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之昴 第1节
《大夜之昴》作者:尼罗
简介
林笙女士欲办大事,现亟需一名男子扮演丈夫,却在东奔西走寻觅佳夫之际,被个坏蛋缠了住。
她时间紧、压力大、丈夫没找到,还要忙里偷闲斗坏蛋,还被邻居误以为是两口子打架,闹得女士一个头有两个大。
标签:民国言情
主角:林笙 严轻
第0章 楔子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天津,海河沿岸某码头。
日暮时分,码头内外的人都日渐少了,一男一女并肩立在个不碍事的地方,一起痴痴的往那港口里看。
偶尔有路过的人见了他们,都感觉这二位是在双双的冒傻气,就算是乡巴佬没见过大轮船吧,也不至于这么看个没完啊。况且这两个人,男的穿长衫,女的穿旗袍,男的四十多岁挺端正,女的二十多岁挺美丽,瞧着也都不像是刚上城里来的。
岸上的人少了,水面也不像白天那么喧嚣,水上警察的小艇还在几艘轮船间逡巡,预备着要上船搜查违禁品。但另有两艘满载了木头货箱的铁灰色大轮船单停在一旁,水上警察并不靠近它们。铁灰色轮船的船体用白色油漆刷着工工整整的大号中英文,是“上海乘风轮船公司”的字样。
男的指了指远方那一抹铁灰色:“要是给咱们两艘那样的大船,来回运它半个月,就妥了。”
女的指了指近处一艘天蓝色大轮船:“这个更大。”
“乘风的更好。乘风是上海程静农的买卖,程静农虽是人在上海,但是跟天津官面上的人都熟,和这边的日本人关系也硬,从北到南这条航线,他的船永远不受查。别说运咱们那些药,他就算运一船妖怪也没人管。”
说到这里,二人一起喟叹了一声。男的又问:“那药怕不怕潮?”
女的仰头看看天色,今年北边雨水都多,阴雨连绵的日子已经持续了一个礼拜,现在的天空和轮船一个颜色,都是沉重的铁灰。
“当然怕。”她答:“那磺胺药粉就是用小纸包装着的,说是密封,可一个小纸包能有多密封?他那仓库还不好,地势低,外面一下雨,里面的地面就和泥。。”
二人想到这里,又是一叹。叹过了,男的说道:“回去吃饭吧,天天过来看轮船也不是个法儿,我们又没有神通,总不能把人家的轮船活活看成我们的。也不知道你嫂子晚上预备了什么,中午那顿疙瘩汤太稀了,喝得我这一下午直跑厕所。”
女的道:“提起这话,我现在就想再去一趟。”
“快去快回。这水边太冷,不要我们办法没想出来,先冻出了感冒。”
女的黯然答应一声,扭头往那位于犄角旮旯的、用破砖烂瓦搭起来的公共厕所里跑。而男的继续望着轮船垂涎,垂了一会儿,不见女的回来,偶然扭头一瞧,他大吃一惊,发现女的正在远处河边那里投河。
他吓得喊了一嗓子,同时撩起长衫就飞奔而去,也不管冷不冷了,连鞋带袜子的就踏入了水中,万幸女的走得也是迟迟疑疑比较慢,让他在浅滩与深坑之间一把薅住了对方的后衣领:“你这心怎么这么窄?撒泡尿的工夫就不想活了?找不着船就再想别的办法,这么点事至于让你寻死吗?”
手中那人回了头,面无人色、满脸泪痕,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大寒还是大悲,想发声音都发不出。
男的一愣,他可不认识这位女士。
回头往岸上再一瞧,有人正从厕所那边往这里走。这么远看过去,岸上那人,和手里这位,起码身形是一模一样的,再论脸面,也有着六七分的相似。
手里这位这时终于哭出了声音:“这位先生,多谢你的好意,可是请你放开手,让我去了吧!”
男的这时也冻透了,发出声音来,也是直打颤:“这位——我也不知道你是少奶奶还是大小姐,你敢投河寻死,那必是遇了过不去的坎儿。我不拦你,但生死是大事,不差这一晚上。你暂且跟我上岸去,缓一缓,要是过了几天,你还是觉得死了好,那时候你再死,也算是死个清醒明白,对不对?”
