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楚越心神被这句如落石的话打的飘荡,在一阵涟漪中挂上千帆。
刚才说的,抱着睡觉?一想到这里,楚越脸颊顿时红润起来。
崔千钧不解的看着他,养了两年的小屁孩,还不知道这小子心里想什么,让他学会自保,怎么小脸能红成这样?
罢了,崔千钧也不同他计较,径直走出营帐歇息去了。
楚越在床榻上久久不能眠,先前被鹤红扉芷折磨的旧痕还在,他的心又打开了一个新的缺口。
——终日朝夕相处却不如陌生人的一见钟情。
睡不着不如找点事情做,楚越走出营帐外,开始练起了鹰风爪。
迎着狂风与夜色,鹰击长空,将这江南与中原的边境撕裂了一道口子。
他整整练了一夜,直到晨光熹微,察觉到不远处的营帐里有了动静,他才回到自己的营帐里。
坐在榻上,盯着手腕上的小铁盒看了许久,楚越才定下心来。
许是大恩公说过这是保命的东西,所以楚越才能暂时得以安定下来。
这时,崔千钧让所有人准备出发了,楚越换好衣物,收拾行囊,混入队伍中。
马背上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越过山海湖,就是浪平镇,也就抵达了义父口中的中原地界。
到了浪平镇楚越发现,中原和江南,真是天差地别。
虽然他早年并未感受过江南的富庶,但近两年来也是见识了很多世面。
到了中原才发觉,原来隔了一座山一片湖,恍若隔了经年。
浪平镇的得名来源于风平浪静,可现在却是断壁残垣,瓦砾遍地。
远远望去,整个浪平镇浓烟云雾,近处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云雾,而是硝烟。
街上的人衣衫褴褛,难有蔽体之物,马蹄踏在街上,楚越才发现什么叫做战争。
战争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哀鸿遍野。
原来真的有人冻死在烈日里,原来真的有人直至战死都未倒下,原来真的有骨肉相残,饮血止渴。
寒凉的铁血未干,杵下的尸骨未寒。
这一个小小的镇子,原本阖家欢乐,虽然称不上富足,可也能安居乐业。
如今,除了必死的决心以外,什么都没了,全都了葬在山河故里。
这里刚被西北三域侵袭过,铁蹄隔山海,散了离人泪。
所谓西北三域,就是漠北,凌中,麟南三域。
漠北与凌中与浪平镇相距甚远,唯有麟南于此所隔不过数百里。
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干的。
楚越看着街道上哇哇大哭的孩子,看着满目疮痍的小镇,好像明白了义父所坚守的东西。
崔千钧想要家国安宁,想要世间安定,想要守护贫民百姓得以善终,想要听到那句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而不是少儿早夭,壮士战死,到最后只剩下老弱残兵。
楚越的目光一瞥,隔着烈日看向英雄:“义父……”
一道天华为刃,书写家国情怀。
“看这手笔,应当是麟南的那群王八蛋干的。”崔千钧策马而立,立于浪平镇上,也立于每一个人心里:“刚老实服帖了几年,又开始皮痒了,当我戍甲营的刀都生锈了吗?”
恍然交错时,他又听到了金属撞击的刀枪剑鸣声,如龙鸣四方,飞泻千里。
“谭飞!”崔千钧回眸一望,桃花眼凌厉如风,“先不急着回京都,跟本将军杀到他们老巢,打的他们彻底俯首称臣,不敢再犯!”
“正有此意!”
崔千钧勒马悬空,如同大晋的救世主,拯救万民于水火。
楚越望向崔千钧,心中敬佩之意了然升起。
“义父,带上我好吗?”楚越跟着崔千钧调转马头,严肃道:“我也想上阵杀敌,将这些狗东西赶出中原。而且……我不想离开义父。”
最后一句,几乎是一字一顿的从楚越口中说出,那股斩钉截铁之势在最后的期待中坠向远方。
“乖儿子,战场上不只有攻城之将,还要有守城之将。你看这千年繁盛的浪平镇,如今也成了这番荒凉破败的景象,比起前线,这里更需要你。”崔千钧指着残砖破瓦,声音轻柔了许多,“义父去揍人,你替义父留守在此,收拾残局好吗?”
