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女 第12节
  “这不就够了?”薛丞相平静说道,“敢做是她的胆子,能做是她的本事,被查出来依律惩处是她应有的下场,一切本该如此,不是吗?”
  薛兰野心下一横:“父亲,她罪不至此啊!”
  听到这句话,薛丞相眉头微动,神情有些失望,但这份失望薛兰野没有捕捉到,仍在陈词辩解。
  “女儿与玉山相交多年,互为挚友。玉山获罪,但女儿若坐视不理,心底难安。法外亦有开恩的先例,女儿为她极力奔走,说不定能争取到恩典,减轻对她的责罚。若事成,女儿尽了朋友间的道义;若不成,女儿曾极力争取,亦可说问心无愧。”
  薛丞相道:“朋友当切切偲偲,你为何不在赵氏犯罪前加以劝导,而要在获罪后才为她奔走。”
  薛兰野有些难过:“女儿从前并不知晓。”
  薛丞相说:“事先并不告知,事发后要你为她求情,这样看来,她并没有把你当做朋友。”
  薛兰野更加难过,极力争辩道:“不是的,女儿与玉山自幼相识,在东宫同食同游、同起同卧,玉山对女儿照拂颇多,这份情谊怎能轻易割舍?”
  薛丞相反问:“在东宫中过得好与不好,一是靠太女殿下的恩典,二是靠家中父祖的荫庇,三是靠自身才干与能力,与旁人又有何干?”
  薛兰野咬紧唇瓣,没有反驳。但薛丞相眼光何等老辣,一眼便看出女儿的沉默并不情愿。
  他长长吐出一口气,摇了摇头,叹道:“教子之道,我不如柳希声远矣!”
  薛兰野牙齿用力,咬得更紧,嘴唇近乎苍白。
  柳知这个名字,是东宫伴读中最耀眼的存在。
  按理来说,她与柳知年纪相仿,同为文官之女,一同入侍东宫,天然便该抱团亲近。
  然而越是相近,就越容易被比较,从而形成极大的反差。柳知光芒太盛,薛兰野一靠近,便觉得浑身不适,仿佛要被柳知的光芒灼伤。
  薛丞相眼皮耷拉下来,失望至极,反而不想再继续说下去,只简单地道:“赵氏是倚靠亡母临终情面,太女开恩,所以才有入侍东宫的机遇。赵氏此举,对君不忠、对母不孝、对友不义、知法而乱法,你不用奔走求情了,赵氏必死无疑。”
  此言如同晴天霹雳,咣当劈在了薛兰野头上。
  “父亲……”她颤声道,“何至于此!”
  薛丞相平静道:“时至今日,你竟然还认为赵氏的罪行在于卷入粮草案。”
  不是吗?
  薛兰野茫然望着父亲。
  任何时候,粮食与军机都是朝廷最紧要、最不容触碰的逆鳞。粮草案一口气同时戳中这两处死穴,由并州而发,牵连的官员遍及朝野上下,杀得人头滚滚。但凡沾上半点边,不死也要脱上一层皮。
  “河阳郡主的独子也牵涉其中,只挨了一顿杖刑。”
  河阳郡主是皇帝隔房的堂姐,早年守寡,一把年纪守着儿子过活,并没有什么权势。
  为什么河阳郡主之子能够幸免,而薛丞相却给赵玉山下了必死的论断?
  “粮草案不致命,赵氏那点能量,恐怕连知情的资格都没有。”
  薛丞相从椅中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薛兰野:“她自己犯法,还有斡旋的余地;打着东宫旗号插手下面的案子,才是要命的关键。”
  “打着东宫的旗号为非作歹,等同于抹黑东宫的声誉而谋取自己的利益。身为臣僚蒙受大恩,却将主上的权威视为无物、名声看作等闲。既然她敢于践踏主上的声誉,那么主上的威严也不会再庇护她。”
  薛兰野毕竟不是全然的蠢货,脸色顿时煞白如纸。
  薛丞相看着她,淡淡道:“有些话说得太清楚不是好事,但你虚掷精力,平白揽祸事在身,我不与你一字一句说明白,只怕未来你要惹下祸事牵连全家——我问你,圣上为何行千古未有之事,设立萃英司专司拔擢女官?”