他一边说,一边奋力将她拖了上去。岸上那人见了,也不顾水冷,快跑下来帮他搀扶了她。结果是三人很快一起抖成了一团。女的颤声说道:“这怎么办?她从头到脚都湿透了,这么个冻法,非生病不可。”
男的颤声答道:“你跑得快,赶紧上路去拦两辆洋车,咱们回家喝一碗热疙瘩汤驱驱寒就好了。”
女的当即飞跑,腿长,跑得确实是快,很快就叫来了两辆洋车。男的坐一辆,二女坐一辆,急急的回家喝疙瘩汤去了。
第1章 诚感天地
前文出场的那男的,一直名唤张白黎,以及那女的,现在名唤林笙,此时又站到了一间屋子里去。
这间屋子从时空上距离那一日寒冷的天津码头,已有半年之隔、千里之遥。
屋子本身位于一座古老洋楼的二层,洋楼的名字是丁生大厦,乃是光绪年间诞生的造物,此物屹立得很稳固,上下水道和电路也很通畅,只是有些不修边幅,外墙布满各色藤蔓植物,也没人张罗着清除。
这楼在建造伊始就是用来做写字楼的,如今内部房间也全被各行各业的公司租了去做办公室。天暖的时候窗户敞开,职员们从藤蔓之中不时的探头出来看看,瞧着也都像是盘踞在都市里的精怪。
张白黎租了二楼靠边的一间屋子,也成为了精怪中的一员。现在这屋子已经被他收拾利落,写字台办公椅一应俱全,金属制的文件柜靠墙站立,透过玻璃门,可见柜内放着一排排的硬壳文件簿。门后也有脸盆架子,架着大半盆净水,架子一旁是沉甸甸的铁皮暖水壶。
站在这绿意森森的办公室里,春风顺窗而入、再从门板下方的缝隙而出,穿堂风嗖嗖的,使得房内空气也很清新。但房内相对而立的这一男一女,半年如一日,很顽固的保持着愁容。
那女的——现在叫林笙——简直是欲哭无泪:“这话是怎么说的?那么大个人,还带半路丢了的?”
这男的——一直叫张白黎——一拍巴掌一摊手:“谁说不是呢!刚收到消息的时候,我也懵了。”
“那他到底是怎么个丢了?是身份暴露被抓去了?还是半路遇了什么危险了?还是迷路了?”
“那家伙是老特工,迷路是绝对不可能,也没听说他被抓了去。现在我们怕的是这种情况,他从沂蒙山出来,需要翻大山穿越敌人的封锁线,其中有段山路最怕下雨,可偏偏这些天它总下雨。那山没雨都要往下滑坡,有了雨就更别提。现在他是走着走着就没消息了,生死未卜。我倒真宁愿他是迷了路。但现在那边有人专门去找他,不用我们操心,我们还是解决眼下的问题。”
“这怎么解决?我们把宝全押在他身上了,就等他来和我结婚。现在他不来,难道我大变活人、变个丈夫出来?”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
“这话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对你说的那位老特工,是连见都没有见过,当然不会在他一棵树上吊死。可问题是就算我现在冲到大街上,随便抓回一个男人给我做丈夫,那从我把他抓回来再到逼他就范,这个时间也不够了。况且这可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我哪能真去随便抓人回来给我做搭档?”
张白黎表面勉强镇定,其实一颗心也是急得乱蹦,时间确实是不够了。忽然拉开抽屉取出一面小镜,他举着镜子照了照:“你看我……假如我们一口咬定我们是忘年恋的话……我再去高级理发馆理理发刮刮脸,发蜡也打起来,那么……”
林笙断然判断:“气质不对。”
张白黎叹了口气:“的确,我一看就是个老家伙了。况且真林笙的丈夫是要比她小三岁的,虽然不知道程静农那边知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我们还是谨慎第一,争取把一切都做到尽善尽美。这样,”他一指她:“我说小——”
她当即打断了他的话:“林笙,现在我就是林笙,你别叫差了。”
张白黎连连点头,又将林笙二字反复默念了几遍,然后才继续说道:“林小姐,这样,你千万不要慌,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自乱阵脚。真林笙是携丈夫一起回国的,所以我们以林笙的身份去见程静农时,当然最好也有一位丈夫作陪。但如果实在实在是临时找不到人了,你就一个人去程家认亲,也未尝不可。”
“那人家问起我的丈夫呢?”
