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老婆。”
下一刻,庄宁屿就被压到了床上,木质床头确实没有受伤,受伤的是手铐,从中间彻底断成了两截。易恪年轻气盛,身下滚烫的硬物哪怕隔着裤子,也顶得庄宁屿耳根发烫,他躲过背后的亲吻,撑着床想起来:“发什么疯,你昨晚才刚刚……”
易恪依旧压制着他,不过倒是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在那漂亮的后脖颈上啄吻,就这么耳鬓厮磨了一会儿,还真就欲|火消退,放开怀里的人,转而跑到旁边折起了纸箱子,手腕上继续戴着半截破手铐,好似一个勤劳的越狱家政员,留下庄宁屿独自坐在床上,思考眼前这人到底是欲求不满导致的行为癫狂还是冲撞了什么脏东西,自己接下来是应该买新睡衣还是柚子叶。
易恪举起一件婴儿服,发出由衷赞赏:“老婆你小时候居然真的这么小。”
庄宁屿:算了还是先送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脑子吧。
下午五点多,两人冲了个澡,又换了身干净衣服。当说不说,体力劳动真的是消化利器,中午的大肘子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庄宁屿还真的有点饿,因此越发对晚上的米其林充满期待。易恪开车带他穿过城市,餐厅环境确实不错,很对得起价格,至于味道,庄宁屿只吃了一口,就觉得老板追不到易悦是对的。
饭可以难吃,但难吃到每一道菜感觉都受到了锅铲之神的诅咒,属实也算是天赋异禀。吃到一半,庄宁屿嚼着嘴里兼顾牛肉柴劲和鱼子酱腥气的神奇物种,终于忍不住提议:“我们还是走吧,回家我给你炸洋葱圈和鸡块吃。”
易恪其实也觉得这破东西简直匪夷所思,现如今餐厅的下限真是深不可测,真是什么异食癖都敢追我姐了,我必不可能答应这段关系,但他还是没有走,坚定握住老婆的手,深情款款地说:“我还给你点了一首很浪漫的钢琴曲。”
“可以提前弹吗?”
“不可以,钢琴家八点才上班。”
钢琴曲价值1888块,钱也不能退,庄宁屿只好坐回原位,饿着肚子接受艺术熏陶,好不容易等到整顿饭的流程走完,易恪还在买单,他已经提前用手机排好了隔壁毛肚火锅店的号。
易恪:“老婆我们车上还有中午打包的菜!”
庄宁屿摆摆手:“打包的菜明天再吃。”
易恪捂住肚子:“但是我胃有点不舒服。”
要是放在平时,庄宁屿可能会发现他的异常表演,但放在现在,因为这家店实在太难吃了,难吃到别说是把食客吃到胃疼,就算吃到中毒感觉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庄宁屿并没有对易恪的“胃疼”产生一丁点质疑,让服务生送来一杯热水,就开车带人回了家。
观兴大厦的电梯广告在今晨已经换成了非常浪漫的莎翁情诗,下午的时候,音乐也从《致爱丽丝》换成了《a time for us》,两人第二次见面时的bgm,但庄宁屿一直在帮易恪揉肚子,所以压根没注意。直到抵达顶楼,推开房门后,看着满房间的红色玫瑰花,他才后知后觉把今天的所有事串联起来——
“没想到你居然对谈论第一次见到我时的场景抱有这么高的重视程度,放心,等这次任务完成后,我一定会在家里铺满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美丽芬芳的厄瓜多尔红玫瑰,再准备好你最爱的粉红香槟,我们到时候可以坐在浪漫的花海里,穿上情侣睡衣,一边喝酒一边回忆。”
易恪言出必行,说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就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别的珍贵花材,它们沿着二楼围栏和楼梯像瀑布一般倾泻流下,在水晶灯的照射下异常壮观。专业的花艺师把这片花海打造的典雅无比,客厅最中间则是铺着柔软舒适的羊绒毯子和靠垫,供一对有情人依偎起来甜蜜聊天。
怪不得今晚要选法餐还要听钢琴曲,这浩大的工程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完成。
易恪从身后温柔地抱住他:“我去开瓶酒,你先洗个澡放松一下?”
庄宁屿一脸清纯地问:“你是要向我求婚吗?”
“不是。”易恪没上当,“我怎么可能用这么简单的仪式在家里向你求婚。”
庄宁屿一把握住他的手:“我觉得这一点都不简单,我很喜欢,不然你就求了吧,多想一点词,最好用至少五国语言都翻译一遍,我爱听。”
“不可能的,老婆。”易恪抽回手,摸摸他的头,“你今天说什么都别想赖过去。”
庄宁屿一拍他的胸口,不动声色后退半步,然后猛地转身就跑,结果被早有防备的易恪拦腰拖了回来,直接扛在肩上,送进浴室。
水流哗哗,庄宁屿被浇得睁不开眼睛,退让一步:“你出去,我自己洗!”
