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可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想过要和别人订婚,当年他带我去美国, 醒来后我所有账号和电话都已经被注销,我不是不想来找你,我实在是, 没有办法。”
汹涌的情绪在心口不断撞击,似乎要从胸膛挣脱出一个窟窿, 可最后还是被沈彦压了回去。
许璟心想,怎么会没有办法呢,难道不是因为你想留在纽约么。
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渐渐霸占了许璟的理智,他以为自己已经能够平静的接受沈彦当初留在纽约的事实, 可如今听到沈彦提起这些, 就像愈合已久的伤疤又被人当场撕裂,那些被压抑着的、难以言喻的情绪就像洪水般席卷而来,摧毁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 。
所以在他心里, 对这件事从来都没有真正释怀过。
“那时候年纪小,很多想法的确太过幼稚,可是沈彦,我对你的感情从来都不天真,我曾经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承诺,都出自肺腑,深思熟虑。”原以为能够完整说完,却还是因为鼻尖酸涩停顿了好一会,许璟侧身看向窗外,声音很轻,“所以即使你坦诚一点,告诉我你当初是真的想留在纽约,我也不会怪你。”
伸出去的手停在空中,垂下,最后还是悄无声息的收了回来。
沈彦垂下眼眸,说,“谁会愿意留在一个害死自己妈妈的人的身边呢。”
这句话的分量太重,许璟心底原本有两个小人打架,最终还是站在沈彦的那一方获胜了。
“算了,走吧。”
沈彦安静的发动了车。
只是过一会后,他又喊,“同桌。”
许璟没理,于是沈彦每隔五分钟就喊一声。
最后许璟忍不住了,回道,“干嘛?”
沈彦看了过去,再次问道,“我刚刚说的能考虑一下么?”
许璟脑子乱糟糟的,没反应过来,“考虑什么?”
“给我一个追你的机会。”
半晌,沈彦又添了句。
“不回答就当你同意了。”
许璟实在憋屈,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道,“你真是个无赖。”
沈彦却觉得这是夸赞,听到后反而轻轻一笑,“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遇到喜欢的人就要把握住,如何死皮赖脸都不丢脸,也是,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有什么好觉得丢脸的,毕竟得到的就是赢家。”
明明车内就只有他们两个,许璟却觉得最后一句话意味深长,像是要说给第三个人听。
车至门口,别墅里灯火通明,许璟正要下车,却被沈彦的动作打断。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也没躲开,就这样看着沈彦慢慢靠近,然后伸手一颗一颗的替他系上衬衫的扣子。
在系完最后一颗衣扣的时候,许璟感觉到沈彦的指腹轻轻擦过了他的颈侧和锁骨,明明带着凉意,却让他觉得那块被触碰到的地方像火烧般瞬间烫了起来。
“外面温度低,别感冒了。”
无声无息的暧昧气氛在逼仄的环境中疯长,许璟听的耳根子有些发痒,回神之际,匆忙下了车。
“回来啦儿子,喝酒了吗?让保姆给你做点醒酒汤。”泡奶粉的许怀杨听到动静后,从厨房走了出来。
“没喝。”
“没喝?”许怀杨倚在门上笑道,“没喝脸这么红?”
许璟迅速上楼并丢下一句,“风吹的。”
回房间后许璟特意找了面镜子,一看把自己也吓到了,怪不得许怀杨这个反应,这么多年连他也没看见过自己这幅模样。
下定决心忘记过去的是他,斩钉截铁的说感情结束的也是他,结果对方一个动作就心猿意马到这个程度的还是他。
简直比严哲都没出息。
许璟对着镜子里面的人冷冷骂道。
而这时别墅门口的车却依然未离开。
沈彦目不转睛的盯着窗户上倒映的那个身影,里面的人一会坐到床头,一会靠在椅子上,没多久又站了起来,几个动作来来回回重复了十几遍。
车内的人吐了口烟圈,嘴角一弯,低声笑了起来。
而这时一通电话却很不合时宜的打了进来,传来的男声低沉悦耳,“沈彦,林伟出狱了。”
沈彦含烟的动作一停,说,“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三天前我们的人查到他回国了,你多注意。”
沈彦神情冷倦,淡淡道,“他不敢杀我。”
“对你不敢,那你身边的人呢?”
