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她端起乳茶咕嘟咕嘟地大饮了几口。
  “少吃些,一会儿该吃不下饭了。”
  食客笑着给自家孩子擦了擦嘴,唤来小二点菜。
  谈笑间,馆内的人更多了,点菜的声音此起彼伏。
  “雁雁,大手笔。”
  周艳被糕点的味道吸引,尝了好几块,“竟直接买了铺子。”
  “谢婴的,他将所有的家当都给我了。”
  沈雁回懒散地去瞧窗外的莲花。
  实则眼下的如意小馆,她付了一半,谢婴付了一半。
  若是他不回来。
  她就花光他的钱!
  “谢大人走了已有一月了罢。”
  “嗯。”
  二人聊到谢婴,沈雁回眉头微皱,亦有些咬牙切齿。
  谢婴确实是个混蛋。说是去汴梁办些旧事,办着办着怎么突然传来了他去边境的消息。
  不是文官吗!真觉得自己有多文韬武略,多厉害的人去那里,难免要带一身伤回来......她才不给他治。
  “雁雁放心,谢大人吉人有天相,很快便会回来的。”
  “我懒得再搭理他。”
  沈雁回尝了一块花糕,大口咀嚼,似在嚼谢婴。
  周艳瞧着她这副心口不一的模样,忍不住轻笑。
  “是吗?”
  阿福攥着抹巾路过,揭发出事情的真相,“这已经雁雁姐姐今日第六次对着门口叹气了。”
  每叹一次,就要骂一次。
  “是啊,混蛋谢婴!”
  沈雁回这才发觉自己忍不住叹气,只好怒骂。
  如意小馆内的食客们听了纷纷侧目。
  “哎呀,沈掌柜又在骂谢大人呢。”
  “没办法,谁叫谢大人新婚燕尔还有跑汴梁去,我支持沈掌柜骂谢大人。”
  “我也支持。”
  “......”
  食客们议论纷纷,但也不敢太过大声,只好小声与沈雁回一块儿编排谢婴。
  自从成亲后,谢婴愈发的粘人,除了在县衙处理公务的时间段,几乎总要在沈雁回身边。
  眼下忽然一走,她确实是有些不习惯。
  但不习惯归不习惯,钱还是要赚。
  谢婴的钱,用!扩大门面提上日程。
  “雁雁要改店名吗?眼下的如意小馆可不小了。”
  如今的如意小馆可算是一间酒楼,那块曾经的匾额挂在那里,瞧着倒是有些小,并不相称。
  “不改。”
  沈雁回抬眼望了那匾额一眼,字迹龙飞凤舞。
  “浪费钱。”
  在场的熟人无人不捂嘴偷笑的。
  是谁总是嘴硬心软。
  “来来来,尝尝我才做好的鸡。”
  一熟悉身影从后院的厨房飞奔出来,手上用抹巾端了一大锅鸡肉。
  “张大人,您又来抢......您又来走亲戚啊。”
  王翠兰给与刘海坐在另一张桌前,才点了一道肉苁蓉乌鸡汤,一抬头就瞧见了熟人。
  较去年相比,刘海的精神许多,虽腿还是有些不方便,走路需拿根拐杖扶着,但可算是将养回来了。
  春日至今,家中兔子一窝一窝得出,兔子生意亦是不错,是不少酒楼食肆的供货商人,包括如意小馆。
  沈雁回这月并未闲着,与赵茯苓共同研究些药膳,赵茯苓欣然接受。
  一来她有不少药膳方子,一直不用也不是办法,二来沈雁回如意小馆中的药膳是从赵氏医馆中拿药的,这两样结合,不仅能将祖上留下的方子好好发扬出去,还能挣钱。
  “这不,怀风兄不在,我替他来照顾照顾......”
  张伟假咳了一声,“本官实在有些想念青云县的风土人情。”
  他是喜欢沈姑娘,但还不至于趁人之危,眼下来青云县,是受谢婴所托。
  虽然,谢婴在信上对他进行了“狠狠的警告”。
  在燃尽那封信之前,张伟不禁对谢婴无限鄙夷,威胁着求人办事,世上仅有谢婴。
  “神仙鸡?”