他不想楚越跟着去受苦,也不想让楚越见惯沙场上的鲜血。
“那我在这里等义父回来。”楚越点了点头,似是坚定了信念:“义父放心去,后方交给我。”
他话音刚落,崔千钧就原路返回去集结戍甲营去了,而楚越跟着老弱妇孺一起重建新的家园。
这期间,楚越结识了一位先生,是原先翰林院的侍读陆淮修。
陆淮修未竖冠,一见面之时,楚越见他披头散发的如同乡野狼人,还以为是什么野人私自跑下山了呢。
直到了解了陆淮修的生平,知道了他当年的光辉事迹,楚越崇敬之情自肺腑而生。
当年,陆淮修因写了两句诗:“酒肉欢朋宴满座,饿殍尸骨皆为客”而获罪被贬到浪平镇,后来辞了官当了教书先生。
也是因为这两句,楚越佩服他的风骨,又听闻当今圣上尤爱诗词,就拜了陆淮修为师,跟着陆淮修学习诗词。
佩服是佩服,可惜陆淮修整日披头散发的样子楚越忍不住好奇,直言道:“先生,你为何整日披头散发的?”
“故人身死,知音难寻啊!”陆淮修干嚎一声,哀莫大于心死。
楚越也随之默哀,“先生节哀。”
虽然不知道陆淮修口中的知音是谁,单从陆淮修来看,想必那个知音也同他一样,是个风骨俱佳的文官。
陆淮修摸了一把散在空中的发,苦笑道:“一梅一鹤空悲去,仙尘飘絮苦争郁,自君梦断江南雨。”
他眼中闪过一丝灵光,又坠落烟尘。
故人终离江南魂,自此落冠发游散。
楚越面如冰窟:“…………”
先生口中的知音竟然是梅鹤?竟然是死在他和义父手里的梅鹤。
若梅鹤只是他一个人杀的,和崔千钧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定然立即跪下来承认。
可是现在,他不能拿义父做赌,就将梅鹤的死埋在心底,只字不提。
陆淮修察觉到楚越的不对劲,皱着眉头问道:“你可曾听说过梅鹤,梅仙尘?”
楚越:“呃……”
自然听说过,还是因我而死。楚越心说。
“梅大人也如先生一般风骨卓资,是这世间难得一见的真君子。”楚越被呛了好几口气,大力拍着胸脯才得以镇定:“咳咳……我肯定没有机会见到了。”
说完,楚越莫名的心虚,偷偷的溜走了,自此过起了白日学文,晚间练武的日子,一晃就是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时间里,还有不少麟南的漏网之鱼前来骚扰,都被楚越活埋了,他站在天坑前,衣袂飘飘的看着坑底的将死之人,“义父不想让我见血,那我就听义父的呗!”
三月后,时至中秋。
麟南平定,崔千钧得胜回到浪平镇,赶上了阖家团圆的好日子。
“义父回来了。”楚越照常跑到浪平镇的镇口等着崔千钧,远远的听见战马的鸣叫声,就知道是崔千钧回来了,他招呼着摆手,兴奋的跳了起来:“义父!”
尾音差点翘到天上去。
远远望去,战马踏碎了烟尘,他的英雄飞奔而来,就这样平稳的停于三步以外。
仿佛回到了初遇之时。
“义父回来了。”崔千钧利落的翻身下了马,过去摸了摸楚越的头,宠溺的看着他:“小崽子没忘了我吧?”
再见楚越,好像情意又浓烈几分。
自相遇起,还从未有过这么长时间的分别,漫长的三个月后,再见就是一番新生。
如同这重新立好的镇口石碑,楚越也立于风中迎着他归来。
“瞧义父这话说的。”楚越抱上崔千钧的战甲,坚硬的触感不曾推拒过他,他能感受到铁骨之下的柔心,在原地顿了片刻,话糙理不糙的说:“儿子就算是忘了天下人,也忘不了义父。”
“啧~才三个月不见,你倒是会谈天下了,”崔千钧当面不屑道:“你满脑子里能有几个天下人啊!”
“三个月不见,对儿子来说,却恍如隔世一生。”楚越话中似乎带着不满,不满崔千钧回来的太慢了,足足让他等了三个月,可又想到前线的战事如何激烈,想来义父应该也不容易,就释然的嘻嘻一笑道:“不多。”
三个月没见,什么都不一样了,崔千钧欣慰道:“不一样了。”
眼前的人,好像成熟了不少,虽然还是对他撒娇,但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了,有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比杀了多少敌人,夺回多少城池都要有成就感。
楚越明知故问,媚眼似的眨巴道:“义父指的是什么?”
