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明天……搞什么节目呢?
  ……
  这一晚傅斯霆睡得特别特别香。
  早上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厉非还没有醒,他就这么安静窝在厉非怀里,听着他平稳的心跳,以及自己那加速的,乱七八糟的声音。
  半晌,他动了动,厉非还是没有醒。
  他默默期待小王子的醒来。
  期待他和昨天一样,迷迷糊糊对他上下其手。
  人的贪心真的不能随意滋养,傅斯霆突然发现……他现在竟开始理所当然地,生出很多很多欲念。
  一会儿,厉非醒了。
  他和昨天一样迷迷糊糊的。捧起傅斯霆的脸,眼睛半睁着不对焦。然后凑过去,怼着鼻子一通乱揉。
  傅斯霆:“……”
  傅斯霆:“………………”
  他还以为要被亲了。
  很糟糕。
  这样下去,他真的只会一天天的,滋生出更多更大、更要命的贪心。
  半小时后厉非才真的醒了,但他今天却赖了床,不太愿意起。
  傅斯霆默默有点新奇。
  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直以来厉非给人的感觉,都是很厉害、游刃有余,但是并不“放松”。
  傅斯霆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是厉非整体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很精确的人。
  不会迟到,不会出错,不会赖床,不会发疯。好像时时刻刻都是清醒且一丝不苟的状态。
  那样的厉非应该不太会……大清早搂着他的腰,在他胸口毫无意义地蹭。更不会用半醒不醒的语调,在他怀里困困地咕哝:
  “好饿,但是一点都不想起来做饭……”
  “……”
  “而且我做的也不好吃,一点都不想吃。”
  “……”
  傅斯霆想了想,突然口有些干:“那今天,我来做早饭好不好?”
  厉非声音听起来困困的:“嗯?”
  “我会做饭,我来做。”
  “嗯……但小霆不是失忆了,还具备做早饭的技能吗?”
  傅斯霆点点头:“我可以的。”
  ……
  厉非又得逞了。
  骗失忆的男友去做饭,他可真是不做人。
  但站在厉非的角度,谁让同居两年,一直都是傅斯霆做饭喂养他?傅斯霆做饭超级好吃,把他的味觉早就养刁了。
  由奢入俭难。一个星期连续的煎鸡蛋、煎培根类白人饭,傅斯霆没吃崩溃厉非都要吃崩溃了。
  更糟糕的是他们这儿的配套管家因为是白人,也只会做白人饭。
  厉非后来是宁可点外卖也不让管家做饭了。
  在他看来白人味觉都跟有问题似的,放糖就巨甜,芝士就齁咸,肉又烧得腻,什么味同嚼蜡的东西都咽得下!
  综上所述,尽管骗失忆的、十六岁的男高去做饭很残忍。
  但对他不残忍,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话虽如此,厉非还是装了一下好人:“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勉强。不然还是点个外卖吧,你想吃什么?汉堡?”
  手机被握住。
  傅斯霆眼神坚定:“我做。”
  傅斯霆很擅长用普通的食材做出美味的东西。毕竟他的人生快乐有趣的事情也不多,吃于是成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件能够带来些微幸福的事情。
  最简单、快捷、他又最拿手的早餐,就是鸡蛋饼。
  只要一些面,几只鸡蛋,一些油和糖,煎到微焦一些的火候。傅斯霆万万没想到这么熟稔的自己,竟会在厨房遇到困难——
  他过于擅长家里要点几次才能燃的煤气灶和缺了口变形的小铁锅了。反而此刻对着这奢华大厨房里一系列的专业级的高档多功能燃气灶具和厨具……有一种茫然感。
  他更没想过,他做个饭还有啦啦队。
  他刚拿起锅,厉非就从背后给他系上围裙。他刚敲鸡蛋,厉非就他递橄榄油。他开始搅拌,厉非就坐在旁边的橱柜上看,基本上傅斯霆每动一下,都有夸夸。
  “看看我们小霆打鸡蛋面糊,就是永远那么丝滑。”
  “我们小霆的火候一向最精准可控。”
  “嗯——好香。”
  男人都是傻狗,一夸就上头。
  傅斯霆手速都快了很多,毕竟他从小自己做饭,做了十年也从来没有人夸过他。
