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姜芳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的?”
谢煜冷笑:“我和沈长胤的智商加起来是你和张军医智商之和的三倍不止,我俩早就猜出来了。”
姜芳一边跟上她,一边不服气:“所以沈大人的智商是我和老张智商之和的五倍,加上你就变成了三倍吗?”
谢煜:“哦豁,明目张胆侮辱你上司的智慧,你胆子不小。”
两人在小摊子前买了红豆糕,一转身,忽然被个少年撞了一下。
谢煜身强体壮,脚下一用力,纹丝不动,对方撞了她就跑,也不道歉。
她心里还想着年轻真好,活力十足,一摸腰间,空了!
钱袋被偷了!那里面还有戒指!
她脸色一变,拔腿就追。
见她追过来,小偷跑的更快了,两人在人群中你追我赶。
小偷上了桥,上坡的速度没有谢煜快,很快就被谢煜抓住了肩膀:“小贼!东西还我!”
小偷一咬牙,一抬手,将钱袋扔进了河里。
“!”谢煜立刻冲到桥边,伸出手去够,钱袋还是绕过她的手,落进了河水里,一个涟漪过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嚣张的小毛贼甚至不跑了,对谢煜说:“我没偷你东西,我身上没有你的东西。”
谢煜气笑了,将她的手反扣在背后,踹了一下膝盖,让她老老实实的在青石板桥上跪好。
姜芳气喘吁吁地赶上,看到这幅景象,赶紧将自己天蓝色外衫的腰带扯下来,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贼的双手捆住,“你等着,我之后再来收拾你。”
又重新站到桥边,徒劳的往下看。
流水缓缓,涟漪阵阵,倒映天边橘色云霞,但哪里还有她那个钱袋的影子?
她用手一拍桥的栏杆,咬牙,想骂人。
姜芳也跟了过来,“这可怎么办?”
“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哪怕去请专业的河工来捞,等人来了,天都黑了,什么都看不着。”
谢煜回头恶狠狠的盯了那小毛贼一眼,“你给我等着。”
然后就回忆着小毛贼刚刚伸出的抛物线,大概确定了钱袋可能的落点。
钱袋里面装着金属,很沉,一时半会儿的时间不会那么容易被流水冲走,现在去捞,捞上来的概率是最高的。
她一咬牙,手撑着栏杆,翻身上去,在姜芳‘你要干什么?!’的惊呼中,朝下一跳。
她在水底勉强睁开眼睛,到处搜寻着钱袋的踪影,水底的水草交错,寻找起来十分困难。
很快,她肺里的空气就耗尽了,只能浮上水面,大吸一口气,又重新扎了下去。
就这样耗了整整两刻钟,她才终于找到那个靛蓝色的钱袋,在水下激动的呛了两口水,赶紧闭上,忍住咳嗽,才将钱袋捞起来。
她从河边上岸,淌水的时候搞得一身的淤泥,脏兮兮的,姜芳在岸边等她,见她上来后吓了一跳。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谢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用手揉了揉眼睛,“可能憋气太久,还有这水也不算干净。”
突然站定,没头没尾的冒出来一句:“我得把这对戒指送过去刻字,刻我和沈长胤的名字。”
姜芳无言:“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你的眼睛?真的很红!”
谢煜不以为意,上来先问:“那小毛贼呢?没送官府吧。”
姜芳说:“哪敢啊,那些县令要是知道这小贼偷了你,把她打死都算轻的。”
谢煜吐出几口水,点了点头,“行,你暂时看着吧,过两天再收拾她。”
出了这一摊子事,两人也没了在外面逛的心情,赶紧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而王府内的沈长胤,正在看文书。
其实谢煜中午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奇的。
调查谢煜的去向,掌握她的行动轨迹,几乎变成了沈长胤的一种本能。
连谢煜都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想知道。
沈长胤回答自己不想。
谢煜走了,房间里变得空荡荡,她干脆打算用处理公务来打发时间。
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一时间没有事情要做,沈长胤竟然有些恍然。
她抬头望了望窗外,谢煜还没回来,谢煜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里,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呼出一口气,抿了抿嘴,干脆放弃了提笔,直接将各个公文拿出来看。
说是看公文,其实主要是看谢煜的批复与注释。
她是知道谢煜有多么厌恶工作的,她甚至能够从不同的字迹判断,谢煜在批复这篇公文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已经听老金说过,在她长期陷入昏迷的时候,谢煜将书案搬到了她的床边办公。
渐渐的,昏迷时错过的那些景象,透过这些字迹出现在了她的想象中。
认真工作的谢煜,疲惫的谢煜,磨墨弄了一首脏污的谢煜,累到崩溃用额头撞击桌面的谢煜,都渐渐的出现在了她的记忆中。
她还在浩如烟海的文书中,发现了谢煜的吐槽。
骂天骂地,骂地方官,骂侵占田地的员外,非常暴躁,和谢煜日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完全不同。
沈长胤边看边笑,几乎当成了一本轻松读物在看,谢煜一个人的口吻都能组成热热闹闹的一本书。
她很快看完谢煜所有的批复,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空空荡荡的,谢煜还没有回来。
心头有一种失落像羽毛一般快速划过。
焦躁不安慢慢升起,她张开掌心,又慢慢合上,没有东西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不好。
她起身,在院子里散了两圈步,然后才回到书桌前坐下,等着。
幸好,天色刚晚,谢煜和姜芳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沈长胤抬起头,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谢煜满身的泥巴,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但还笑嘻嘻的,手里拎着一包红豆糕,朝她挥手。
这是去鬼混了,还是去要饭养家了?