第10章
秋云明晃,日夜更迭。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物是人非了。”
刚才说的,抱着睡觉?一想到这里,楚越脸颊顿时红润起来。
崔千钧不解的看着他,养了两年的小屁孩,还不知道这小子心里想什么,让他学会自保,怎么小脸能红成这样?
罢了,崔千钧也不同他计较,径直走出营帐歇息去了。
楚越在床榻上久久不能眠,先前被鹤红扉芷折磨的旧痕还在,他的心又打开了一个新的缺口。
——终日朝夕相处却不如陌生人的一见钟情。
睡不着不如找点事情做,楚越走出营帐外,开始练起了鹰风爪。
迎着狂风与夜色,鹰击长空,将这江南与中原的边境撕裂了一道口子。
他整整练了一夜,直到晨光熹微,察觉到不远处的营帐里有了动静,他才回到自己的营帐里。
坐在榻上,盯着手腕上的小铁盒看了许久,楚越才定下心来。
许是大恩公说过这是保命的东西,所以楚越才能暂时得以安定下来。
这时,崔千钧让所有人准备出发了,楚越换好衣物,收拾行囊,混入队伍中。
马背上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越过山海湖,就是浪平镇,也就抵达了义父口中的中原地界。
到了浪平镇楚越发现,中原和江南,真是天差地别。
虽然他早年并未感受过江南的富庶,但近两年来也是见识了很多世面。
到了中原才发觉,原来隔了一座山一片湖,恍若隔了经年。
浪平镇的得名来源于风平浪静,可现在却是断壁残垣,瓦砾遍地。
远远望去,整个浪平镇浓烟云雾,近处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云雾,而是硝烟。
街上的人衣衫褴褛,难有蔽体之物,马蹄踏在街上,楚越才发现什么叫做战争。
战争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哀鸿遍野。
原来真的有人冻死在烈日里,原来真的有人直至战死都未倒下,原来真的有骨肉相残,饮血止渴。
寒凉的铁血未干,杵下的尸骨未寒。
这一个小小的镇子,原本阖家欢乐,虽然称不上富足,可也能安居乐业。
如今,除了必死的决心以外,什么都没了,全都了葬在山河故里。
这里刚被西北三域侵袭过,铁蹄隔山海,散了离人泪。
所谓西北三域,就是漠北,凌中,麟南三域。
漠北与凌中与浪平镇相距甚远,唯有麟南于此所隔不过数百里。
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干的。
楚越看着街道上哇哇大哭的孩子,看着满目疮痍的小镇,好像明白了义父所坚守的东西。
崔千钧想要家国安宁,想要世间安定,想要守护贫民百姓得以善终,想要听到那句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而不是少儿早夭,壮士战死,到最后只剩下老弱残兵。
楚越的目光一瞥,隔着烈日看向英雄:“义父……”
一道天华为刃,书写家国情怀。
“看这手笔,应当是麟南的那群王八蛋干的。”崔千钧策马而立,立于浪平镇上,也立于每一个人心里:“刚老实服帖了几年,又开始皮痒了,当我戍甲营的刀都生锈了吗?”
恍然交错时,他又听到了金属撞击的刀枪剑鸣声,如龙鸣四方,飞泻千里。
“谭飞!”崔千钧回眸一望,桃花眼凌厉如风,“先不急着回京都,跟本将军杀到他们老巢,打的他们彻底俯首称臣,不敢再犯!”
“正有此意!”
崔千钧勒马悬空,如同大晋的救世主,拯救万民于水火。
楚越望向崔千钧,心中敬佩之意了然升起。
“义父,带上我好吗?”楚越跟着崔千钧调转马头,严肃道:“我也想上阵杀敌,将这些狗东西赶出中原。而且……我不想离开义父。”
最后一句,几乎是一字一顿的从楚越口中说出,那股斩钉截铁之势在最后的期待中坠向远方。
“乖儿子,战场上不只有攻城之将,还要有守城之将。你看这千年繁盛的浪平镇,如今也成了这番荒凉破败的景象,比起前线,这里更需要你。”崔千钧指着残砖破瓦,声音轻柔了许多,“义父去揍人,你替义父留守在此,收拾残局好吗?”