  薛兰野低声道:“为了辅佐东宫。”
  “没错。”薛丞相道,“为了东宫。”
  “本朝承袭前朝正统,圣上厉兵沃马收复疆土,皇太女集景桓二姓血脉于一身,法统无可置疑,唯有女子立储前所未有,因此为人非议。”
  “自古以来,东宫地位所依傍的无非几点:天子信任、朝臣拥护、妻族母族。正是为了替太女打造一支无法背叛、绝对忠诚的力量,圣上才将目光落到了女官身上——因为她们无法背叛,她们必须忠诚,她们的一切来自于皇太女,没有别路可走。”
  尝过权力无上甜美的滋味后,失去权力将会变成世上最痛苦的事。
  如果连皇太女都不能坐稳储位,那么所有女官就会同时失去立足朝野的根本。女官们如果还想留在朝堂上,唯有誓死追随东宫一途可走。维护东宫的稳固等同于维护她们参政的权力,拼死抵挡抨击皇太女的风浪等同于极力抵抗针对她们的攻讦。
  正是因为她们除了皇太女别无依靠,所以皇帝选中了她们。
  说到这里,薛丞相有些感慨。
  除了当今,还有哪位天子能够做成这等前所未有之事?
  当年皇帝于江南起事,他既是主上,又是谋主,乾纲独断指挥若定,那些不可一世的流民帅连世家都不放在眼里,偏偏奉皇帝有若天神。
  这批统兵的流民帅,便是开国勋贵,皇帝下旨立储东宫、择选伴读时,勋贵们与以柳希声为首的寒门文臣纷纷响应。
  此外,皇帝还做了一件事。
  ——礼部尚书奉命修订继承爵位的律令,由嫡长子继承改为嫡长继承,长者优先,过往之事概不追究。五品以上官员荫庇子弟者,若嫡长子、嫡长女皆有,允许一同加恩。
  这道旨意背后隐藏的深意,并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但它迅速分裂了极力上书劝谏的高门文臣,从而迅速镇压所有反对声浪。
  想到这里,薛丞相收回思绪,道:“明白么?”
  ——女官无法失去皇太女作为依靠,正如皇太女不能失去女官的支持。
  但每一个女官都不能失去皇太女,皇太女却不需要在意一两个寻常女官。
  “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薛丞相语气中已经带上了森然的警意,“女官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作为皇太女的臂助,当你们是一个整体时,你们的用处会非常大;当你们过分看重自身,从而顾影自怜时,你就变得一钱不值。北方能做女官的人才固然少,但京城中有些才气的女子仍然极多,不缺一两个。”
  “如果妄想着能够凭借女官的身份,获得东宫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那与找死没有任何区别。”
  薛丞相冷然道:“你求见了皇太女几次?”
  声音落在薛兰野耳畔,她的脸色已经极为难看,额头渗出细汗。
  “……三次。”
  “召见你了吗?”
  “没有……但是今日,穆嫔亲自出来,和女儿说了两句话。”
  薛丞相眉头蹙起,若有所思。
  他听完薛兰野复述的话,眉头拧得更紧,长叹一声:“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当年我为东宫授课,亲口讲过这一篇——太女殿下并非说给你,而是说给我听的。”
  “明日我会上书请罪,而后为你谋求一个外放的官职。听说柳知在南乡县做主官,你的才能不足为一地主官,就到附近的郡县做一个普通主簿……”
  薛兰野失声:“父亲!”
  她是丞相之女,侍从东宫,年纪轻轻已是从六品左庶子。一县主簿位卑职小,远离京城,一旦出去几时能够回来?