沈长胤立即站起来,到她身边迎接。
“这是怎么了?”
谢煜笑笑,不说话,将红豆糕递到她手里,“秘密,我去洗澡了。”
她洗完澡,在堂屋坐下,沈长胤也坐在她身边,侍女早已将红豆糕拿去装在盘子里,重新送上桌子。
在红豆年糕的香气中,谢煜问沈长胤:“不知道我行踪的感觉怎么样,还能接受吗?”
沈长胤缓缓的吃下一块红豆糕,“当然可以,我并不需要时刻掌握你的行踪。”
谢煜点点头:“那就好,我明天继续出去,别多问。”
沈长胤咬下去一大块年糕,嚼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将戒指送回万宝阁,让她们的工匠帮忙刻字了。
送过去之后,却没有着急回王府。
戒指只是她的求婚计划中的第一项。
想要求婚顺利,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沈长胤的喜好。
实话说,她认识沈长胤的时间并不算长,四五个月而已,大部分时候,两人还都处在联姻关系中,几乎没有交流过喜好。
她只知道沈长胤喜欢看古籍,不喜欢吃苦,对美食的品味和自己一样好这三点。
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得找人问。
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就是老金。
老金的全名叫金世良,年纪几乎能做谢煜和沈长胤的母亲了,待在沈长胤身边的时间也很久。
谢煜觉得她对沈长胤的了解应该是最多的,干脆上门去找她了。
老金前些日子里在京城租了一栋独院,今日正好休沐,谢煜上门时本以为会看到她在休息,一幅悠闲景象。
却没想到院子里热火朝天,所有的晾衣架上都晒满了衣服,洗衣盆里还泡着好几双鞋,老金还在堂屋的桌子上提笔写着什么,越写越烦躁。
在谢煜进来的时候,她刚把一张纸揉成纸团,扔到了地上。
谢煜走进屋子:“这是做什么?”
老金看见是她,点头行了个礼,“三殿下,怎么想起来来我这儿。”
谢煜冷笑:“我和沈长胤的智商加起来是你和张军医智商之和的三倍不止,我俩早就猜出来了。”
姜芳一边跟上她,一边不服气:“所以沈大人的智商是我和老张智商之和的五倍,加上你就变成了三倍吗?”
谢煜:“哦豁,明目张胆侮辱你上司的智慧,你胆子不小。”
两人在小摊子前买了红豆糕,一转身,忽然被个少年撞了一下。
谢煜身强体壮,脚下一用力,纹丝不动,对方撞了她就跑,也不道歉。
她心里还想着年轻真好,活力十足,一摸腰间,空了!
钱袋被偷了!那里面还有戒指!
她脸色一变,拔腿就追。
见她追过来,小偷跑的更快了,两人在人群中你追我赶。
小偷上了桥,上坡的速度没有谢煜快,很快就被谢煜抓住了肩膀:“小贼!东西还我!”
小偷一咬牙,一抬手,将钱袋扔进了河里。
“!”谢煜立刻冲到桥边,伸出手去够,钱袋还是绕过她的手,落进了河水里,一个涟漪过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嚣张的小毛贼甚至不跑了,对谢煜说:“我没偷你东西,我身上没有你的东西。”
谢煜气笑了,将她的手反扣在背后,踹了一下膝盖,让她老老实实的在青石板桥上跪好。
姜芳气喘吁吁地赶上,看到这幅景象,赶紧将自己天蓝色外衫的腰带扯下来,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贼的双手捆住,“你等着,我之后再来收拾你。”
又重新站到桥边,徒劳的往下看。
流水缓缓,涟漪阵阵,倒映天边橘色云霞,但哪里还有她那个钱袋的影子?
她用手一拍桥的栏杆,咬牙,想骂人。
姜芳也跟了过来,“这可怎么办?”