“就说半路死了。”
“这听着会不会稍嫌草率?”
“别急,这不是还没到让你一个人去撒谎的地步吗?还有几天的工夫,你别管,我去找。要不然让我小舅子从天津来一趟,坐津浦线快车的话可能也来得及。那人年纪合适,长得也行。”
“机灵吗?”
“一般。”
“和嫂子比呢?”
“不如你嫂子的十分之一。你嫂子是集她娘家的天地灵气于一身了,她们家就她聪明,她那几个弟弟都平平。”
“笨笨的可演不好这出戏啊。”
“我知道,我尽量不用他。还是那句话,这些事归我张罗,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跟着我胡着急。记着去成衣店取你那些新衣裳,取的时候想着先试一试,尺寸不对了就改,不能感觉穿得进去就凑合着穿。那林笙虽然后来都闹得要跳河了,但人家原本也是娇生惯养的,你一看她那性子就知道她是个细致人,一定活得讲究。她既是讲究,那你就不能大马金刀的,你也得跟着她讲究。”
“现在我才是林笙,没有别的林笙。”
“我又忘了。”
*
*
林笙走出丁生大厦,在路边叫停一辆三轮车,坐上去直奔了霞飞路的成衣店。她在店内定制了好些套春夏衣衫,料子和手工都选顶好的,算是一位大主顾,伙计对她自然是格外的有耐心。她倒是很识货,能够摸出高级衣料那令人愉悦的手感;衣服一上身,她在穿衣镜前转上一个圈,也立刻瞧出了哪里太肥哪里太瘦。
伙计把要修改的地方全用别针别起来做了记号,陪笑夸她“小姐眼力好”,双方约定了过两天再来取那几件改好了的旗袍。尺寸正合适的几件春装,伙计用印着成衣店商标的大盒子装了,外面十字花的系了彩带,方便小姐拎着。林小姐摇曳生姿的出了店门,不能就这么回家,还得去珠宝店取预定了的一挂珍珠项链和一对钻石戒指。头发也得烫,不过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今晚烫肯定来不及,明天再说吧。
在珠宝店里,贵客的待遇更好了,有柔软的沙发椅、新鲜的热咖啡以及最新的外国杂志可以享用。新定制的珠宝存放在店后单独设立的金库里。她喝着咖啡等待伙计从金库取宝贝来,因为心事沉重,丈夫丢了,所以胃里堵得慌,一杯咖啡外加两块黄油饼干下了肚,似乎可以顶上一顿晚饭。而等她提着个紫红天鹅绒的小袋子走出珠宝店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小袋子里有棱有角,装的是芬芳精美的珠宝盒子。这两样首饰珠光宝气,再配上一身鲜艳衣装,足以扮出一位养尊处优的年轻小姐,也不用太时髦,因为据她所知,林家当年是避祸去了日本,虽然后来在日本他们活得挺安全,但始终还是免不了心惊胆战,加之在经济上是坐吃山空的局面,所以做父母的是深居简出,也不许女儿出风头。
她不肯带着这样值钱的首饰满街走,想要叫辆洋车,可现在正是下班的时候,大街上车水马龙,并没有闲着的空车。她不便干站着,只好沿着那热闹大街慢慢走。
街上常有西装革履的男子经过,一辆电车叮叮当当的开过去,她扭头一看,就见车内挤满了人,其中也有好些青壮年先生。她对着满街男士若有所思,一时想到张白黎向来有办法,心内稍微安定一点,一时想到张白黎的杀手锏无非就是他那个傻乎乎的小舅子,心内又是一阵火烧火燎。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半路转了南风,这不是要活活的急死谁?
