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握……手?”
老人不明白。
这样不需要弯腰,不需要下跪,不需要把身体弯折起来,把额头扣在泥土里,让对方高高在上的俯看自己的姿势——
——为什么会是最高礼节。
然而沈慈没等他点头,很快就伸出手,用力握住了老人粗糙的手掌。
两只手,一个消瘦一个宽厚,一个手掌上结着厚厚的茧子,一个如同玉器一般光滑,触感截然不同。
然而在用力握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是粗糙宽厚的手掌,还是光洁消瘦的手掌,都在触摸中传递着体内的温热,源源不断,无分无别。
那两只握在一起的手掌,在这股炽热的体温中合二为一,成为了两个人共同的连接,贯通了一生的风霜雨雪。
那一瞬间,老人突然懂了。
他沉默的低下头,终于彻底直起身子,感受着手掌中的热量,也用力的握了回去。
“谢谢。”
老人在这一刻,想起了已经被自己抛诸脑后很久的名字。
次仁。
次仁这个名字,在藏语是长命的意思。
或许他的阿爸阿妈,就是想让他活久一点,才为他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可惜老天爷太吝啬,连这一点点祝福也不允许他拥有。
那天他和往日一样,在田地里劳作,看守他的农奴主手里拿着枪,坐在一旁盯着他看了很久,突然开口。
你不是叫长命吗,他道,让我来打你几枪,看看你到底能不能长命百岁。
次仁就这样,成了农奴主练枪法的靶子。
在无数次因为子弹创伤而剧痛的夜晚,他趴在草席上睡不着,躺在污泥与血泊中,望着高高悬挂在天上的月亮,痛恨自己的名字。
虽然那个农奴主在找到新的枪靶子后,把他扔到了一旁,次仁依旧痛恨着这个幸福的名字。
每一天,他都觉得自己会因为长命而死。
然而直到今天,当他都已经忘了自己这个名字,在握住这一双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双手时,他才终于发现。
阿爸阿妈把最美好的祝愿,凝聚在了他的身上。
他是次仁。
他是长命。
草原上。
太阳已经彻底从雪山背后升起,高高的挂在天空,平等的普照着世间万物。
远处微风吹动低草,轻抚过衣衫褴褛的人群。
在从牛羊幻化成人形后,草原上许多农奴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一股不知何去何从的茫然。
昨夜赤红潮以势不可挡之势冲向普陀罗宫时,沈慈带着老弱病残的牛羊继续向雪山离开,以免受到大劫难日的波及。
随后又在一阵吵的人头疼的哞哞叫和咩咩叫中,分出了一部分强烈要求回去的壮实牛羊,加入赤红潮攻破普陀罗宫的队伍。
因此现在停留在草原上的牛羊,要么是年幼无知的孩童,要么是已经步入暮年的老人。
他们做了几十年的牛羊,被禁锢在森严的制度下太久太久,久到已经忘记了怎么做一个人。
但从他们慢慢支起来的脊背,每一个人都仍然能看到曾经的生活之重,以及现在的自由之轻。
老人松开了沈慈的手,从这一刻起,真正不再担忧未知的命运。
这片辽阔的草原、巍峨的雪山、美丽的湖泊,以及耕耘过的万亩田地,已经成了他们的家,他们是这里的主人。
无论他们将会再面对什么,命运已经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
第392章 军绿衫,红星帽
普陀罗宫内。
这座曾经华丽巍峨的宫殿,早已沦为了一片兵荒马乱的战场。
从窗户内看到诵经毫无用处、赤红潮从雪山上奔涌而下,普陀罗宫后殿里的贵重饰品,被惊慌逃窜的贵族们一扫而空,已经空空如也。
然而余孽未消,对这片土地的清扫,仍旧没有结束。
“继续搜索,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他们养尊处优了那么多年,一朝沦落到一无所有的境地,难免不会心怀怨恨,躲在暗处试图反扑。”
南喀大步进入后殿,一边用眼睛四处搜索,一边对身边的人低声道:
“所有马车都被我提前转移了,那些人没办法离开藏区,最有可能藏身在红塔。”
他利落的从腰间卸下鞭子,扔给领头的男人:“他们手里有枪,你们不要单独行动,几个人一组,带上武器再过去,”
“是!”