沈彦眼神一沉,半晌后,说,“知道了。”
“话说在国内待的怎么样,追到弟媳了么?”见沈彦半天没回答,对面的男人笑了起来,“没想到在商圈众星捧月的沈董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不过所谓职场得意,情场失意,也正常。”
“宋锦琛。”
男人全然忽视沈彦这一声连名带姓的威胁,反而愈发好奇他好基友的感情问题,问,“你难道没告诉弟媳这一年多你都跟在他身后全世界跑?”
沈彦又沉默了,宋锦琛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道,“就你这种追法,人家不被那红毛小子抢走才怪,我可帮你调查清楚了,这红毛叫夏知星,他爸做的能源投资生意,之前一直在美国读书,后面回国陪弟媳上了四年大学,哦对了,那四年他们住在同个公寓,还是对门,朝夕相处,弟媳又是空窗期,很难不日久生情吧。”
因为失神,沈彦的手腕被烟头猛的烫了一下,灼烧的地方瞬间红肿起来。
沈彦却像是失去痛觉吭都没吭一声,瞥了眼烫伤的地方,面无表情的把烟熄灭了。
“他们还是同龄,共同话题多,不像你,年纪比人家大,一走又是这么多年,人家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也不在,现在回来了,劈头盖脸的说当初是身不由己,其实这么多年一直都喜欢着他,人家凭什么信你?”
原以为这番话说完沈彦会毫不犹豫的挂电话,结果在一阵沉默后,宋锦琛听到对面传来一句,“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认识四年了,这还是宋锦琛头一回听到沈彦如此真诚的向他请教问题,声音都压抑不住的激动,“先喊声哥,喊完就教你。”
几声不耐烦的呼吸传入宋锦琛的耳朵。
下一秒。
“哥。”
冷漠且生硬。
可宋锦琛还是爽到了,心满意足的指点道,“首先学会坦白,把你默默为他做的这些事给交代了,让他知道你对他的感情,其次学会撒娇,你知道你全身上下最值钱的是什么吗?就是你的脸,你要是哭一哭落几滴泪,他看了肯定连话都说不出,心疼的只顾着着抱你亲你,没准还能做点更亲密的事,之后你再好好跟人家相处,把这些年亏欠他的都补上,这一套下来再铁石心肠的人也没招了,还有那个夏知星,我可以使点手段把他困在美国,不然也是个麻烦。
“总之,追人要这么追,知道么,弟弟。”
沈彦全程沉默听完,评价却是一句,“你不懂。”
“我不懂?”宋锦琛气笑了,“哥哥我刚发育就开始谈恋爱了,追我的男生都能从这里排到巴黎,你这个二十五岁的小处男居然说我不懂。”
沈彦不再废话,说,“盯着林伟,有事及时通知我,别动夏知星,最后,我们只相差六个月,别占我便宜。”
“我是你们公司的大股东,你的合作伙伴,不是你的下人,别教我做事,还有,大六个月也是大,叫我一声哥怎么——喂,喂?”
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嘟的声音,宋锦琛哼笑着骂了声脏话,紧接墨镜一戴,迈着长腿下了跑车,转身走进曼哈顿最热闹的酒吧。
沈彦挂完电话,抬头发现房间已经换了盏灯,窗帘半拉着,里面的男人坐在书桌前,低头,翻了一页书,灯光昏黄,灯影摇晃,他于夜色中,如画般安静,亦美好。
从植物人醒来的那一刻开始,沈临之就将他当成傀儡进行摆布和利用,他花了两年时间解决公司危机,又花了两年时间将沈临之和顾若昭的产业一点一点拿了回来,这些年他被囚禁控制,被威胁折磨,虚与委蛇,曲意逢迎,不知道多少次陷入自我厌恶和仇恨的深渊之中,他想要一死了之,却又一次次的被梦中的少年拉了回来。
少年目光灼灼,笑着告诉他会永远喜欢他。
于是每个被囚禁在地下室暗无天日的夜晚,他生不如死,却又向死而生,只因为这个世上还有他所期待的美好,还有人等着他。
许璟于他而言,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爱人,而是他所有崩溃时候的精神寄托,是他能够活下来的勇气和希望。
可他不想许璟陷入愧疚自责的情绪中,更不想让许璟为难,这样做出的选择并不公平,所以他不会阻止夏知星的靠近,也不会停止自己的追求。
他只希望梦中的少年有所爱,被人爱,永远幸福。