急到这里,她忽然感觉周遭变得冷清黑暗了许多,抬头一看周围,她很错愕,心想自己真是想迷了心了,竟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这里来。
这是一条又僻静、又清洁的小街,道路两侧高墙耸立,全是富贵人家的后院。而她近前这一道红砖墙是格外的高大结实,因为墙后便是程静农的公馆后花园。
在这之前,她和张白黎已经掩人耳目的围着这座公馆溜达了好些次。这里未来便是她的战场,她哪能连战场的环境都不摸清?结果可能是摸得太清了,印象深入脑海,所以一失神便自动的走了来。这种地方想来不会闹强盗,但终究还是太冷清太黑暗了,万一有巡捕看见一个女子在这独行,少不得要来盘问几句。而她作为一名大戏尚未开幕的女主角,还是不要提前在舞台旁闹出动静为好。
可她刚向后转身迈出了一大步,墙后忽然爆发出一串枪响,与此同时一道黑影翻过高墙,挟着疾风落到了她身旁。
她这半天没断了想男人,现在终于诚感天地,派遣一名男子从天而降。男子降落之后一把攥住她的胳膊,她惊骇的哈了一声,因为冷硬枪管抵上了她的侧腰,而她侧腰有痒痒肉。
然后男子低声开了口:“别吵,往前走,走到路口就放了你!”
第2章 九曲十八折
林笙被那男子推搡着向前走,一条胳膊又被他那铁钳似的手攥了个死紧。血腥气味在空中弥漫开来,男子微微有点喘,不知道他是疼得直喘,还是吓得直喘。
林笙疼是不疼,但论恐慌的程度,只怕她还要更胜于他。拥有林笙这个名字的人,乃是程静农十几年未见的世侄女,这世侄女新从东瀛远渡重洋回国、正预备着过些天就登门去和老世叔相见相认。如今登门的日子还没到,世侄女先趁夜溜到了老世叔的后院外,这若是让老世叔察觉了,成了什么事?她在东洋十几年,这是学会了做飞贼、要到老世叔家显显本事了?
更要命的是方才高墙后传出一串脆响,她怎么听都像是枪声,而这男人分明就是被乱枪崩出来的一名歹人。自己和这个歹人扭作一团,若是被程家的人发现了,那就更是百口莫辩。
为了几天后的登场,她和张白黎这半年耗了无数心力,经费也花销了许多。除去眼前的这些损失不提,程静农现在更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和道路,他们错失不得。
所以在高墙之后的追杀声逼近时,林笙为了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索性迈开大步:“快快快快快。”
她向前疾行,那男人攥着她的胳膊不放,被她拽得一步一踉跄。她见这歹人既拖自己的后腿、又抓着自己不放,急得干脆伸胳膊一揽他的腰,想要连扶带架的让他跟上自己。他没说什么,单是从鼻子里猛的呼出两道气流。
一阵风似的走过小街,他们前方豁然开朗,正是又回到了繁华大街。大街两侧除了路灯,还有无数的霓虹招牌,各自放着光明。林笙这时收回了那只搂腰的手,借着灯光,她抬手低头望去。
她搂他,搂了满掌的鲜血。
顺着自己的血手再向上看,她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平心而论,这脸有点眉目如画的意思。
她心慌意乱到这般地步还能瞧出他的眉目如画来,可见此君当真是画意十足:很年轻很光滑的一张面孔,偏于瘦的一方面,长眉长眼直鼻梁,配着两片薄薄的樱唇,以东亚的审美观来看,这一副五官拿出去,真是做美男也行、做美女也行。
但他炯炯的眼神中没有一点美的成分,垂眼冷盯着她,他开了口,面貌年轻,声音低沉、可不年轻:“小姐,劳驾你陪我再走一段。”
街上人来人往,林笙不便总晾着这一手血,另一只手拎着昂贵的大包小裹,也没法子掏手帕。将血手在对方的黑衣服上蹭了蹭,她也认为此地不能久留,不怕别的,怕这位失血过多、咣当一声忽然倒地死了。莫说程公馆还在他们身后,兴许正有持枪的程家保镖往外追赶。就算没有程公馆,只要是在这么一条热闹大街上,只要是他死在她身边,闻讯而来的巡捕就必定不会轻易放了她,不把她调查个底朝天不算完。