领头男人兴高采烈的接过那根鞭子,还新奇的挥了两下。
他们就是从牛羊群中,分出去的那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
在大劫难日开始第一时间,这几百人就跟着南喀闯进了普陀罗宫,从夜晚那赤红色的光辉中,慢慢恢复了强壮的人类身躯。
这些人身上还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因为常年劳作,长着一身结实的肌肉,却因为营养不良,面色发黄而消瘦。
然而他们经历了这一夜的历练,在闯进普陀罗宫,烧毁佛堂,推倒神像,看遍了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贵族,露出惊慌失色的神情后。
这些年纪没有大到麻木,又已经彻底认识过世界的青壮年,早就褪去了惶惶不安的胆怯。
听到南喀要他们去搜索剩下贵族的踪迹,他们不仅不怕,甚至还跃跃欲试,相当兴奋。
就连看到曾经在他们身上抽打过无数次的鞭子,他们也不再恐惧,只是用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力道,好奇的摸了又摸。
南喀见状,心脏不由得往下沉了沉。
年少时,他在迷茫而愤怒的时候,也曾把鞭子甩在这些无辜的牛羊身上过。
他难以抑制的动了动手指,撇过头去,略微有些沉默的移开目光,抬脚要走,却感受到脚下一股黏腻的触感。
这是什么?
南喀不由得皱了皱眉,低头看去。
只见一片黏稠干涸的大片血迹铺在他脚下,由于已经红的发黑,配合著普陀罗宫内昏暗的火光,他第一时间竟然没有发现。
在那蜿蜒血迹的不远处,躺着一具尸体,经过一夜冷风的吹拂,已经彻底僵硬不动了。
尸体的胸口破了一个大洞,死前想来是极为不甘心,用手掌死死的捂住那个洞口,却还是没能阻止生命的流逝。
南喀眯了眯眼,用脚尖踢了踢尸体,把尸体从侧躺的姿势翻了过来,随后定睛一看,发现竟然是一位熟人。
“诶,这不是那个从外面来的贵客吗?”领头的男人凑过来,见到尸体的脸,也惊讶道,“他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还被人捅了一刀。”
“我记得卓嘎公主叫他文建华,和他们一直待在一块儿的那个贵客……哦,叫潘龙,不是见势不对已经跑了吗?他怎么还在这里没走。”
男人挠了挠头,困惑的看着尸体脸上扭曲不甘的神情。
那个叫潘龙的贵客,一见到有人拿着枪闯进普陀罗宫,吓得手里的羊奶羹都掉了,迅速举手投降。
剩下的这位贵客,不也应该怕的不得了,赶紧想办法逃走吗?
“他们两个可不一样。”
南喀冷笑一声:“那个潘龙脑子不好使,这个文建华的脑子倒转得快,简直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有利可图,自然要留下。”
他对死者毫无敬畏之心,抬脚在尸体脸旁用力踩了一下,把那副眼镜“咔嚓”一下踩得支离破碎。
南喀声音沉沉,居高临下的俯看着文建华,讥讽的勾起一点嘴角:“不留下,怎么三言两语哄我那个愚蠢自大的姐姐,妄想让自己成为藏区的主人呢?”
这个文建华怀揣着什么心思,在他来到藏区的第一天,南喀就看明白了。
也就只有卓嘎这个自幼被千娇万宠的公主,才会看不出来这个男人温和谦逊的薄薄镜片后,藏着一双欲壑难填的眼睛。
“别叫他贵客了,也别叫卓嘎公主,现在这里没有公主,只有一个作恶多端的封建余孽。”
南喀厌恶的把碎镜片踢开,准备直接从尸体上迈过去,搜查普陀罗宫后面,却听领头男人犹豫道:
“那个,他既然都攀上卓嘎公……卓嘎了,怎么会死在这里啊。”
他们搜了整个红塔,也没找到卓嘎和传话人的踪迹,连尸体都没有,很可能已经离开了。
这个文建华要是攀上了卓嘎,按理也应该跟着他们一起走,总不能一刀把自己捅死了吧。
南喀倒是并不感到惊讶。
他在俯身端详尸体的时候,已经发现在一旁被拔出来的匕首上,沾着大量发黑的血迹,刀柄上还刻着特殊的纹路。
那是传话人的匕首。
像文建华这样的人,有利可图的时候能百般温柔小意,一旦发现卓嘎等人大势已去,绝对会翻脸不留情。
传话人忠诚于赞普,赞普死了,他就忠诚于卓嘎,会弄死文建华,简直再正常不过。
