改,之后安然无事了很久一段日子,小朱古力长成了大猫,又险些被醉酒的飞车党撞到。
李知都被吓到了,认为这条路实在太不安全,当他尝试着将朱古力拽走时,她又执拗地不肯改变方向,如果李知强行将她抱走,朱古力会很生气。
所以他只好顺着她,当然了,若不是李知顺着她,他也不会在这条必经之路上,天天遇到“碰巧”来这里散步的褚明彰。
很憋屈,很讨厌,可这地方是公共场所又不是李知自己开的,所以他只能眼不见心为净,装作没看到地走掉……可这也不过是自欺欺人,因为褚明彰终究站在那里,不管李知是否理会他,不论李知是否给他好脸色,他都用一种无声却满怀思念的目光看他。
这会让李知很烦。
他就这样安静又如影随形地侵入李知的生活,像盛夏时沾在脸上的细软猫毛,怎么去抹它,它都在哪里,看不见它,却清晰地知道它存在。
褚明彰故意把对门的房子让给了韩子尧,自己却出更高价买下了李知隔壁一幢楼相同楼层的房子,他不会像韩子尧一样聒噪,可当李知在清晨推开窗的时候,能看到对面花瓶里看到每一天都不重样的花;晚上去阳台吹风的时侯,又能时不时地看见一样在对面阳台的褚明彰。
李知气结。
“你有病吗?你们都是神经病吧。”多日积郁在心底的,没有来源的负面情绪忽然就抑制不住了,即将爆发出来,“你脑子有病吗?你干嘛住到这里来?干嘛每天守在这里?你恶不恶心,你烦不烦人啊?”
褚明彰静静地看着他。
李知一只手牵着朱古力,一只手狠推他一把:“你能不能滚远点啊?”
“不好。”褚明彰说。
李知崩溃:“你不是在浅水湾有房子吗?你不会滚到那里去住吗?你干嘛非要碍我的眼?”
“哦,你还记得这么清楚。”褚明彰似乎很高兴,很少见地露齿笑了出来。
李知气死了,把猫抱起来要走,走了大概五六米后有人挨上来,一边跟在他身后一边说:“不生气,好吗?”
“我想见到你,又不敢打扰你,只好这样了……小知,走慢一点,旁边有车……”
李知幅度极大地避开他的手,像是故意要跟他对着干,步子迈得更大,走得更快,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骂……骂他像私生粉,是变态,是死乞白赖甩不掉的虫子……
“那你不能走远一点吗!”当褚明彰又想来碰他时,李知忍无可忍地吼道,“就不要让我看见你。”
褚明彰停下脚步,就这样看着他,他有些无奈地勾了勾唇角:“对不起。”
“但我忍不住。”
你去死吧,李知睨他,恨恨地想。
正当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兜里的电话忽然响起来,李知摸出手机一看,是宫婕。
宫婕没事不会打电话,平时聊天都是发消息,想来是有什么要紧事,李知瞟了边上的褚明彰一眼,将电话接通了,“小婕?”
“荔枝,荔枝你还好接电话了。”宫婕呼吸急促,语气很急,“是这样,你现在还在香港吗?”