“走哪儿去?”她移开目光,装着看那面包房的霓虹招牌,轻声又问:“你还能走。”
简介
林笙女士欲办大事,现亟需一名男子扮演丈夫,却在东奔西走寻觅佳夫之际,被个坏蛋缠了住。
她时间紧、压力大、丈夫没找到,还要忙里偷闲斗坏蛋,还被邻居误以为是两口子打架,闹得女士一个头有两个大。
标签:民国言情
主角:林笙 严轻
第0章 楔子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天津,海河沿岸某码头。
日暮时分,码头内外的人都日渐少了,一男一女并肩立在个不碍事的地方,一起痴痴的往那港口里看。
偶尔有路过的人见了他们,都感觉这二位是在双双的冒傻气,就算是乡巴佬没见过大轮船吧,也不至于这么看个没完啊。况且这两个人,男的穿长衫,女的穿旗袍,男的四十多岁挺端正,女的二十多岁挺美丽,瞧着也都不像是刚上城里来的。
岸上的人少了,水面也不像白天那么喧嚣,水上警察的小艇还在几艘轮船间逡巡,预备着要上船搜查违禁品。但另有两艘满载了木头货箱的铁灰色大轮船单停在一旁,水上警察并不靠近它们。铁灰色轮船的船体用白色油漆刷着工工整整的大号中英文,是“上海乘风轮船公司”的字样。
男的指了指远方那一抹铁灰色:“要是给咱们两艘那样的大船,来回运它半个月,就妥了。”
女的指了指近处一艘天蓝色大轮船:“这个更大。”
“乘风的更好。乘风是上海程静农的买卖,程静农虽是人在上海,但是跟天津官面上的人都熟,和这边的日本人关系也硬,从北到南这条航线,他的船永远不受查。别说运咱们那些药,他就算运一船妖怪也没人管。”
说到这里,二人一起喟叹了一声。男的又问:“那药怕不怕潮?”
女的仰头看看天色,今年北边雨水都多,阴雨连绵的日子已经持续了一个礼拜,现在的天空和轮船一个颜色,都是沉重的铁灰。
“当然怕。”她答:“那磺胺药粉就是用小纸包装着的,说是密封,可一个小纸包能有多密封?他那仓库还不好,地势低,外面一下雨,里面的地面就和泥。。”
二人想到这里,又是一叹。叹过了,男的说道:“回去吃饭吧,天天过来看轮船也不是个法儿,我们又没有神通,总不能把人家的轮船活活看成我们的。也不知道你嫂子晚上预备了什么,中午那顿疙瘩汤太稀了,喝得我这一下午直跑厕所。”
女的道:“提起这话,我现在就想再去一趟。”
“快去快回。这水边太冷,不要我们办法没想出来,先冻出了感冒。”
女的黯然答应一声,扭头往那位于犄角旮旯的、用破砖烂瓦搭起来的公共厕所里跑。而男的继续望着轮船垂涎,垂了一会儿,不见女的回来,偶然扭头一瞧,他大吃一惊,发现女的正在远处河边那里投河。
他吓得喊了一嗓子,同时撩起长衫就飞奔而去,也不管冷不冷了,连鞋带袜子的就踏入了水中,万幸女的走得也是迟迟疑疑比较慢,让他在浅滩与深坑之间一把薅住了对方的后衣领:“你这心怎么这么窄?撒泡尿的工夫就不想活了?找不着船就再想别的办法,这么点事至于让你寻死吗?”
手中那人回了头,面无人色、满脸泪痕,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大寒还是大悲,想发声音都发不出。
男的一愣,他可不认识这位女士。
回头往岸上再一瞧,有人正从厕所那边往这里走。这么远看过去,岸上那人,和手里这位,起码身形是一模一样的,再论脸面,也有着六七分的相似。
手里这位这时终于哭出了声音:“这位先生,多谢你的好意,可是请你放开手,让我去了吧!”
男的这时也冻透了,发出声音来,也是直打颤:“这位——我也不知道你是少奶奶还是大小姐,你敢投河寻死,那必是遇了过不去的坎儿。我不拦你,但生死是大事,不差这一晚上。你暂且跟我上岸去,缓一缓,要是过了几天,你还是觉得死了好,那时候你再死,也算是死个清醒明白,对不对?”
