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但喝酒难道是必须的吗,迪克斜睨了他一眼,倒是没有把这话说出口,毕竟,他现在需要的是康斯坦丁手中解开谜团的钥匙,而暴力和嘲讽并不能让他拿到那把钥匙,甚至可能拖延时间。
  令迪克没有想到的是,他从康斯坦丁这里拿到的钥匙不但能解开哈利马戏团的谜团,还引向了意料之外的线索。
  幽暗狭长,仿佛没有尽头的迷宫深处传来了极为沉重的脚步声,如果不是没有金属碰撞的清脆声响和重物拖地的声音,令人疑心那脚步拖着巨大的镣铐和铁球,黑暗中微弱的光线里依稀可见来人即便佝偻着背依然高大的身躯,令人联想到迷宫里的弥诺陶洛斯。
  然而,来人并非弥诺陶洛斯,而是进入迷宫的猎物。
  饥饿,干渴,疲劳,所有的一切折磨都在不断地瓦解他的意志,但是他没有屈服,依然保持着警觉,试图击败迷宫里的怪物。
  但怪物却不是没有理智的弥诺陶洛斯,而是暗夜中睁着双眼时刻紧盯猎物,只要猎物露出一点破绽就会发起致命进攻的猫头鹰。
  蝙蝠侠再一次与黑暗中冲出来的“利爪”缠斗,但是他煎熬了那么长的时间,只有非常少量的食物保证他不会死亡,掺入了致幻剂让他不敢多喝的水,一旦他产生困意就会猛烈朝他照射的灯光,长时间的无法入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他的□□和精神逼至极限,又如何能与已经是活死人的利爪抗衡。
  被一拳重重掼倒在地上,蝙蝠侠艰难地咳出血,耳边再次响起了那些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的叫好声,他们为他的狼狈,他的苦痛而欢呼叫好,哪怕只是一个看身形只有十岁出头的小女孩,也在双亲的鼓励下笑着说出“我要听到他的惨叫”。
  他甚至无法分辨这是致幻剂产生的幻觉还是真实存在的情形。
  就是这些人,一直蛰伏在哥谭,吸食着这座城市的血液——
  蝙蝠侠猛地爬起来,用假动作骗过利爪之后朝着另一边的道路跑了过去,那是一条他之前没有走过了路,虽然他留下的标记会被看到的利爪清除掉,这导致他直到现在都没能走出这个迷宫。
  尤其是他还为了活下去而饮用了掺有致幻剂的水。
  但是他已经在反复不断地尝试中在脑海里绘制出了这片区域的地图,现在,是时候该探索新的区域了。
  哪怕精神已是强弩之末,蝙蝠侠依旧分神给了身后的利爪,避免他从后袭击,出乎他意料的是,那名利爪并没有跟上来。
  “我的法庭,他朝那边走了,该怎么办?”
  能够看到迷宫布满的监视器所记录画面的,高级电影院般的房间内,一名带着猫头鹰面具的女士缓缓笑了起来:“不用管他,如果他能把她杀掉,那就最好不过了,那个杀死我宝贝儿子的凶手——”
  “希尔夫人,注意你的言辞。”旁边的一名同样带着猫头鹰面具的女士厉声制止了最开始出声的女性。
  “利爪,如果蝙蝠侠要杀了‘钥匙’,制止他。”一位带着猫头鹰面具的男性对迷宫内的利爪吩咐道,然后转而同样开始斥责那名被称为“希尔夫人”的女性:“说的没错,虽然法庭内有规矩,不可直呼身份,但是,希尔夫人,你应当知道我们追求什么,竟然因为那种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期望‘钥匙’的死亡,你想背叛法庭吗?”
  “如果她真的是‘钥匙’,区区凡人之躯的蝙蝠侠,又怎么可能杀死她,你们到底是相信她,还是怀疑她呢?”那名女士尖锐地嘲讽,但却没有再咄咄逼人,可她藏在衣裙袖口里的保养精美的指甲已经戳进了手心,竟然,竟然说她儿子的死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些人,全部,都是疯子。
  为了防止利爪跟上来,蝙蝠侠已经做好了一旦看到岔路就毫无犹豫进行选择的准备,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一部分的迷宫几乎没什么特别长的岔路,即便有岔路,也很快就会走到死路。
  他意识到很可能,他在接触这个巨大迷宫的中心。
  然他惊讶的是,迷宫的中心是一个房间,一个没有上锁的房间。
  当他推开门的时候,房间里面站着一个带着猫头鹰面具的人,这个人的体态匀称,纤秾合度,即使没有人在看,也依旧脊背挺直地站着,如果不是她脸上的面具,蝙蝠侠恍然以为自己在参加酒会,看到的是哪位名流家的千金小姐。
  更让他震惊的是,站在那里的人在看到他之后,主动摘下了脸上的面具,晚霞般的红发,静谧森岭般的眸子,美丽的她静静站在那里,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以这种方式相见,令人遗憾,但如果没有您的话,他大概不会愿意见我,所以,要麻烦您了。”
  接着,他感觉到一阵剧痛,然后失去了意识。
  第141章chapter.139 晦暗2
  康斯坦丁的声音穿过周遭的嘈杂传入迪克的耳中,鱼龙混杂的廉价酒吧和酒臭、毒/品的气味是最好的掩护色,超过他和康斯坦丁之间的距离就基本无法听清他们在说什么,就算听到了令人悚然一惊的只言片语,也可以用酒精和药物的作用掩盖过去。
  迪克也叫了一杯柳橙汁,虽然他的要求在这家酒吧里显得非常怪异,但至少看上去他与不远处在喝螺丝起子的人看上去喝的是同一种东西——他今天不是来喝酒的,后面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处理。
  “……也就是说,你是追查一个信仰邪神的宗教团体,查到了哈利马戏团的事情,所以才赶到哥谭来的?”迪克脸色有些古怪地重复这句话,为什么这个经历听上去那么地耳熟——
  对了,他在那名犯罪侧写师,威尔·格雷厄姆口中听到过。
  康斯坦丁点了点头,放下喝尽了最后一口的马提尼,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又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回英国有一阵子了,要知道像我这样子有‘案底’的家伙想要办签证可是很困难的,如果不是追查了那么久的家族终于有眉目了,我也不会跑到美国来……”
  尤其还是哥谭,康斯坦丁每每想到这里都忍不住想要叹气。
  “家族?”迪克的心头一跳,“不是说是一个教团吗?”
  “既是家族,也是教团,准确来说,是一个信仰着邪神的家族在领导一个教团,家族才是那个信仰团体的核心,因为唯有他们才真正保留着唤醒‘麻烦的家伙们’的方法,不过我觉得与其说是方法,不如说是‘肮脏丑陋的传统’。”康斯坦丁有些厌恶地拧起眉头。
  这个越听越熟悉的描述,迪克的心越跳越快:“那个家族叫——”
  “你对这个感兴趣?”康斯坦丁挑了一下眉,“梅塔,那个家族的姓氏,他们在几个世纪前曾经是非常有名望的宗教家族,家里出了好几位红衣主教甚至是教皇,但那些全部都只是掩盖真实信仰的表象罢了,他们只是在蛰伏,伺机唤醒他们真正的‘神明’。”
  “不过伴随着时代推进,神秘消逝,这个家族也逐渐落魄了,为了休养生息,后代分成了好几个分支分散到世界各地,英国那边的分支已经落魄到家主甚至只是个成天捣鼓‘黑巫术’ 的可怜半吊子,不过多亏如此,从他那边入手,我才能查到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