易恪:“好的,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把人扒得光溜溜的,并且不忘在出门时带走他的所有衣服,包括浴袍和浴巾,只留下一包洗脸巾,“洗完叫我。”
庄宁屿:“为什么要把衣服拿走,难道我还会从这扇浴室窗户里翻出去吗?”
易恪:“你会。”
庄宁屿:“……”
他确实会。
区区两百米。
第138章 徘徊之海31(完) 那一天好像一切都……
洗完澡的庄宁屿被易恪用大浴巾裹回卧室床上, 旁边还真的摆了一套新睡衣,但当事人并不想穿,于是他扯住易恪的衣领, 仰头去亲吻。柔软浴巾从肩头滑落, 微潮香气经由皮肤暖意蒸发, 变得越发旖旎浓郁, 易恪并没有客气, 他俯身吮住那片薄薄的唇,辗转研磨, 直到尝够了滋味, 才坐起来,熟练拎过庄宁屿的脚踝,把内裤套了上去。
“……”
该来的躲不掉, 五分钟后, 穿上了新睡衣的庄宁屿端坐在玫瑰花海中, 眼睁睁看着易恪端过来了两杯粉红色的香槟。
空气里的音乐若有似无, 易恪和他碰了一下酒杯:“我准备好了。”
庄宁屿和他面对面对视了几秒钟,然后说:“你是故意的。”
易恪“嗯嗯嗯”地点头, 倒是很理直气壮, 接着往前一挪,把下巴搭上老婆肩头, 撒娇道:“我就是想听, 哪怕你当时对我完全没印象也可以。”
庄宁屿哭笑不得,用酒杯冰了一下他的脸:“你准备得这么隆重, 我怎么好意思没印象。”
易恪一乐:“那你就随便说点什么好听的哄哄我。”
庄宁屿把酒杯放到旁边的茶几上,转过身时,易恪已经先一步张开双臂。恋人间的默契甚至连眼神都不再需要, 他笑着接住钻进自己怀里的人,手脚并用地搂好,又像小狗一样用脑袋蹭了蹭。
思绪回落,庄宁屿其实记得那一天,甚至还包括许多细节,自己出门时发现天气晴朗,打车过去也不堵,随手买的柠檬水新鲜好喝,好像一切都很顺利。当时书店里有很多人,读书会活动开始前总会有些闹,会员和店员跑来跑去各自搬着椅子,而易恪则是独自靠在角落里悠闲翻着书,成为了一片动里唯一的静,又被阳光格外偏爱几分,碎金融融铺开,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极为内敛的贵气。
庄宁屿说:“我觉得你站在那里刚刚好。”
易恪有点得意:“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对我毫无印象。”
庄宁屿捧住他的脸:“为什么?”
易恪在老婆额头上亲了一口:“因为那天在我之前,有至少十个人问你要过联系方式,但你都没同意。”
庄宁屿自己都忘了还有前十个人的存在:“是吗?”
易恪飞快地点头,眉飞色舞,是的哦,是的!
庄宁屿笑着拍了他一巴掌:“傻子。”
易恪握住他香香的,白白的手腕,美滋滋贴在自己脸侧:“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能追到你。”
“要是追不到呢?”
