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千山应下,顿了顿,她嘀嘀咕咕道:“真不是拿来私藏话本的?”
“你今儿的话也忒多!”周嬗颇有点恼羞成怒。
千山捂嘴笑,不再揭自家公主的短,不然真把人惹急了,到时候可难哄。
她陪公主走出佛堂,一路去到堂屋。安置好公主,千山又自己跑出来,揪住一个小厮吩咐道:“这几日你带人给那姓何的短工一点儿教训,别打太狠就行,叫他眼珠子乱看!好在公主不甚计较,往后他要遇上脾气差的主子,指不定要丢命根子!”小厮哪敢不从?连忙应下。
那厢千山与小厮谋划着打一顿何二,这厢周嬗坐在桌旁,伸手贴在熏炉上取暖。王襄见他来了,便弯下腰凑近他的耳边,小声道:“今日早朝风平浪静,无一人提起江浙的案子。”
周嬗闻言只是挑起眉,不算奇怪。临近年关,谁都想过个好年,连他那位九五至尊的爹也不例外,虽说帝王无情,但也还是挂念那一缕淡薄的亲缘。只是苦了江浙的百姓,田地被占、颗粒无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又来念着他们的情?
“过了年,有些人就惨咯。”周嬗也不急,他目光转到不远处,只见丫鬟们端着盘子开始布菜,便话锋一转,“今日有哪些菜?”
回他的不是玉汐姑姑,而是厨子老姜家的妻子,人都叫她“老姜家的”,不过周嬗随张瑾为唤她“翠姨”。翠姨笑笑:“回公主,今个炖了冰糖肘子,烂烂糊糊的,瑾哥儿最爱吃这个,我已经差使人给他送去了,公主也尝尝。”
说来也有趣,随周嬗进来的下人,清一色叫张瑾为“驸马爷”;早些日子进府的,叫他“大人”;再就是一路陪他从苏州到京城的,叫他“瑾哥儿”。
周嬗爱和翠姨讲话。
这位妇人虽说大字不识一个,性子也有些粗俗,却很容易让人对她心生好感。翠姨泼辣、直性子,年轻时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说话也直来直往。要周嬗来形容,便是热气腾腾的一个活人,谁不喜欢和有人气的人说话?
譬如此时此刻。
“驸马怎老爱吃这些黏糊糊的食物?”周嬗拿某人出来取笑,“前几日是炖烂的四喜丸子,今日又是肘子,别人见了,还以为是哪家的老太爷呢!”
翠姨“哎哟”一笑:“瑾哥儿就这个习惯。以前那孩子穷,凑不齐私塾的钱,就叫老姜做一个大肘子给他吃,要炖得一抿就化,他吃了肘子,往桌前一坐,提笔写得飞快,几日就写出文章,拿去赚润笔费。日子久了,倒是养成习惯了。”
“赚润笔费?”周嬗一愣,“他写什么文章?”
翠姨一面布菜,一面道:“还能是什么文章?自然是那些流行的章回本子,我听闻呀,瑾哥儿当年写的可受欢迎了!”
自己不会看过吧……
周嬗突然有种微妙的尴尬,他想起前几年特地托人给他带的禁书,正是流行于江南一带,内容辛辣大胆,兼顾风月情事与抨击时政,令他格外爱不释手。
他默默低下头吃肘子,入口果然软烂甜腻,就着米吃刚刚好。
世上绝对不可能有如此巧合之事!
已是夜色低垂,周嬗在桌前抄写佛经,用来装装样子。他中午听翠姨的一番话,忍不住多想,晚上看见张瑾为那张正直的脸,又打消了想法。
四下无人,玉汐姑姑在里间铺床,他悄摸摸掏出一本书,封皮写着《金刚经》,翻开来却是某本不可言说的禁书。
周嬗仔细回忆张瑾为的殿试文章,只记得通篇骈俪锦绣,与禁书里活泼直白的语言大相径庭。他知道朝中发许多大官,都是一面写馆阁文书,一面在文章诗词上百花齐放,只是……
“公主在练字?”
男人温和的声音冷不丁冒出,周嬗啪的一声合上书,作出若有所思的模样,仿佛在纠结自己的字是否好看。
张瑾为走到桌前,一手撑在桌上,笑道:“字写得真好,走笔朴茂工稳,又不失飘逸风骨,佛祖见了,必然喜欢得紧。”
“驸马谬赞。”周嬗惊魂未定,他强行笑道,“不过是一点诚心罢了,写得也一般,只求佛祖能收下就好。”
张瑾为又道:“微臣听他们说佛堂快成了,过完年公主可要到寺庙里去请尊佛回府?”
