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婚仪细节皆由他一手操持,她只过问自己宴请宾客那一部分。
  “我眼光不好,殿下慧眼独具,自然选得妥帖。”
  她笑盈盈地搂着他,目光却飘向别处。
  贺兰澈留给她的琉璃盏已经全被侍女清走了,也不知奉了谁的旨意,给她加了等数的夜光璧,再点上灯笼烛火。
  “其实你不必学这些,可以把它们都忘光。”热恋中的长公子突然同她表白,烛台忽隐忽现,映着他眉眼。
  “我原就爱你从前的性子,你就像从前一样,也很好。”
  “从前的性子……把你推到荷塘?”
  “你倒记得清楚。最近娇气得很,倒像换了个人。令我这些日子,时常觉得像做梦一样,不真实。”他干笑两声,轻刮她鼻尖,“不过,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很爱你。”
  “你骗人,我要变成蟑螂,你还会说爱我吗?”
  “蟑螂?”季临渊失笑,“蟑螂不行,但我会把你养起来,不叫你被人踩死。”
  “那我要是变成麻雀,你还会说爱我吗?”
  “麻雀可爱。可是麻雀会飞走的。”
  “我要是变成……变成疯子,坏人,要杀你,你还爱我吗?”
  “你想试探我的底线?”他轻易就能看穿她,“你若成了疯子,就去做你想做的,错了算我的。”
  “……”
  长乐愣了半晌:“殿下,君无戏言,是与不是?”
  “自然,上位无信,何令臣下?”
  他突然又说:
  “我爱你,一直爱你,你可以重复向我确认。”
  也不知说的真话假话,总归是疯话傻话,长乐便不和他开玩笑了,“今夜到底寻我何事?”
  “一桩正事。”季临渊竟然弯腰将她公主抱起,阔步直入殿内。胸膛坚实抵着她,步履沉稳如磐,将她置于罗汉榻上,将桌上盒子亲手捧来。
  一串雨滴玉坠项链、一条金点翠手链。
  长乐腕间原有银铃,她不肯取下,添了手链略显繁复。
  他便执起玉坠戴在她脖子上,夸道:“好看。”
  长乐等他自己解释。
  “这是从我娘亲的遗物中偷藏的。”
  “那我戴着,被你父王发现,你岂不是又要受罚?”
  “他不记得的。”他指尖摩挲手链,眼神渺远,“当年她过世,父王说见物伤情,命人将遗物尽数焚毁,这两件是我悄悄留下的,他看见过也没想起来,还以为是雨芙的东西……”
  他重新对她说:“虽比不得聘礼中的珠玉贵重,也不及阿澈曾为你打造的物件精巧,却是母亲仅存的旧物了。”
  “你别提那个人的名字……”长乐眼眶微润,意识到后,心绪烦乱,随即转开话头,“既是仅存之物,我如何能收?”
  “你定要收下。”他为她扶正玉坠,轻吻她眉心,“你我……原是同病相怜之人。从今往后,我母亲便是你母亲。这物件,要托你传下去。”
  长乐想说:可去你的吧。
  谁稀罕和你拥有同一个娘亲!
  可心尖偏如滚进一颗酸梅,提溜乱抓,翻搅起细密的涩痛。
  她抬眸与他对视——这是她为数不多肯正视他的时刻。
  眼前人眉目如画,英气果决。偏偏与她恨入骨髓的那人有三分相似。
  “除了金玉,我不晓如何讨女子欢心,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大诚意。”他执起她的手按在自己心口,“往后我的所有一切,皆与你共享。”
  这一刻,长乐确有刹那恍惚。那点微末的感动,大约够她缓缓眨十次眼。
  每眨一次,血泊中倒伏的亡魂便厉声提醒她。
  不是不动容,只是这动容之路荆棘丛生。
  她强抑心绪,这男人日后或许也要杀的,心软不得。
  唯有一个例外:看在贺兰澈份上,若他肯亲手将他父王折磨至死,或可饶他一命。
  却见季临渊又沉浸脑补:“我邺城人丁稀薄,我又只娶你一人为妻,往后怕难有十个八个孩儿。三个五个也行,父王定然欢喜。其实男女皆可,若有女儿,我也为她立一部《男德经》……”
  长乐默默“啧啧”一声,唇边噙着讥诮,掌心覆上小腹:“三个五个?你倒是要有这本事……”
  她得了这体质,说来,真要“多谢”他家。
  可这话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真是鸡同鸭讲。
  或者有句古话叫:“不怕对牛弹琴,就怕牛对你弹琴。”
  季临渊正挑眉看她,眼中爱意翻涌,似要将她吞没。
  她记住了,与季临渊说话千万要慎重,他脑补出来的东西,常常偏离她的本意。
  此时,她感受到了危险,因为看他的眼神——
  他要亲她了。
  没那么容易!长乐自从上次在崖上吃到大亏后,近日每次见季临渊,防了又防,一旦察觉苗头,便立刻抛出扫兴话题,将他止住。
  “殿下既提及孩儿,我倒突然想起一桩事来。不知你父王可还有生育能力么,说不准再给你添些小王弟小王妹,将来与你孩儿一般大!”