“嗯。”
“好,你快买最近的一班飞机回s市。”宫婕郑重道。
“你妈妈要不行了。”
第94章 弟弟
汪小春是一个坏女人。
至少在李知看来是这样的。
汪小春美丽, 妩媚,又刻薄,绝情, 像是格林童话里的后妈,但李知确确实实是她生的, 血浓于水, 这一点从他们俩那张相似到了极点的脸上就能看得出来。
李知爱她吗?他想应该是不爱的, 如果他爱她就不会将有精神病的汪小春扔在医院里不闻不问,为了寻找自己的自由抛下一切远走高飞,三年多来甚至一眼都没回去看过。
但是一点都不在乎她呢?好像又不至于这样——如果他真的恨她恨到了极点, 恨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也不必托宫婕告诉他汪小春的情况……尽管除了李知刚走时汪小春闹过几次,后来的她倒是都没出什么幺蛾子。
一有什么急事儿,医院将电话打到宫婕那儿,宫婕又转述给李知, 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也不过是因为李知还放不下她……至少, 不能当作没有过这个妈。
都三年没有消息了, 李知都快忘记她了, 现在忽然丢下一枚重磅炸弹——说汪小春快要不行了。
但是宫婕确实没有骗他。
汪小春颅内长个了血管瘤,血管瘤破裂导致大出血, 汪小春的生命如同流水一般流逝, 等李知赶到医院的时候, 汪小春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
李知简直不能相信那个躺在病床上的, 苍白瘦弱的女人是他精干艳丽的母亲,她的浑身都插满了管子,细瘦的手臂无力地垂在一边, 病房门被打开了也毫无反应,只有当李知走进了的时候,她的手指才稍微动了动。
汪小春缓缓地将眼皮睁开了一条缝,李知站在她的床边俯视她,汪小春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了,心电图显示她的心跳加快——她认出了李知。
汪小春傻了六年多,忽然有一天她的脑子里毫无预兆地长了个瘤子,又忽然有一天她脑子里的瘤子毫无预兆地炸掉了,在李知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个让他既爱又恨了一生的女人,就要这样死掉了。
鼻罩上一次次地喷出白雾,她想说话,李知伸手将她的鼻罩拿掉了——反正她也活不久了。
“你……来了…”她的声音真难听啊,想被锯子锯过的木头一样,真是难听到了极点了。
“是啊。”李知看着她,“原来你还认得出我呢。”
在她生命的最后关头,李知依然没能做到心平气和,汪小春倒是释然了,她的眼神平静的像一片蒙了雾的湖泊:“李知。”
李知缄默不言。
“你恨我。”
汪小春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当时的李知没有给她答案,现在的李知一样没给她回答,区别在于那会儿李知懵着,而现在的李知定定地站在他面前,尽管一言不发,但是无声胜有声。
“你出生在夏天,你一直哭,窗外知了一直叫,真烦人……”汪小春絮絮叨叨的,眼神涣散了,好像陷入了更加深沉,既痛苦又甜蜜的回忆里,“所以我给你取名叫李知。”
“你爸爸抱着你,笑得那么高兴,好像你是他亲生的……”
汪小春的话蓦然停了下来,她目光空洞地注视着天花板,嘴唇挑起,僵硬地笑着,“这个男人真是蠢啊……”
真是蠢啊,当汪小春被周国雄抛下时,是李向西给了她一件厚外套,那外套上绣着李向西的工地地址,她找了过去,只是稍加引诱,这个男人就是此生此世非她不可了。
蠢啊。
汪小春不是一个只能靠着男人才活下去的女人,那时候她春心萌动又被抛弃,她需要一个男人聊以慰藉,然后振作起来,抽身离开。
但是他们结婚了。
之后的好几年汪小春都没搞明白自己为什么和他结婚,其实当时还有几个老板跟金融圈新贵在追求她,但汪小春只是犹豫了一小会,都拒绝了。
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比李向西要好,而那个傻瓜男人除了健朗和容貌堪称英俊以外,好像也没什么优点了。
直到婚后汪小春的追求者还是滔滔不绝…一直到李知上初中。
后来那个傻瓜死掉了。
“你爱他吧。”李知终于开口了。
“你知道爱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李知回答的很快,“没有人百分百地爱过我——连我妈也没有。”
“你怪我。”
“也许吧。”
汪小春无力地笑起来:“我是不是要死了。”
“可能吧。”
“我对你不好。”
“嗯。”
汪小春的眼神越来越空洞,她静默片刻,讷讷道:“我好像看到他了。”
“你快死了。”李知近乎报复性地说。
“我毁了你,杀死了周国雄,设计走了周国雄的儿子……还有…”
“我害了你弟弟。”
李知想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个“弟弟”指的是当时汪小春临近分娩时与周柏宇产生矛盾,两人争执时汪小春摔下楼,摔掉的那个男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