“我叫姑姑拜访了大兴隆寺的慧明大师,正月十六去寺里请观世音菩萨。”周嬗唇角上扬、眉眼弯弯道。
请佛,是周嬗计划里最重要的一环。
他母妃与慧明大师有些渊源,他可以借着“请佛”的名义与之接触,待明年四月初八、佛祖生辰,大兴隆寺的和尚要去城外布施,他便以诚心为由,紧随其中,然后假装失踪。
算不上太缜密,但有机会,也有退路。
而张瑾为点点头,道:“也好。”
他故意装作没看见压在最下面的纸,只露出了一角,写着“……淫翁见巧娘……”,他对那段情节倒背如流。
真奇怪,他的《宝镜记》不是被禁了吗?
怎么还传进了宫里?
第12章 足铃
说起这本《宝镜记》,还是周嬗的六皇兄替他捎进宫的。他六皇兄周珩是个卓尔不群的奇人,披了件道袍,母妃早逝,自己也不求亲王的封号,云游四海,只是偶尔回一趟京城。
许是两人颇有点同病相怜,周嬗与六皇子的关系不错。他手上几乎所有的话本小说,都靠六皇子的遮掩帮忙,才得以偷渡宫中、细细品读。
再说《宝镜记》,此乃是一大奇书,讲述一面杀人宝镜的故事。作者用的别署,叫“痴痴儿”,又因从苏州府流传开,故叫作“姑苏痴痴儿”。
恰恰《宝镜记》也是个有关痴儿的故事。说那貌美如花的瘦马巧娘,被牙婆养到十四岁,正值青春年华,嫁予一个盐商做妾。偏偏巧娘心有所属,与一穷书生私定终身,却抵不过命运催折。她又是个烈性子,成婚当夜用簪子刺死六十高龄的盐商,血溅五步,不能及时逃脱,死于饮鸩。因巧娘太过怨恨,她的鬼魂飘入一面铜镜,被失心疯的穷书生偷走。从此一人一镜,专杀天下负心人与狗官奸商,是以一段诡艳的传奇。
周嬗爱极了《宝镜记》。书里详细抒写江南风土世情,角色人人生动,情节环环相扣,可惜断在郡王怒摔宝镜的节点,再无后文,等得周嬗抓耳挠腮。
若张瑾为是姑苏痴痴儿,《宝镜记》又写得极其淫/靡香艳,大俗大雅汇于一体,一看就知是情场高手所写……况且其中的人情世故、引经据典,皆功力深厚,虽不少话愤世嫉俗了些,但又怎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小子所能驾驭的?
如上,大概不是同一人。
周嬗略略松口气,他将包着书皮的《宝镜记》往桌里头推,却忘了自己惯爱抄书练字,抄的《宝镜记》不小心露出一角,让某人看了个彻底。
姑苏痴痴儿本人当下颇为尴尬。
小骗子长了张天真无邪的脸,私底下居然偷看禁书!果然人不可貌相。他又想起自己在书里大谈特谈风月之事,让小骗子看全了,顿时耳尖通红,心里头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
“公主还要接着抄经么?”张瑾为心里有股痒意,面上却是淡淡一笑,“微臣把灯挑亮些,仔细别伤了眼睛。”
周嬗乖巧摇头:“我乏了。”便以手撑桌子起身,乌发从肩头滑落,一双圆猫眼映着昏黄的灯火,太过明亮,以至于眸子里水濛濛一片,皆是晃动的灯色。
“是该睡了。”张瑾为赞同。
他浅浅托住少女的手臂,将人扶出圈椅,目光在少女洁白的脸颊停驻片刻,又不着痕迹地移开。
年少时因怀才不遇,难免心生孤愤,不然张瑾为也无法写出《宝镜记》。他一腔热血、笔下生花,终于来到京城,得见天大地大,却逃不过尔虞我诈,险些失了前途。
张瑾为也想过巧遇佳人,喜结良缘,白头偕老。他懂她,她也懂他,两人共话诗词,琴瑟和鸣。
他本以为公主被教条束缚得太紧,两人估计话不投机,只怕夫妻关系疏离。如今看来,他越是接近她,她越是藏有秘密,像只狡黠的猫,平日里矜持,却又会不经意用尾巴扫他一下……她把《宝镜记》抄在纸上,可是倾慕他的才学?