“那我就死皮赖脸地追,反正你又不会真的赶我走。”
庄宁屿后来也确实没有真的赶他走,特殊地位从第一眼就得到奠定,易恪对此自信满满,老婆必不可能不爱我!庄宁屿失笑,和他再度碰了个杯,这瓶酒的度数并不高,发酵时间也短,尚且来不及变得圆润醇厚,所以依旧保有酸酸甜甜的清爽浆果味道,尝起来年轻又阳光。粉红液体随着那精巧喉结的滚动被悉数饮下,下一刻,酒杯就被从手中抽离。
易恪没有带他回卧室,而是直接把人压在了新换的白色羊毛地毯上,身侧是大片盛开的玫瑰,而头顶上璀璨的水晶吊灯让每一处细微的情动都无处可藏,庄宁屿闭起眼睛,微微侧过头,任由自己一点一点,彻底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
玫瑰香气越发浓郁,而陈列在花海中的身体,漂亮精致得像是世间最完美艺术品,易恪连触碰的手都带着虔诚,先用指背轻轻摩挲,再低下头,用唇一点一点描摹,最后一个吻落在了脚腕,再坐起来时,呼吸简直烫得不像话。
下一刻,庄宁屿就被压到了床上,木质床头确实没有受伤,受伤的是手铐,从中间彻底断成了两截。易恪年轻气盛,身下滚烫的硬物哪怕隔着裤子,也顶得庄宁屿耳根发烫,他躲过背后的亲吻,撑着床想起来:“发什么疯,你昨晚才刚刚……”
易恪依旧压制着他,不过倒是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在那漂亮的后脖颈上啄吻,就这么耳鬓厮磨了一会儿,还真就欲|火消退,放开怀里的人,转而跑到旁边折起了纸箱子,手腕上继续戴着半截破手铐,好似一个勤劳的越狱家政员,留下庄宁屿独自坐在床上,思考眼前这人到底是欲求不满导致的行为癫狂还是冲撞了什么脏东西,自己接下来是应该买新睡衣还是柚子叶。
易恪举起一件婴儿服,发出由衷赞赏:“老婆你小时候居然真的这么小。”
庄宁屿:算了还是先送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脑子吧。
下午五点多,两人冲了个澡,又换了身干净衣服。当说不说,体力劳动真的是消化利器,中午的大肘子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庄宁屿还真的有点饿,因此越发对晚上的米其林充满期待。易恪开车带他穿过城市,餐厅环境确实不错,很对得起价格,至于味道,庄宁屿只吃了一口,就觉得老板追不到易悦是对的。
饭可以难吃,但难吃到每一道菜感觉都受到了锅铲之神的诅咒,属实也算是天赋异禀。吃到一半,庄宁屿嚼着嘴里兼顾牛肉柴劲和鱼子酱腥气的神奇物种,终于忍不住提议:“我们还是走吧,回家我给你炸洋葱圈和鸡块吃。”
易恪其实也觉得这破东西简直匪夷所思,现如今餐厅的下限真是深不可测,真是什么异食癖都敢追我姐了,我必不可能答应这段关系,但他还是没有走,坚定握住老婆的手,深情款款地说:“我还给你点了一首很浪漫的钢琴曲。”
“可以提前弹吗?”
“不可以,钢琴家八点才上班。”
钢琴曲价值1888块,钱也不能退,庄宁屿只好坐回原位,饿着肚子接受艺术熏陶,好不容易等到整顿饭的流程走完,易恪还在买单,他已经提前用手机排好了隔壁毛肚火锅店的号。
易恪:“老婆我们车上还有中午打包的菜!”
庄宁屿摆摆手:“打包的菜明天再吃。”
易恪捂住肚子:“但是我胃有点不舒服。”
要是放在平时,庄宁屿可能会发现他的异常表演,但放在现在,因为这家店实在太难吃了,难吃到别说是把食客吃到胃疼,就算吃到中毒感觉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庄宁屿并没有对易恪的“胃疼”产生一丁点质疑,让服务生送来一杯热水,就开车带人回了家。
观兴大厦的电梯广告在今晨已经换成了非常浪漫的莎翁情诗,下午的时候,音乐也从《致爱丽丝》换成了《a time for us》,两人第二次见面时的bgm,但庄宁屿一直在帮易恪揉肚子,所以压根没注意。直到抵达顶楼,推开房门后,看着满房间的红色玫瑰花,他才后知后觉把今天的所有事串联起来——
“没想到你居然对谈论第一次见到我时的场景抱有这么高的重视程度,放心,等这次任务完成后,我一定会在家里铺满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美丽芬芳的厄瓜多尔红玫瑰,再准备好你最爱的粉红香槟,我们到时候可以坐在浪漫的花海里,穿上情侣睡衣,一边喝酒一边回忆。”
易恪言出必行,说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就是九千九百九十九朵,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别的珍贵花材,它们沿着二楼围栏和楼梯像瀑布一般倾泻流下,在水晶灯的照射下异常壮观。专业的花艺师把这片花海打造的典雅无比,客厅最中间则是铺着柔软舒适的羊绒毯子和靠垫,供一对有情人依偎起来甜蜜聊天。
怪不得今晚要选法餐还要听钢琴曲,这浩大的工程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完成。
易恪从身后温柔地抱住他:“我去开瓶酒,你先洗个澡放松一下?”
庄宁屿一脸清纯地问:“你是要向我求婚吗?”
“不是。”易恪没上当,“我怎么可能用这么简单的仪式在家里向你求婚。”
庄宁屿一把握住他的手:“我觉得这一点都不简单,我很喜欢,不然你就求了吧,多想一点词,最好用至少五国语言都翻译一遍,我爱听。”
“不可能的,老婆。”易恪抽回手,摸摸他的头,“你今天说什么都别想赖过去。”
庄宁屿一拍他的胸口,不动声色后退半步,然后猛地转身就跑,结果被早有防备的易恪拦腰拖了回来,直接扛在肩上,送进浴室。
水流哗哗,庄宁屿被浇得睁不开眼睛,退让一步:“你出去,我自己洗!”