  还不见管用,她继续浇油,“殿下若同意,不妨安排我为他把把脉,让我瞧瞧他旧日伤处。我定能探出他是否还有添丁之能。”
  “说不准还能添十个八个,叫你邺城人丁兴旺!”
  “殿下年纪轻,还能带弟弟妹妹。”
  季临渊:“今日天晚了……你先歇着吧。”
  【作者有话说】
  女子当自强,反对女德糟粕。
  最近强烈安利跳章老师连读,至少从126章美人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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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言报在36-40,男德经44,《黄楼梦》65/90
  第135章
  邺城将近九月,昼夜均分,太华山的枫叶开始泛红飘落,铺就一片斑斓秋色。
  林霁又送来一封信,说已备好行装,将与镜大人一同动身。想来其余人等,也该陆续踏上前来的路途了。
  长乐只随口问过一句,“狐观主来么?”季临渊颔首:“他说会携一人同至。”
  “送一份礼却要两个主宾席位?我们哪有那么多……”
  季临渊正好提道:“入秋了,云知小叔便要云游至擎南山去,每年雷打不动,婚仪也留不住他,你不会介意吧?”
  “那狐观主与小熊坐一侧?”
  季临渊点头。
  长乐略一思索,季云知的命可要可不要,如此更好,当即爽快同意。
  为免打草惊蛇,她也不再多问。
  好在师父至今未给她传信,反倒让她安了心。
  以防生变,她与季临渊大婚的邸报,需待婚仪前三日方才晓谕邺城百姓,继而传报晋国。届时纵是师父想飞过来,也来不及了。
  这段时日,还差最后一项准备。
  需得她亲赴淋琊山庄操持。
  她想了个绝妙由头——央求季临渊允她学骑马。
  “先前初至邺城时,便因马术生疏,摔伤了手。若日后想与你同行外出,岂非不便?”
  没费什么口舌,季临渊欣然应允,甚至流露出对她独立飒爽之态的欣赏。
  连邺王都同意,还赞许儿媳颇具邺城文武双修之风,兼有漳水清冽之气,简直和他往栖梧宫送《女德》时判若两人,也不知是不是为了拍药王谷的马屁。
  要学骑马,长乐终于能卸下那些繁复发饰与沉重头冠,重换回一身轻装,高束马尾,复归干净利落。
  只是那顶观自在的发冠,还被季临渊扣押,她不便讨要,他也不打算让她再戴贺兰澈所赠的东西。
  哼,心胸狭隘的男人,就是这样。
  好在,季临渊公务繁忙,无法每日陪练,正合她意。为替她挑选良驹,季临渊骑着那匹金骏马,亲自带她去了毛毛马场。
  马场监牧正训诫下属:“马是我邺城精骑兵的第二条命!”见二人前来,忙恭敬地将这些“第二条命”悉数牵出。
  长乐在一众黑、白、红棕骏马中看得眼花缭乱,最终相中一匹纯白小母马,觉得它秀气温驯,不似季临渊最爱的那匹金骏马,看着就花里胡哨、张扬夺目。
  监牧却连忙制止:“这匹母马在休产假,还请神医另择一匹。”
  ……
  最终试遍马场脚力,不得不承认,仍是金骏马最为神骏。
  不愧是在一群佼佼马里还能拔得头筹的佼佼马王。
  季临渊却反对:“你若骑它,我骑什么?”
  “你马厩里良驹众多,这匹与我有缘,自船上就爱与我相处,便容我带它出去练练吧。”
  季临渊虽有不舍,仍是应了,抚着金骏马鬃毛道:“俊俊,往后她也是你的主人。懂吗?”
  金骏马好似用“你疯了还是我疯了”的眼神瞅瞅他,最终还是朝长乐屈膝伏下。
  实则,她不过借学骑之名,每日抽两个时辰潜入淋琊后山谷,学着父亲当年布置逃生软藤阵之法,运起轻功攀上崖壁,只缠个两根,即刻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