张瑾为的心蓦地一软。
而周嬗对大才子的书生情怀一概不知。他从没想太多,无非觉得书写的不错,心中很是欣赏而已。要真是张瑾为写的,那又能怎么样?说到底他只是喜欢读章回体的本子,甚至自己也想写,却碍于久居深宫,缺乏阅历,久久不能落笔罢了。
周嬗发困,从桌椅间旋身而出,发丝轻扬,拂过身旁那人的手。他偏头朝男人笑笑:“驸马不睡么?”意思是男人挡他的路了。
少女的乌发冰凉,凉得张瑾为的手止不住地发抖,心却止不住地滚烫——她懂他,他不懂她,却越发地想要懂她,红尘百味,俗世清欢,皆莫过于此了。
“你今儿的话也忒多!”周嬗颇有点恼羞成怒。
千山捂嘴笑,不再揭自家公主的短,不然真把人惹急了,到时候可难哄。
她陪公主走出佛堂,一路去到堂屋。安置好公主,千山又自己跑出来,揪住一个小厮吩咐道:“这几日你带人给那姓何的短工一点儿教训,别打太狠就行,叫他眼珠子乱看!好在公主不甚计较,往后他要遇上脾气差的主子,指不定要丢命根子!”小厮哪敢不从?连忙应下。
那厢千山与小厮谋划着打一顿何二,这厢周嬗坐在桌旁,伸手贴在熏炉上取暖。王襄见他来了,便弯下腰凑近他的耳边,小声道:“今日早朝风平浪静,无一人提起江浙的案子。”
周嬗闻言只是挑起眉,不算奇怪。临近年关,谁都想过个好年,连他那位九五至尊的爹也不例外,虽说帝王无情,但也还是挂念那一缕淡薄的亲缘。只是苦了江浙的百姓,田地被占、颗粒无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又来念着他们的情?
“过了年,有些人就惨咯。”周嬗也不急,他目光转到不远处,只见丫鬟们端着盘子开始布菜,便话锋一转,“今日有哪些菜?”
回他的不是玉汐姑姑,而是厨子老姜家的妻子,人都叫她“老姜家的”,不过周嬗随张瑾为唤她“翠姨”。翠姨笑笑:“回公主,今个炖了冰糖肘子,烂烂糊糊的,瑾哥儿最爱吃这个,我已经差使人给他送去了,公主也尝尝。”
说来也有趣,随周嬗进来的下人,清一色叫张瑾为“驸马爷”;早些日子进府的,叫他“大人”;再就是一路陪他从苏州到京城的,叫他“瑾哥儿”。
周嬗爱和翠姨讲话。
这位妇人虽说大字不识一个,性子也有些粗俗,却很容易让人对她心生好感。翠姨泼辣、直性子,年轻时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说话也直来直往。要周嬗来形容,便是热气腾腾的一个活人,谁不喜欢和有人气的人说话?
譬如此时此刻。
“驸马怎老爱吃这些黏糊糊的食物?”周嬗拿某人出来取笑,“前几日是炖烂的四喜丸子,今日又是肘子,别人见了,还以为是哪家的老太爷呢!”
翠姨“哎哟”一笑:“瑾哥儿就这个习惯。以前那孩子穷,凑不齐私塾的钱,就叫老姜做一个大肘子给他吃,要炖得一抿就化,他吃了肘子,往桌前一坐,提笔写得飞快,几日就写出文章,拿去赚润笔费。日子久了,倒是养成习惯了。”
“赚润笔费?”周嬗一愣,“他写什么文章?”
翠姨一面布菜,一面道:“还能是什么文章?自然是那些流行的章回本子,我听闻呀,瑾哥儿当年写的可受欢迎了!”
自己不会看过吧……
周嬗突然有种微妙的尴尬,他想起前几年特地托人给他带的禁书,正是流行于江南一带,内容辛辣大胆,兼顾风月情事与抨击时政,令他格外爱不释手。
他默默低下头吃肘子,入口果然软烂甜腻,就着米吃刚刚好。
世上绝对不可能有如此巧合之事!
已是夜色低垂,周嬗在桌前抄写佛经,用来装装样子。他中午听翠姨的一番话,忍不住多想,晚上看见张瑾为那张正直的脸,又打消了想法。
四下无人,玉汐姑姑在里间铺床,他悄摸摸掏出一本书,封皮写着《金刚经》,翻开来却是某本不可言说的禁书。
周嬗仔细回忆张瑾为的殿试文章,只记得通篇骈俪锦绣,与禁书里活泼直白的语言大相径庭。他知道朝中发许多大官,都是一面写馆阁文书,一面在文章诗词上百花齐放,只是……
“公主在练字?”
男人温和的声音冷不丁冒出,周嬗啪的一声合上书,作出若有所思的模样,仿佛在纠结自己的字是否好看。
张瑾为走到桌前,一手撑在桌上,笑道:“字写得真好,走笔朴茂工稳,又不失飘逸风骨,佛祖见了,必然喜欢得紧。”
“驸马谬赞。”周嬗惊魂未定,他强行笑道,“不过是一点诚心罢了,写得也一般,只求佛祖能收下就好。”
张瑾为又道:“微臣听他们说佛堂快成了,过完年公主可要到寺庙里去请尊佛回府?”