“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哪怕去请专业的河工来捞,等人来了,天都黑了,什么都看不着。”
谢煜回头恶狠狠的盯了那小毛贼一眼,“你给我等着。”
然后就回忆着小毛贼刚刚伸出的抛物线,大概确定了钱袋可能的落点。
钱袋里面装着金属,很沉,一时半会儿的时间不会那么容易被流水冲走,现在去捞,捞上来的概率是最高的。
她一咬牙,手撑着栏杆,翻身上去,在姜芳‘你要干什么?!’的惊呼中,朝下一跳。
她在水底勉强睁开眼睛,到处搜寻着钱袋的踪影,水底的水草交错,寻找起来十分困难。
很快,她肺里的空气就耗尽了,只能浮上水面,大吸一口气,又重新扎了下去。
就这样耗了整整两刻钟,她才终于找到那个靛蓝色的钱袋,在水下激动的呛了两口水,赶紧闭上,忍住咳嗽,才将钱袋捞起来。
她从河边上岸,淌水的时候搞得一身的淤泥,脏兮兮的,姜芳在岸边等她,见她上来后吓了一跳。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谢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用手揉了揉眼睛,“可能憋气太久,还有这水也不算干净。”
突然站定,没头没尾的冒出来一句:“我得把这对戒指送过去刻字,刻我和沈长胤的名字。”
姜芳无言:“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你的眼睛?真的很红!”
谢煜不以为意,上来先问:“那小毛贼呢?没送官府吧。”
姜芳说:“哪敢啊,那些县令要是知道这小贼偷了你,把她打死都算轻的。”
谢煜吐出几口水,点了点头,“行,你暂时看着吧,过两天再收拾她。”
出了这一摊子事,两人也没了在外面逛的心情,赶紧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而王府内的沈长胤,正在看文书。
其实谢煜中午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奇的。
调查谢煜的去向,掌握她的行动轨迹,几乎变成了沈长胤的一种本能。
连谢煜都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想知道。
沈长胤回答自己不想。
谢煜走了,房间里变得空荡荡,她干脆打算用处理公务来打发时间。
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一时间没有事情要做,沈长胤竟然有些恍然。
她抬头望了望窗外,谢煜还没回来,谢煜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里,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呼出一口气,抿了抿嘴,干脆放弃了提笔,直接将各个公文拿出来看。
说是看公文,其实主要是看谢煜的批复与注释。
她是知道谢煜有多么厌恶工作的,她甚至能够从不同的字迹判断,谢煜在批复这篇公文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已经听老金说过,在她长期陷入昏迷的时候,谢煜将书案搬到了她的床边办公。
渐渐的,昏迷时错过的那些景象,透过这些字迹出现在了她的想象中。
认真工作的谢煜,疲惫的谢煜,磨墨弄了一首脏污的谢煜,累到崩溃用额头撞击桌面的谢煜,都渐渐的出现在了她的记忆中。
她还在浩如烟海的文书中,发现了谢煜的吐槽。
骂天骂地,骂地方官,骂侵占田地的员外,非常暴躁,和谢煜日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完全不同。
沈长胤边看边笑,几乎当成了一本轻松读物在看,谢煜一个人的口吻都能组成热热闹闹的一本书。
她很快看完谢煜所有的批复,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空空荡荡的,谢煜还没有回来。
心头有一种失落像羽毛一般快速划过。
焦躁不安慢慢升起,她张开掌心,又慢慢合上,没有东西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不好。
她起身,在院子里散了两圈步,然后才回到书桌前坐下,等着。
幸好,天色刚晚,谢煜和姜芳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沈长胤抬起头,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谢煜满身的泥巴,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但还笑嘻嘻的,手里拎着一包红豆糕,朝她挥手。
这是去鬼混了,还是去要饭养家了?
沈长胤立即站起来,到她身边迎接。
“这是怎么了?”
谢煜笑笑,不说话,将红豆糕递到她手里,“秘密,我去洗澡了。”
她洗完澡,在堂屋坐下,沈长胤也坐在她身边,侍女早已将红豆糕拿去装在盘子里,重新送上桌子。
在红豆年糕的香气中,谢煜问沈长胤:“不知道我行踪的感觉怎么样,还能接受吗?”
沈长胤缓缓的吃下一块红豆糕,“当然可以,我并不需要时刻掌握你的行踪。”
谢煜点点头:“那就好,我明天继续出去,别多问。”
沈长胤咬下去一大块年糕,嚼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将戒指送回万宝阁,让她们的工匠帮忙刻字了。
送过去之后,却没有着急回王府。
戒指只是她的求婚计划中的第一项。
想要求婚顺利,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沈长胤的喜好。
实话说,她认识沈长胤的时间并不算长,四五个月而已,大部分时候,两人还都处在联姻关系中,几乎没有交流过喜好。
她只知道沈长胤喜欢看古籍,不喜欢吃苦,对美食的品味和自己一样好这三点。
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得找人问。
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就是老金。
老金的全名叫金世良,年纪几乎能做谢煜和沈长胤的母亲了,待在沈长胤身边的时间也很久。
谢煜觉得她对沈长胤的了解应该是最多的,干脆上门去找她了。
老金前些日子里在京城租了一栋独院,今日正好休沐,谢煜上门时本以为会看到她在休息,一幅悠闲景象。
却没想到院子里热火朝天,所有的晾衣架上都晒满了衣服,洗衣盆里还泡着好几双鞋,老金还在堂屋的桌子上提笔写着什么,越写越烦躁。
在谢煜进来的时候,她刚把一张纸揉成纸团,扔到了地上。
谢煜走进屋子:“这是做什么?”
老金看见是她,点头行了个礼,“三殿下,怎么想起来来我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