他一边说,一边奋力将她拖了上去。岸上那人见了,也不顾水冷,快跑下来帮他搀扶了她。结果是三人很快一起抖成了一团。女的颤声说道:“这怎么办?她从头到脚都湿透了,这么个冻法,非生病不可。”
男的颤声答道:“你跑得快,赶紧上路去拦两辆洋车,咱们回家喝一碗热疙瘩汤驱驱寒就好了。”
女的当即飞跑,腿长,跑得确实是快,很快就叫来了两辆洋车。男的坐一辆,二女坐一辆,急急的回家喝疙瘩汤去了。
第1章 诚感天地
前文出场的那男的,一直名唤张白黎,以及那女的,现在名唤林笙,此时又站到了一间屋子里去。
这间屋子从时空上距离那一日寒冷的天津码头,已有半年之隔、千里之遥。
屋子本身位于一座古老洋楼的二层,洋楼的名字是丁生大厦,乃是光绪年间诞生的造物,此物屹立得很稳固,上下水道和电路也很通畅,只是有些不修边幅,外墙布满各色藤蔓植物,也没人张罗着清除。
这楼在建造伊始就是用来做写字楼的,如今内部房间也全被各行各业的公司租了去做办公室。天暖的时候窗户敞开,职员们从藤蔓之中不时的探头出来看看,瞧着也都像是盘踞在都市里的精怪。
张白黎租了二楼靠边的一间屋子,也成为了精怪中的一员。现在这屋子已经被他收拾利落,写字台办公椅一应俱全,金属制的文件柜靠墙站立,透过玻璃门,可见柜内放着一排排的硬壳文件簿。门后也有脸盆架子,架着大半盆净水,架子一旁是沉甸甸的铁皮暖水壶。
站在这绿意森森的办公室里,春风顺窗而入、再从门板下方的缝隙而出,穿堂风嗖嗖的,使得房内空气也很清新。但房内相对而立的这一男一女,半年如一日,很顽固的保持着愁容。
那女的——现在叫林笙——简直是欲哭无泪:“这话是怎么说的?那么大个人,还带半路丢了的?”
这男的——一直叫张白黎——一拍巴掌一摊手:“谁说不是呢!刚收到消息的时候,我也懵了。”
“那他到底是怎么个丢了?是身份暴露被抓去了?还是半路遇了什么危险了?还是迷路了?”
“那家伙是老特工,迷路是绝对不可能,也没听说他被抓了去。现在我们怕的是这种情况,他从沂蒙山出来,需要翻大山穿越敌人的封锁线,其中有段山路最怕下雨,可偏偏这些天它总下雨。那山没雨都要往下滑坡,有了雨就更别提。现在他是走着走着就没消息了,生死未卜。我倒真宁愿他是迷了路。但现在那边有人专门去找他,不用我们操心,我们还是解决眼下的问题。”
“这怎么解决?我们把宝全押在他身上了,就等他来和我结婚。现在他不来,难道我大变活人、变个丈夫出来?”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
“这话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对你说的那位老特工,是连见都没有见过,当然不会在他一棵树上吊死。可问题是就算我现在冲到大街上,随便抓回一个男人给我做丈夫,那从我把他抓回来再到逼他就范,这个时间也不够了。况且这可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我哪能真去随便抓人回来给我做搭档?”
张白黎表面勉强镇定,其实一颗心也是急得乱蹦,时间确实是不够了。忽然拉开抽屉取出一面小镜,他举着镜子照了照:“你看我……假如我们一口咬定我们是忘年恋的话……我再去高级理发馆理理发刮刮脸,发蜡也打起来,那么……”
林笙断然判断:“气质不对。”
张白黎叹了口气:“的确,我一看就是个老家伙了。况且真林笙的丈夫是要比她小三岁的,虽然不知道程静农那边知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我们还是谨慎第一,争取把一切都做到尽善尽美。这样,”他一指她:“我说小——”
她当即打断了他的话:“林笙,现在我就是林笙,你别叫差了。”
张白黎连连点头,又将林笙二字反复默念了几遍,然后才继续说道:“林小姐,这样,你千万不要慌,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自乱阵脚。真林笙是携丈夫一起回国的,所以我们以林笙的身份去见程静农时,当然最好也有一位丈夫作陪。但如果实在实在是临时找不到人了,你就一个人去程家认亲,也未尝不可。”
“那人家问起我的丈夫呢?”