沈彦和宋锦琛的认识是在一场拍卖会上,这个不被看好且名声狼藉的豪门私生子,聪明而又野心勃勃,他答应帮沈彦清扫障碍,沈彦也答应事成之后给他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两人的交易一拍即合。
汹涌的情绪在心口不断撞击,似乎要从胸膛挣脱出一个窟窿, 可最后还是被沈彦压了回去。
许璟心想,怎么会没有办法呢,难道不是因为你想留在纽约么。
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渐渐霸占了许璟的理智,他以为自己已经能够平静的接受沈彦当初留在纽约的事实, 可如今听到沈彦提起这些, 就像愈合已久的伤疤又被人当场撕裂,那些被压抑着的、难以言喻的情绪就像洪水般席卷而来,摧毁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 。
所以在他心里, 对这件事从来都没有真正释怀过。
“那时候年纪小,很多想法的确太过幼稚,可是沈彦,我对你的感情从来都不天真,我曾经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承诺,都出自肺腑,深思熟虑。”原以为能够完整说完,却还是因为鼻尖酸涩停顿了好一会,许璟侧身看向窗外,声音很轻,“所以即使你坦诚一点,告诉我你当初是真的想留在纽约,我也不会怪你。”
伸出去的手停在空中,垂下,最后还是悄无声息的收了回来。
沈彦垂下眼眸,说,“谁会愿意留在一个害死自己妈妈的人的身边呢。”
这句话的分量太重,许璟心底原本有两个小人打架,最终还是站在沈彦的那一方获胜了。
“算了,走吧。”
沈彦安静的发动了车。
只是过一会后,他又喊,“同桌。”
许璟没理,于是沈彦每隔五分钟就喊一声。
最后许璟忍不住了,回道,“干嘛?”
沈彦看了过去,再次问道,“我刚刚说的能考虑一下么?”
许璟脑子乱糟糟的,没反应过来,“考虑什么?”
“给我一个追你的机会。”
半晌,沈彦又添了句。
“不回答就当你同意了。”
许璟实在憋屈,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道,“你真是个无赖。”
沈彦却觉得这是夸赞,听到后反而轻轻一笑,“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遇到喜欢的人就要把握住,如何死皮赖脸都不丢脸,也是,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有什么好觉得丢脸的,毕竟得到的就是赢家。”
明明车内就只有他们两个,许璟却觉得最后一句话意味深长,像是要说给第三个人听。
车至门口,别墅里灯火通明,许璟正要下车,却被沈彦的动作打断。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也没躲开,就这样看着沈彦慢慢靠近,然后伸手一颗一颗的替他系上衬衫的扣子。
在系完最后一颗衣扣的时候,许璟感觉到沈彦的指腹轻轻擦过了他的颈侧和锁骨,明明带着凉意,却让他觉得那块被触碰到的地方像火烧般瞬间烫了起来。
“外面温度低,别感冒了。”
无声无息的暧昧气氛在逼仄的环境中疯长,许璟听的耳根子有些发痒,回神之际,匆忙下了车。
“回来啦儿子,喝酒了吗?让保姆给你做点醒酒汤。”泡奶粉的许怀杨听到动静后,从厨房走了出来。
“没喝。”
“没喝?”许怀杨倚在门上笑道,“没喝脸这么红?”
许璟迅速上楼并丢下一句,“风吹的。”
回房间后许璟特意找了面镜子,一看把自己也吓到了,怪不得许怀杨这个反应,这么多年连他也没看见过自己这幅模样。
下定决心忘记过去的是他,斩钉截铁的说感情结束的也是他,结果对方一个动作就心猿意马到这个程度的还是他。
简直比严哲都没出息。
许璟对着镜子里面的人冷冷骂道。
而这时别墅门口的车却依然未离开。
沈彦目不转睛的盯着窗户上倒映的那个身影,里面的人一会坐到床头,一会靠在椅子上,没多久又站了起来,几个动作来来回回重复了十几遍。
车内的人吐了口烟圈,嘴角一弯,低声笑了起来。
而这时一通电话却很不合时宜的打了进来,传来的男声低沉悦耳,“沈彦,林伟出狱了。”
沈彦含烟的动作一停,说,“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三天前我们的人查到他回国了,你多注意。”
沈彦神情冷倦,淡淡道,“他不敢杀我。”
“对你不敢,那你身边的人呢?”