南喀没有解释那么多,只是对领头男人言简意赅道:“他死得不冤,用不着管他。”
老人不明白。
这样不需要弯腰,不需要下跪,不需要把身体弯折起来,把额头扣在泥土里,让对方高高在上的俯看自己的姿势——
——为什么会是最高礼节。
然而沈慈没等他点头,很快就伸出手,用力握住了老人粗糙的手掌。
两只手,一个消瘦一个宽厚,一个手掌上结着厚厚的茧子,一个如同玉器一般光滑,触感截然不同。
然而在用力握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是粗糙宽厚的手掌,还是光洁消瘦的手掌,都在触摸中传递着体内的温热,源源不断,无分无别。
那两只握在一起的手掌,在这股炽热的体温中合二为一,成为了两个人共同的连接,贯通了一生的风霜雨雪。
那一瞬间,老人突然懂了。
他沉默的低下头,终于彻底直起身子,感受着手掌中的热量,也用力的握了回去。
“谢谢。”
老人在这一刻,想起了已经被自己抛诸脑后很久的名字。
次仁。
次仁这个名字,在藏语是长命的意思。
或许他的阿爸阿妈,就是想让他活久一点,才为他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可惜老天爷太吝啬,连这一点点祝福也不允许他拥有。
那天他和往日一样,在田地里劳作,看守他的农奴主手里拿着枪,坐在一旁盯着他看了很久,突然开口。
你不是叫长命吗,他道,让我来打你几枪,看看你到底能不能长命百岁。
次仁就这样,成了农奴主练枪法的靶子。
在无数次因为子弹创伤而剧痛的夜晚,他趴在草席上睡不着,躺在污泥与血泊中,望着高高悬挂在天上的月亮,痛恨自己的名字。
虽然那个农奴主在找到新的枪靶子后,把他扔到了一旁,次仁依旧痛恨着这个幸福的名字。
每一天,他都觉得自己会因为长命而死。
然而直到今天,当他都已经忘了自己这个名字,在握住这一双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双手时,他才终于发现。
阿爸阿妈把最美好的祝愿,凝聚在了他的身上。
他是次仁。
他是长命。
草原上。
太阳已经彻底从雪山背后升起,高高的挂在天空,平等的普照着世间万物。
远处微风吹动低草,轻抚过衣衫褴褛的人群。
在从牛羊幻化成人形后,草原上许多农奴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一股不知何去何从的茫然。
昨夜赤红潮以势不可挡之势冲向普陀罗宫时,沈慈带着老弱病残的牛羊继续向雪山离开,以免受到大劫难日的波及。
随后又在一阵吵的人头疼的哞哞叫和咩咩叫中,分出了一部分强烈要求回去的壮实牛羊,加入赤红潮攻破普陀罗宫的队伍。
因此现在停留在草原上的牛羊,要么是年幼无知的孩童,要么是已经步入暮年的老人。
他们做了几十年的牛羊,被禁锢在森严的制度下太久太久,久到已经忘记了怎么做一个人。
但从他们慢慢支起来的脊背,每一个人都仍然能看到曾经的生活之重,以及现在的自由之轻。
老人松开了沈慈的手,从这一刻起,真正不再担忧未知的命运。
这片辽阔的草原、巍峨的雪山、美丽的湖泊,以及耕耘过的万亩田地,已经成了他们的家,他们是这里的主人。
无论他们将会再面对什么,命运已经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
第392章 军绿衫,红星帽
普陀罗宫内。
这座曾经华丽巍峨的宫殿,早已沦为了一片兵荒马乱的战场。
从窗户内看到诵经毫无用处、赤红潮从雪山上奔涌而下,普陀罗宫后殿里的贵重饰品,被惊慌逃窜的贵族们一扫而空,已经空空如也。
然而余孽未消,对这片土地的清扫,仍旧没有结束。
“继续搜索,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他们养尊处优了那么多年,一朝沦落到一无所有的境地,难免不会心怀怨恨,躲在暗处试图反扑。”
南喀大步进入后殿,一边用眼睛四处搜索,一边对身边的人低声道:
“所有马车都被我提前转移了,那些人没办法离开藏区,最有可能藏身在红塔。”
他利落的从腰间卸下鞭子,扔给领头的男人:“他们手里有枪,你们不要单独行动,几个人一组,带上武器再过去,”
“是!”