“就说半路死了。”
“这听着会不会稍嫌草率?”
“别急,这不是还没到让你一个人去撒谎的地步吗?还有几天的工夫,你别管,我去找。要不然让我小舅子从天津来一趟,坐津浦线快车的话可能也来得及。那人年纪合适,长得也行。”
“机灵吗?”
“一般。”
“和嫂子比呢?”
“不如你嫂子的十分之一。你嫂子是集她娘家的天地灵气于一身了,她们家就她聪明,她那几个弟弟都平平。”
“笨笨的可演不好这出戏啊。”
“我知道,我尽量不用他。还是那句话,这些事归我张罗,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跟着我胡着急。记着去成衣店取你那些新衣裳,取的时候想着先试一试,尺寸不对了就改,不能感觉穿得进去就凑合着穿。那林笙虽然后来都闹得要跳河了,但人家原本也是娇生惯养的,你一看她那性子就知道她是个细致人,一定活得讲究。她既是讲究,那你就不能大马金刀的,你也得跟着她讲究。”
“现在我才是林笙,没有别的林笙。”
“我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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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走出丁生大厦,在路边叫停一辆三轮车,坐上去直奔了霞飞路的成衣店。她在店内定制了好些套春夏衣衫,料子和手工都选顶好的,算是一位大主顾,伙计对她自然是格外的有耐心。她倒是很识货,能够摸出高级衣料那令人愉悦的手感;衣服一上身,她在穿衣镜前转上一个圈,也立刻瞧出了哪里太肥哪里太瘦。
伙计把要修改的地方全用别针别起来做了记号,陪笑夸她“小姐眼力好”,双方约定了过两天再来取那几件改好了的旗袍。尺寸正合适的几件春装,伙计用印着成衣店商标的大盒子装了,外面十字花的系了彩带,方便小姐拎着。林小姐摇曳生姿的出了店门,不能就这么回家,还得去珠宝店取预定了的一挂珍珠项链和一对钻石戒指。头发也得烫,不过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今晚烫肯定来不及,明天再说吧。
在珠宝店里,贵客的待遇更好了,有柔软的沙发椅、新鲜的热咖啡以及最新的外国杂志可以享用。新定制的珠宝存放在店后单独设立的金库里。她喝着咖啡等待伙计从金库取宝贝来,因为心事沉重,丈夫丢了,所以胃里堵得慌,一杯咖啡外加两块黄油饼干下了肚,似乎可以顶上一顿晚饭。而等她提着个紫红天鹅绒的小袋子走出珠宝店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小袋子里有棱有角,装的是芬芳精美的珠宝盒子。这两样首饰珠光宝气,再配上一身鲜艳衣装,足以扮出一位养尊处优的年轻小姐,也不用太时髦,因为据她所知,林家当年是避祸去了日本,虽然后来在日本他们活得挺安全,但始终还是免不了心惊胆战,加之在经济上是坐吃山空的局面,所以做父母的是深居简出,也不许女儿出风头。
她不肯带着这样值钱的首饰满街走,想要叫辆洋车,可现在正是下班的时候,大街上车水马龙,并没有闲着的空车。她不便干站着,只好沿着那热闹大街慢慢走。
街上常有西装革履的男子经过,一辆电车叮叮当当的开过去,她扭头一看,就见车内挤满了人,其中也有好些青壮年先生。她对着满街男士若有所思,一时想到张白黎向来有办法,心内稍微安定一点,一时想到张白黎的杀手锏无非就是他那个傻乎乎的小舅子,心内又是一阵火烧火燎。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半路转了南风,这不是要活活的急死谁?