沈彦眼神一沉,半晌后,说,“知道了。”
“话说在国内待的怎么样,追到弟媳了么?”见沈彦半天没回答,对面的男人笑了起来,“没想到在商圈众星捧月的沈董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不过所谓职场得意,情场失意,也正常。”
“宋锦琛。”
男人全然忽视沈彦这一声连名带姓的威胁,反而愈发好奇他好基友的感情问题,问,“你难道没告诉弟媳这一年多你都跟在他身后全世界跑?”
沈彦又沉默了,宋锦琛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道,“就你这种追法,人家不被那红毛小子抢走才怪,我可帮你调查清楚了,这红毛叫夏知星,他爸做的能源投资生意,之前一直在美国读书,后面回国陪弟媳上了四年大学,哦对了,那四年他们住在同个公寓,还是对门,朝夕相处,弟媳又是空窗期,很难不日久生情吧。”
因为失神,沈彦的手腕被烟头猛的烫了一下,灼烧的地方瞬间红肿起来。
沈彦却像是失去痛觉吭都没吭一声,瞥了眼烫伤的地方,面无表情的把烟熄灭了。
“他们还是同龄,共同话题多,不像你,年纪比人家大,一走又是这么多年,人家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也不在,现在回来了,劈头盖脸的说当初是身不由己,其实这么多年一直都喜欢着他,人家凭什么信你?”
原以为这番话说完沈彦会毫不犹豫的挂电话,结果在一阵沉默后,宋锦琛听到对面传来一句,“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认识四年了,这还是宋锦琛头一回听到沈彦如此真诚的向他请教问题,声音都压抑不住的激动,“先喊声哥,喊完就教你。”
几声不耐烦的呼吸传入宋锦琛的耳朵。
下一秒。
“哥。”
冷漠且生硬。
可宋锦琛还是爽到了,心满意足的指点道,“首先学会坦白,把你默默为他做的这些事给交代了,让他知道你对他的感情,其次学会撒娇,你知道你全身上下最值钱的是什么吗?就是你的脸,你要是哭一哭落几滴泪,他看了肯定连话都说不出,心疼的只顾着着抱你亲你,没准还能做点更亲密的事,之后你再好好跟人家相处,把这些年亏欠他的都补上,这一套下来再铁石心肠的人也没招了,还有那个夏知星,我可以使点手段把他困在美国,不然也是个麻烦。
“总之,追人要这么追,知道么,弟弟。”
沈彦全程沉默听完,评价却是一句,“你不懂。”
“我不懂?”宋锦琛气笑了,“哥哥我刚发育就开始谈恋爱了,追我的男生都能从这里排到巴黎,你这个二十五岁的小处男居然说我不懂。”
沈彦不再废话,说,“盯着林伟,有事及时通知我,别动夏知星,最后,我们只相差六个月,别占我便宜。”
“我是你们公司的大股东,你的合作伙伴,不是你的下人,别教我做事,还有,大六个月也是大,叫我一声哥怎么——喂,喂?”
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嘟的声音,宋锦琛哼笑着骂了声脏话,紧接墨镜一戴,迈着长腿下了跑车,转身走进曼哈顿最热闹的酒吧。
沈彦挂完电话,抬头发现房间已经换了盏灯,窗帘半拉着,里面的男人坐在书桌前,低头,翻了一页书,灯光昏黄,灯影摇晃,他于夜色中,如画般安静,亦美好。
从植物人醒来的那一刻开始,沈临之就将他当成傀儡进行摆布和利用,他花了两年时间解决公司危机,又花了两年时间将沈临之和顾若昭的产业一点一点拿了回来,这些年他被囚禁控制,被威胁折磨,虚与委蛇,曲意逢迎,不知道多少次陷入自我厌恶和仇恨的深渊之中,他想要一死了之,却又一次次的被梦中的少年拉了回来。
少年目光灼灼,笑着告诉他会永远喜欢他。
于是每个被囚禁在地下室暗无天日的夜晚,他生不如死,却又向死而生,只因为这个世上还有他所期待的美好,还有人等着他。
许璟于他而言,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爱人,而是他所有崩溃时候的精神寄托,是他能够活下来的勇气和希望。
可他不想许璟陷入愧疚自责的情绪中,更不想让许璟为难,这样做出的选择并不公平,所以他不会阻止夏知星的靠近,也不会停止自己的追求。
他只希望梦中的少年有所爱,被人爱,永远幸福。
沈彦和宋锦琛的认识是在一场拍卖会上,这个不被看好且名声狼藉的豪门私生子,聪明而又野心勃勃,他答应帮沈彦清扫障碍,沈彦也答应事成之后给他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两人的交易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