  薛丞相并不与她多言,寒声道:“退下,写一封请罪的文书,先呈给我看看。”
  薛兰野泪水几欲滚落,看见父亲难得面带寒霜,终究不敢违拗,退了出去。
  第14章 “春寒未褪,惟盼殿下善自珍……
  午后,明德殿。
  景昭倚在桌边,身披绣着浅淡银白云纹的深黛色外袍,左臂上标志守孝的素白麻布分外显眼。
  她随手翻动朝会结束后从明昼殿带回来的奏折。很快从中抽出一本打开,正是薛丞相的请罪书。
  看到结尾处,景昭沉吟片刻,提起朱笔饱蘸浓墨,在薛丞相的奏折上批了个‘准’。
  那字迹秀润挺拔,笔端藏锋,与皇帝的字迹一般无二。
  她拎起奏折对光看了看,颇为满意。
  景昭八岁就开始随皇帝练字,她从前由母亲开蒙,柔仪殿虽说处处受限,但慕容诩对长乐公主有种别样的、惺惺作态的宠爱看重,各类书籍名帖从不缺少。
  母亲最擅以清丽飘逸著称的郑体,景昭同样写得一手好郑体。八岁开始跟随皇帝练字后,皇帝并无意让景昭改习其他笔法。
  确切来说,皇帝对景昭有种近乎荒谬的期待,他希望景昭身上一切承袭自母亲的东西都能够完整无缺的保留下来。然而笔体画风都还好说,唯独长相这件事不由景昭自己做主,令皇帝非常失望。
  皇帝要求景昭反复摹写他的字迹,最好能够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这当然不仅仅因为皇帝本身亦是书法名家,更不可能是皇帝自负胜过从前景昭学过的所有书法,背后隐藏着一种更深的意味。
  景昭练了多年,平时示人以郑体,只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模仿皇帝写字。
  别的不敢说,这个‘准’字她写了多年,足可乱真。就算书法名家齐聚于此,恐怕也分不清落笔者到底是谁。
  景昭将薛丞相的奏折放回去,沉吟片刻,转头看向书案上另一摞尚未拆封的文书。
  薛兰野的请罪书高居上首,景昭径直跳过,拆开了柳知的信。
  柳知正在南乡主持分田。
  历来分田都是大事,一地主官若只是骄奢盘剥,百姓还能勉强忍受。但田地关乎命脉,若是分田有半点不公,人头都能打出狗脑子来。
  信里柳知的语气极为疲惫,据说来到南乡短短一年,她已经亲自出面调解过与分田相关的八起争端、十三起械斗,遭遇三次下马威、四次鸿门宴,自嘲活到今日全靠东宫和亲娘做靠山,再加上一点命硬。
  再往下是谈照微的信。
  出于某种目的,谈国公大胜之后,皇帝暂时封锁了消息,这也意味着谈照微一时半刻无法回京。信里谈照微详细记述了北方边境民生军务、种种见闻,一板一眼毫无私心。
  唯有结尾处,加了一句与上文格格不入的话。
  ——“春寒未褪,惟盼殿下善自珍摄。”
  面前薛兰野、柳知、谈照微三人文书一字排开,景昭端起茶盏啜饮,停顿片刻,忽然极轻地一笑。
  她的唇角微弯,嘲讽微显。
  她的眼瞳盈亮,似有深意。
  女人、男人。
  宗亲、朝臣。
  文官、勋贵。
  世家、寒门。
  每个人都将会是她的臣子,每个人都怀着自己的心思。
  大部分时刻,他们那些心思会隐藏的很好。但在某些利益的驱使下,这些本该对立的派系反而会分外一致地联合起来,妄图迫使君主屈服。
  养寇自重四个字,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景昭的心底。
  诚然,这四个字用在此刻的他们身上,似乎有些严重。然而景昭幼年学习《孟子》,其中说‘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这句话倒过来,便恰如其分。
  ——是不能也,非不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