急到这里,她忽然感觉周遭变得冷清黑暗了许多,抬头一看周围,她很错愕,心想自己真是想迷了心了,竟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这里来。
这是一条又僻静、又清洁的小街,道路两侧高墙耸立,全是富贵人家的后院。而她近前这一道红砖墙是格外的高大结实,因为墙后便是程静农的公馆后花园。
在这之前,她和张白黎已经掩人耳目的围着这座公馆溜达了好些次。这里未来便是她的战场,她哪能连战场的环境都不摸清?结果可能是摸得太清了,印象深入脑海,所以一失神便自动的走了来。这种地方想来不会闹强盗,但终究还是太冷清太黑暗了,万一有巡捕看见一个女子在这独行,少不得要来盘问几句。而她作为一名大戏尚未开幕的女主角,还是不要提前在舞台旁闹出动静为好。
可她刚向后转身迈出了一大步,墙后忽然爆发出一串枪响,与此同时一道黑影翻过高墙,挟着疾风落到了她身旁。
她这半天没断了想男人,现在终于诚感天地,派遣一名男子从天而降。男子降落之后一把攥住她的胳膊,她惊骇的哈了一声,因为冷硬枪管抵上了她的侧腰,而她侧腰有痒痒肉。
然后男子低声开了口:“别吵,往前走,走到路口就放了你!”
第2章 九曲十八折
林笙被那男子推搡着向前走,一条胳膊又被他那铁钳似的手攥了个死紧。血腥气味在空中弥漫开来,男子微微有点喘,不知道他是疼得直喘,还是吓得直喘。
林笙疼是不疼,但论恐慌的程度,只怕她还要更胜于他。拥有林笙这个名字的人,乃是程静农十几年未见的世侄女,这世侄女新从东瀛远渡重洋回国、正预备着过些天就登门去和老世叔相见相认。如今登门的日子还没到,世侄女先趁夜溜到了老世叔的后院外,这若是让老世叔察觉了,成了什么事?她在东洋十几年,这是学会了做飞贼、要到老世叔家显显本事了?
更要命的是方才高墙后传出一串脆响,她怎么听都像是枪声,而这男人分明就是被乱枪崩出来的一名歹人。自己和这个歹人扭作一团,若是被程家的人发现了,那就更是百口莫辩。
为了几天后的登场,她和张白黎这半年耗了无数心力,经费也花销了许多。除去眼前的这些损失不提,程静农现在更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和道路,他们错失不得。
所以在高墙之后的追杀声逼近时,林笙为了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索性迈开大步:“快快快快快。”
她向前疾行,那男人攥着她的胳膊不放,被她拽得一步一踉跄。她见这歹人既拖自己的后腿、又抓着自己不放,急得干脆伸胳膊一揽他的腰,想要连扶带架的让他跟上自己。他没说什么,单是从鼻子里猛的呼出两道气流。
一阵风似的走过小街,他们前方豁然开朗,正是又回到了繁华大街。大街两侧除了路灯,还有无数的霓虹招牌,各自放着光明。林笙这时收回了那只搂腰的手,借着灯光,她抬手低头望去。
她搂他,搂了满掌的鲜血。
顺着自己的血手再向上看,她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平心而论,这脸有点眉目如画的意思。
她心慌意乱到这般地步还能瞧出他的眉目如画来,可见此君当真是画意十足:很年轻很光滑的一张面孔,偏于瘦的一方面,长眉长眼直鼻梁,配着两片薄薄的樱唇,以东亚的审美观来看,这一副五官拿出去,真是做美男也行、做美女也行。
但他炯炯的眼神中没有一点美的成分,垂眼冷盯着她,他开了口,面貌年轻,声音低沉、可不年轻:“小姐,劳驾你陪我再走一段。”
街上人来人往,林笙不便总晾着这一手血,另一只手拎着昂贵的大包小裹,也没法子掏手帕。将血手在对方的黑衣服上蹭了蹭,她也认为此地不能久留,不怕别的,怕这位失血过多、咣当一声忽然倒地死了。莫说程公馆还在他们身后,兴许正有持枪的程家保镖往外追赶。就算没有程公馆,只要是在这么一条热闹大街上,只要是他死在她身边,闻讯而来的巡捕就必定不会轻易放了她,不把她调查个底朝天不算完。
“走哪儿去?”她移开目光,装着看那面包房的霓虹招牌,轻声又问:“你还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