领头男人兴高采烈的接过那根鞭子,还新奇的挥了两下。
他们就是从牛羊群中,分出去的那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
在大劫难日开始第一时间,这几百人就跟着南喀闯进了普陀罗宫,从夜晚那赤红色的光辉中,慢慢恢复了强壮的人类身躯。
这些人身上还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因为常年劳作,长着一身结实的肌肉,却因为营养不良,面色发黄而消瘦。
然而他们经历了这一夜的历练,在闯进普陀罗宫,烧毁佛堂,推倒神像,看遍了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贵族,露出惊慌失色的神情后。
这些年纪没有大到麻木,又已经彻底认识过世界的青壮年,早就褪去了惶惶不安的胆怯。
听到南喀要他们去搜索剩下贵族的踪迹,他们不仅不怕,甚至还跃跃欲试,相当兴奋。
就连看到曾经在他们身上抽打过无数次的鞭子,他们也不再恐惧,只是用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力道,好奇的摸了又摸。
南喀见状,心脏不由得往下沉了沉。
年少时,他在迷茫而愤怒的时候,也曾把鞭子甩在这些无辜的牛羊身上过。
他难以抑制的动了动手指,撇过头去,略微有些沉默的移开目光,抬脚要走,却感受到脚下一股黏腻的触感。
这是什么?
南喀不由得皱了皱眉,低头看去。
只见一片黏稠干涸的大片血迹铺在他脚下,由于已经红的发黑,配合著普陀罗宫内昏暗的火光,他第一时间竟然没有发现。
在那蜿蜒血迹的不远处,躺着一具尸体,经过一夜冷风的吹拂,已经彻底僵硬不动了。
尸体的胸口破了一个大洞,死前想来是极为不甘心,用手掌死死的捂住那个洞口,却还是没能阻止生命的流逝。
南喀眯了眯眼,用脚尖踢了踢尸体,把尸体从侧躺的姿势翻了过来,随后定睛一看,发现竟然是一位熟人。
“诶,这不是那个从外面来的贵客吗?”领头的男人凑过来,见到尸体的脸,也惊讶道,“他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还被人捅了一刀。”
“我记得卓嘎公主叫他文建华,和他们一直待在一块儿的那个贵客……哦,叫潘龙,不是见势不对已经跑了吗?他怎么还在这里没走。”
男人挠了挠头,困惑的看着尸体脸上扭曲不甘的神情。
那个叫潘龙的贵客,一见到有人拿着枪闯进普陀罗宫,吓得手里的羊奶羹都掉了,迅速举手投降。
剩下的这位贵客,不也应该怕的不得了,赶紧想办法逃走吗?
“他们两个可不一样。”
南喀冷笑一声:“那个潘龙脑子不好使,这个文建华的脑子倒转得快,简直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有利可图,自然要留下。”
他对死者毫无敬畏之心,抬脚在尸体脸旁用力踩了一下,把那副眼镜“咔嚓”一下踩得支离破碎。
南喀声音沉沉,居高临下的俯看着文建华,讥讽的勾起一点嘴角:“不留下,怎么三言两语哄我那个愚蠢自大的姐姐,妄想让自己成为藏区的主人呢?”
这个文建华怀揣着什么心思,在他来到藏区的第一天,南喀就看明白了。
也就只有卓嘎这个自幼被千娇万宠的公主,才会看不出来这个男人温和谦逊的薄薄镜片后,藏着一双欲壑难填的眼睛。
“别叫他贵客了,也别叫卓嘎公主,现在这里没有公主,只有一个作恶多端的封建余孽。”
南喀厌恶的把碎镜片踢开,准备直接从尸体上迈过去,搜查普陀罗宫后面,却听领头男人犹豫道:
“那个,他既然都攀上卓嘎公……卓嘎了,怎么会死在这里啊。”
他们搜了整个红塔,也没找到卓嘎和传话人的踪迹,连尸体都没有,很可能已经离开了。
这个文建华要是攀上了卓嘎,按理也应该跟着他们一起走,总不能一刀把自己捅死了吧。
南喀倒是并不感到惊讶。
他在俯身端详尸体的时候,已经发现在一旁被拔出来的匕首上,沾着大量发黑的血迹,刀柄上还刻着特殊的纹路。
那是传话人的匕首。
像文建华这样的人,有利可图的时候能百般温柔小意,一旦发现卓嘎等人大势已去,绝对会翻脸不留情。
传话人忠诚于赞普,赞普死了,他就忠诚于卓嘎,会弄死文建华,简直再正常不过。
南喀没有解释那么多,只是对领头男人言简意赅道:“他死得不冤,用不着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