  第一次掌勺是什么时候?傅斯霆想想,大概是六岁吧。
  自从五岁那年外婆去世后,他就得自己做饭了。
  江月萍反正是没给他做过一顿饭的,傅斯霆依稀的印象中,外婆去世后那一年,她喂他的一直各种买来的馒头、花卷、油饼,偶尔也有不加装饰的鸡蛋糕。
  只有各种各样的面制品。傅斯霆一年几乎都没有吃到肉和蔬菜,十分营养不良。
  等他回过神来,他已经在试着拿冰箱里那些蔫了吧唧的肉和菜,学着外婆做饭的样子,试着拿锅弄熟了。
  六岁的傅斯霆就这样学会了自己做饭。同时学会的还有补旧衣服,拿强力胶粘鞋等等。甚至偶尔家里没有了米面,他为了填饱肚子还会从零钱罐里拿几十个硬币,然后拖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工地小推车,搬回家成口袋的米面。
  当然,一个穿着旧衣服,破鞋子,一个人买面的六岁孩子,在邻里街坊中还是太过显眼了。
  风言风语很快就来。大家常在背后窃窃私语,说他妈江月萍自私自利。只顾着自己在外头找男人逍遥快活,根本不管那么小的孩子。
  大人们逗傅斯霆说你妈妈不爱你,不要你了。
  说你妈妈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坏女人。
  那时傅斯霆还小,听他们这么说,真的会一个人躲在无人的家里对着剥落的墙角偷偷哭。
  可渐渐长大,他却开始在那些人面前维护自己的妈妈。
  她确实经常不在家。
  但至少不像他爸一样直接跑了。她不照顾他,但至少还会买点东西,也给他一点零用钱,让他不至于挨饿。
  只是她爱他好像确实没有爱外面的那些男人多。每次只有被甩了,她才会痛定思痛回到家里小住一段,在那段日子里,她也会适当地扮演一个亲切的好妈妈。
  江月萍年轻的时候相当漂亮。
  之所以能在和傅斯霆爸分手后还结了四次,就是因为她美,勾勾手指就有男人源源不断。
  可美貌常常又没用。
  江月萍自己也想不通,那些她勾勾手指就来的男人,明明每一个她都菟丝花一样紧紧攀附了,却为什么一个都抓不住。
  虽然外面都传她水性杨花,但江月萍其实并不是那种一脚踏两船的女人。
  她非常专一,缠男人总是很紧,动不动就夺命连环call。
  可她这种美女都这么主动了,男人们却往往都喜欢占完了便宜就开始嫌她泼、嫌她疯,迫不及待甩掉她。
  总是这样的循环,江月萍自己也想不通,天天哭着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她也不知多少次抱着小小的傅斯霆哭着说她以后再也不找男人了,一辈子就跟着儿子过。可转天过去,还是一遇到新男人就昏头。
  弄得小小的傅斯霆才七八岁就早早明白,有些人发誓你就纯当耳旁风,一句都别信就好。
  锅里咕噜噜,鸡蛋饼煎好了。
  即使厨具不熟,他随便一煎仍旧是最好的火候、金灿灿的微焦鸡蛋饼完美出炉。
  端饭上桌,傅斯霆尽力把江月萍的那些事藏在脑后。
  厉非居然还给他的鸡蛋饼郑重了拍照。
  “……”左一张,右一张。鸡蛋饼何德何能。拍完终于夹起来,咬上一大口。
  “好吃!”
  傅斯霆耳朵红了,眼里泛出浅浅笑意。
  谁说苦难没意义?十几年孤孤单单做饭,在这一刻全部有了回报。原来b612星的小王子,也会爱吃他做的鸡蛋饼,吃得那么香。
  总算有点浅浅的心安。
  这些天,他其实常常会想,厉非到底看上将来的自己什么。
  是,二十八岁时的傅斯霆是长得还行,也有事业。条件不差,可不要忘了厉非从小身在的是什么地方。
  他本身就在娱乐圈,同时还在富豪圈。这两个圈子里随便拉个人过来哪个不帅哪个不美,哪个身材不好,哪个没有大把的钱?
  厉非从小就是被整个世界最顶尖、最光鲜亮丽的人包围的。傅斯霆跟那些人比并没有必然优势,到底凭什么脱颖而出?
  他一直都没有找到答案。
  但至少,厉非爱吃他做的食物。
  这么一想傅斯霆眼里都有了光彩,因为他不仅可以做早饭,午餐晚餐也都会烧,保证色香味俱全。
  哦,他洗衣服纯手洗,也都能洗得特别干净!
  ……
  然而事实上厉非家是没有给他当灰少年洗碗和洗衣服的机会的。
  golden oak的专任管家每天定点会来,买菜备菜洗衣洗碗之类的都会处理好。
  吃完饭,厉非推了推他:“选件好活动的衣服,收拾收拾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