  砂锅中的鸡肉热气腾腾,香味四溢。
  “我店中的厨子亦会做,张大人何必这样麻烦,赶紧坐下来吃茶。”
  沈雁回伸了伸手,小二就给张伟端来了一碗加了酪子雪泡豆儿水。
  这种不用自己亲自动手的感觉。
  太爽了。
  “铜锣县的鸡自然是要本官来做,滋味更好。”
  张伟低头饮了一碗雪泡豆儿水,上头的酪子在张伟的嘴边围了一圈,他浑然不觉,“快试试,这次可真是神仙鸡。”
  这道神仙鸡非黄金鸡,而是与蹄膀同煮的一道菜。
  除毛去腥的蹄膀与整只鸡一块进锅,慢炖上一个时辰,直至二者都软烂无比。
  鸡肉脱了骨,酥烂无比,满口是蹄膀的酱香味,却是鸡的口感;蹄膀的肉皮晃动,轻轻一挑,就连其上的蹄筋都耙烂了。
  “好吃。”
  沈雁回夹起来尝了尝,但并没有什么胃口,她伸手拣了一块蜜煎梅子。
  “沈姑娘,不必这样担心怀风兄。”
  张伟看出了她的心思,“边境苦寒,但汴梁好风光,文官可不适合那儿。圣上,不是从前的太祖。”
  明明以前她很喜欢铜锣县的鸡,眼下竟因为谢婴这混蛋连吃饭都不香了!
  为了不让她沾染汴梁那些破事,谢婴估计又当哑巴。
  自从被谢婴知晓两年前小苍山的事是他干的后,谢婴是愈查愈多,几乎将他张伟整个人摸清。
  为了避免汴梁那儿又找人来如意小馆,他被“请”来青云县当差。
  他确实是帮着除掉了一些人。
  故无论眼下汴梁那儿如何诡谲多事,如意小馆始终一派祥和。
  “嗯?”
  沈雁回一抬头,见张伟注视着她,似是......
  话中有话。
  文官不适合边境吗。
  “谢婴,从不食言。”
  张伟一偏头,眨了眨眼,将一碗饭推到沈雁回桌前,“沈姑娘,吃鸡吗?”
  “吃。”
  谢婴又瞒了人,偷偷地不知晓在策划着什么。
  沈雁回从张伟的眼神与话中,品出了几分......真相。
  即便是他回来,她亦不会理他。
  至少几日都不理他。
  “阿福,帮我盛碗香橙水来,雪泡豆儿水,太甜了。”
  沈雁回嚼了几口饭。
  周艳盯了沈雁回一眼,雪泡豆儿水,并不是很甜。
  雁雁从前不是最爱吃甜的吗,总要去买码头上的海棠糕来吃。
  “贤弟......哦不,周小娘子!”
  周艳正疑惑着,熟悉的声音一响,她满脸浮上痛苦之色。
  “周小娘子,你吃了吗?”
  沈云飞怀中抱着一只狸奴,踏进了如意小馆,他确实是一副书生模样。
  “你觉得我吃了吗?”
  周艳嘴角微微扯动,“我是来如意小馆散步的,对吗?”
  “周小娘子竟有这般闲情雅致!”
  “哈哈哈......”
  沈雁回嚼着米饭,在一旁咯咯直笑,连腰都笑弯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位金句达人吗,确实是金句频出。
  “我再说一遍,我喜欢读书,我不喜欢看狸奴翻筋斗。”
  桌下的软绵绵喵了一声。
  “除了软绵绵以外。”
  “我也喜欢读书。”
  “我要考科举。”
  “天下竟有这般的巧事,我也要考科举。”
  “我吃过了,我眼下的心思,只有科举。”
  “我还没吃,我眼下的心思,亦是科举......但若我们一同考上,我有机会吗?”
  “你中了进士再说吧。”
  这可是件难事,足以劝退。
  “好!”
  第84章 炸知了猴,苞鲊新荷
  即便到了夏日的傍晚, 如意小馆的食客依旧不少。
  花糕与茶,果干脯与冰饮子,混着搭配只需十八文或二十八文, 全凭来了多少人,点不同价钱的套餐,极为实惠。
  坐在里头与好友闲谈, 用饭吃茶, 十分惬意。
  一旁河畔蝉鸣声不断, 吵得沈锦书无心翻书,索性端一碗鸡头穣, 又拿两片西瓜, 坐在门槛处逗喜洋洋。
  天气一热,软绵绵精神气十足, 早就一溜烟跑到河畔的草堆里捉虫玩。喜洋洋倒是不太活泼,趴在地上觉得肚皮太热,亦是直吐舌头, 就等着沈锦书将井水拿来与它喝。
  “喜洋洋连西瓜都喜欢吃。”
  沈锦书将过了井水的西瓜分了一块给喜洋洋。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便连西瓜皮一块都进了它的肚。得了片刻凉意的喜洋洋躺在地上,摇着尾巴,让沈锦书在它的肚皮上摸得全是西瓜的汁水。
  “凤姐儿, 去不去抓知了猴?”
  眼下店里来了好几位小二,个个活跃的不得了, 揽了阿福平日里好些活计。他帮着盛了几碗饮子,洗了两筐碗后, 无事可做。
  几人瞧他年岁小, 叫他去与沈锦书一块去玩,但阿福并不喜欢这样。毕竟他亦是每月要从雁雁姐姐那儿拿工钱的, 可不能做个吃白饭的人。他在与他们争论着明日的菜要给他洗一大半后,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