易恪:“好的,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把人扒得光溜溜的,并且不忘在出门时带走他的所有衣服,包括浴袍和浴巾,只留下一包洗脸巾,“洗完叫我。”
庄宁屿:“为什么要把衣服拿走,难道我还会从这扇浴室窗户里翻出去吗?”
易恪:“你会。”
庄宁屿:“……”
他确实会。
区区两百米。
第138章 徘徊之海31(完) 那一天好像一切都……
洗完澡的庄宁屿被易恪用大浴巾裹回卧室床上, 旁边还真的摆了一套新睡衣,但当事人并不想穿,于是他扯住易恪的衣领, 仰头去亲吻。柔软浴巾从肩头滑落, 微潮香气经由皮肤暖意蒸发, 变得越发旖旎浓郁, 易恪并没有客气, 他俯身吮住那片薄薄的唇,辗转研磨, 直到尝够了滋味, 才坐起来,熟练拎过庄宁屿的脚踝,把内裤套了上去。
“……”
该来的躲不掉, 五分钟后, 穿上了新睡衣的庄宁屿端坐在玫瑰花海中, 眼睁睁看着易恪端过来了两杯粉红色的香槟。
空气里的音乐若有似无, 易恪和他碰了一下酒杯:“我准备好了。”
庄宁屿和他面对面对视了几秒钟,然后说:“你是故意的。”
易恪“嗯嗯嗯”地点头, 倒是很理直气壮, 接着往前一挪,把下巴搭上老婆肩头, 撒娇道:“我就是想听, 哪怕你当时对我完全没印象也可以。”
庄宁屿哭笑不得,用酒杯冰了一下他的脸:“你准备得这么隆重, 我怎么好意思没印象。”
易恪一乐:“那你就随便说点什么好听的哄哄我。”
庄宁屿把酒杯放到旁边的茶几上,转过身时,易恪已经先一步张开双臂。恋人间的默契甚至连眼神都不再需要, 他笑着接住钻进自己怀里的人,手脚并用地搂好,又像小狗一样用脑袋蹭了蹭。
思绪回落,庄宁屿其实记得那一天,甚至还包括许多细节,自己出门时发现天气晴朗,打车过去也不堵,随手买的柠檬水新鲜好喝,好像一切都很顺利。当时书店里有很多人,读书会活动开始前总会有些闹,会员和店员跑来跑去各自搬着椅子,而易恪则是独自靠在角落里悠闲翻着书,成为了一片动里唯一的静,又被阳光格外偏爱几分,碎金融融铺开,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极为内敛的贵气。
庄宁屿说:“我觉得你站在那里刚刚好。”
易恪有点得意:“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对我毫无印象。”
庄宁屿捧住他的脸:“为什么?”
易恪在老婆额头上亲了一口:“因为那天在我之前,有至少十个人问你要过联系方式,但你都没同意。”
庄宁屿自己都忘了还有前十个人的存在:“是吗?”
易恪飞快地点头,眉飞色舞,是的哦,是的!
庄宁屿笑着拍了他一巴掌:“傻子。”
易恪握住他香香的,白白的手腕,美滋滋贴在自己脸侧:“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能追到你。”
“要是追不到呢?”
“那我就死皮赖脸地追,反正你又不会真的赶我走。”
庄宁屿后来也确实没有真的赶他走,特殊地位从第一眼就得到奠定,易恪对此自信满满,老婆必不可能不爱我!庄宁屿失笑,和他再度碰了个杯,这瓶酒的度数并不高,发酵时间也短,尚且来不及变得圆润醇厚,所以依旧保有酸酸甜甜的清爽浆果味道,尝起来年轻又阳光。粉红液体随着那精巧喉结的滚动被悉数饮下,下一刻,酒杯就被从手中抽离。
易恪没有带他回卧室,而是直接把人压在了新换的白色羊毛地毯上,身侧是大片盛开的玫瑰,而头顶上璀璨的水晶吊灯让每一处细微的情动都无处可藏,庄宁屿闭起眼睛,微微侧过头,任由自己一点一点,彻底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
玫瑰香气越发浓郁,而陈列在花海中的身体,漂亮精致得像是世间最完美艺术品,易恪连触碰的手都带着虔诚,先用指背轻轻摩挲,再低下头,用唇一点一点描摹,最后一个吻落在了脚腕,再坐起来时,呼吸简直烫得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