他不想楚越跟着去受苦,也不想让楚越见惯沙场上的鲜血。
“那我在这里等义父回来。”楚越点了点头,似是坚定了信念:“义父放心去,后方交给我。”
他话音刚落,崔千钧就原路返回去集结戍甲营去了,而楚越跟着老弱妇孺一起重建新的家园。
这期间,楚越结识了一位先生,是原先翰林院的侍读陆淮修。
陆淮修未竖冠,一见面之时,楚越见他披头散发的如同乡野狼人,还以为是什么野人私自跑下山了呢。
直到了解了陆淮修的生平,知道了他当年的光辉事迹,楚越崇敬之情自肺腑而生。
当年,陆淮修因写了两句诗:“酒肉欢朋宴满座,饿殍尸骨皆为客”而获罪被贬到浪平镇,后来辞了官当了教书先生。
也是因为这两句,楚越佩服他的风骨,又听闻当今圣上尤爱诗词,就拜了陆淮修为师,跟着陆淮修学习诗词。
佩服是佩服,可惜陆淮修整日披头散发的样子楚越忍不住好奇,直言道:“先生,你为何整日披头散发的?”
“故人身死,知音难寻啊!”陆淮修干嚎一声,哀莫大于心死。
楚越也随之默哀,“先生节哀。”
虽然不知道陆淮修口中的知音是谁,单从陆淮修来看,想必那个知音也同他一样,是个风骨俱佳的文官。
陆淮修摸了一把散在空中的发,苦笑道:“一梅一鹤空悲去,仙尘飘絮苦争郁,自君梦断江南雨。”
他眼中闪过一丝灵光,又坠落烟尘。
故人终离江南魂,自此落冠发游散。
楚越面如冰窟:“…………”
先生口中的知音竟然是梅鹤?竟然是死在他和义父手里的梅鹤。
若梅鹤只是他一个人杀的,和崔千钧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定然立即跪下来承认。
可是现在,他不能拿义父做赌,就将梅鹤的死埋在心底,只字不提。
陆淮修察觉到楚越的不对劲,皱着眉头问道:“你可曾听说过梅鹤,梅仙尘?”
楚越:“呃……”
自然听说过,还是因我而死。楚越心说。
“梅大人也如先生一般风骨卓资,是这世间难得一见的真君子。”楚越被呛了好几口气,大力拍着胸脯才得以镇定:“咳咳……我肯定没有机会见到了。”
说完,楚越莫名的心虚,偷偷的溜走了,自此过起了白日学文,晚间练武的日子,一晃就是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时间里,还有不少麟南的漏网之鱼前来骚扰,都被楚越活埋了,他站在天坑前,衣袂飘飘的看着坑底的将死之人,“义父不想让我见血,那我就听义父的呗!”
三月后,时至中秋。
麟南平定,崔千钧得胜回到浪平镇,赶上了阖家团圆的好日子。
“义父回来了。”楚越照常跑到浪平镇的镇口等着崔千钧,远远的听见战马的鸣叫声,就知道是崔千钧回来了,他招呼着摆手,兴奋的跳了起来:“义父!”
尾音差点翘到天上去。
远远望去,战马踏碎了烟尘,他的英雄飞奔而来,就这样平稳的停于三步以外。
仿佛回到了初遇之时。
“义父回来了。”崔千钧利落的翻身下了马,过去摸了摸楚越的头,宠溺的看着他:“小崽子没忘了我吧?”
再见楚越,好像情意又浓烈几分。
自相遇起,还从未有过这么长时间的分别,漫长的三个月后,再见就是一番新生。
如同这重新立好的镇口石碑,楚越也立于风中迎着他归来。
“瞧义父这话说的。”楚越抱上崔千钧的战甲,坚硬的触感不曾推拒过他,他能感受到铁骨之下的柔心,在原地顿了片刻,话糙理不糙的说:“儿子就算是忘了天下人,也忘不了义父。”
“啧~才三个月不见,你倒是会谈天下了,”崔千钧当面不屑道:“你满脑子里能有几个天下人啊!”
“三个月不见,对儿子来说,却恍如隔世一生。”楚越话中似乎带着不满,不满崔千钧回来的太慢了,足足让他等了三个月,可又想到前线的战事如何激烈,想来义父应该也不容易,就释然的嘻嘻一笑道:“不多。”
三个月没见,什么都不一样了,崔千钧欣慰道:“不一样了。”
眼前的人,好像成熟了不少,虽然还是对他撒娇,但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了,有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比杀了多少敌人,夺回多少城池都要有成就感。
楚越明知故问,媚眼似的眨巴道:“义父指的是什么?”
第10章
秋云明晃,日夜更迭。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物是人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