“我叫姑姑拜访了大兴隆寺的慧明大师,正月十六去寺里请观世音菩萨。”周嬗唇角上扬、眉眼弯弯道。
请佛,是周嬗计划里最重要的一环。
他母妃与慧明大师有些渊源,他可以借着“请佛”的名义与之接触,待明年四月初八、佛祖生辰,大兴隆寺的和尚要去城外布施,他便以诚心为由,紧随其中,然后假装失踪。
算不上太缜密,但有机会,也有退路。
而张瑾为点点头,道:“也好。”
他故意装作没看见压在最下面的纸,只露出了一角,写着“……淫翁见巧娘……”,他对那段情节倒背如流。
真奇怪,他的《宝镜记》不是被禁了吗?
怎么还传进了宫里?
第12章 足铃
说起这本《宝镜记》,还是周嬗的六皇兄替他捎进宫的。他六皇兄周珩是个卓尔不群的奇人,披了件道袍,母妃早逝,自己也不求亲王的封号,云游四海,只是偶尔回一趟京城。
许是两人颇有点同病相怜,周嬗与六皇子的关系不错。他手上几乎所有的话本小说,都靠六皇子的遮掩帮忙,才得以偷渡宫中、细细品读。
再说《宝镜记》,此乃是一大奇书,讲述一面杀人宝镜的故事。作者用的别署,叫“痴痴儿”,又因从苏州府流传开,故叫作“姑苏痴痴儿”。
恰恰《宝镜记》也是个有关痴儿的故事。说那貌美如花的瘦马巧娘,被牙婆养到十四岁,正值青春年华,嫁予一个盐商做妾。偏偏巧娘心有所属,与一穷书生私定终身,却抵不过命运催折。她又是个烈性子,成婚当夜用簪子刺死六十高龄的盐商,血溅五步,不能及时逃脱,死于饮鸩。因巧娘太过怨恨,她的鬼魂飘入一面铜镜,被失心疯的穷书生偷走。从此一人一镜,专杀天下负心人与狗官奸商,是以一段诡艳的传奇。
周嬗爱极了《宝镜记》。书里详细抒写江南风土世情,角色人人生动,情节环环相扣,可惜断在郡王怒摔宝镜的节点,再无后文,等得周嬗抓耳挠腮。
若张瑾为是姑苏痴痴儿,《宝镜记》又写得极其淫/靡香艳,大俗大雅汇于一体,一看就知是情场高手所写……况且其中的人情世故、引经据典,皆功力深厚,虽不少话愤世嫉俗了些,但又怎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小子所能驾驭的?
如上,大概不是同一人。
周嬗略略松口气,他将包着书皮的《宝镜记》往桌里头推,却忘了自己惯爱抄书练字,抄的《宝镜记》不小心露出一角,让某人看了个彻底。
姑苏痴痴儿本人当下颇为尴尬。
小骗子长了张天真无邪的脸,私底下居然偷看禁书!果然人不可貌相。他又想起自己在书里大谈特谈风月之事,让小骗子看全了,顿时耳尖通红,心里头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
“公主还要接着抄经么?”张瑾为心里有股痒意,面上却是淡淡一笑,“微臣把灯挑亮些,仔细别伤了眼睛。”
周嬗乖巧摇头:“我乏了。”便以手撑桌子起身,乌发从肩头滑落,一双圆猫眼映着昏黄的灯火,太过明亮,以至于眸子里水濛濛一片,皆是晃动的灯色。
“是该睡了。”张瑾为赞同。
他浅浅托住少女的手臂,将人扶出圈椅,目光在少女洁白的脸颊停驻片刻,又不着痕迹地移开。
年少时因怀才不遇,难免心生孤愤,不然张瑾为也无法写出《宝镜记》。他一腔热血、笔下生花,终于来到京城,得见天大地大,却逃不过尔虞我诈,险些失了前途。
张瑾为也想过巧遇佳人,喜结良缘,白头偕老。他懂她,她也懂他,两人共话诗词,琴瑟和鸣。
他本以为公主被教条束缚得太紧,两人估计话不投机,只怕夫妻关系疏离。如今看来,他越是接近她,她越是藏有秘密,像只狡黠的猫,平日里矜持,却又会不经意用尾巴扫他一下……她把《宝镜记》抄在纸上,可是倾慕他的才学?
张瑾为的心蓦地一软。
而周嬗对大才子的书生情怀一概不知。他从没想太多,无非觉得书写的不错,心中很是欣赏而已。要真是张瑾为写的,那又能怎么样?说到底他只是喜欢读章回体的本子,甚至自己也想写,却碍于久居深宫,缺乏阅历,久久不能落笔罢了。
周嬗发困,从桌椅间旋身而出,发丝轻扬,拂过身旁那人的手。他偏头朝男人笑笑:“驸马不睡么?”意思是男人挡他的路了。
少女的乌发冰凉,凉得张瑾为的手止不住地发抖,心却止不住地滚烫——她懂他,他不懂她,却越发地想要懂她,红尘百味,俗世清欢,皆莫过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