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无他,唯好看尔。
  赵英叹气,她这初出茅庐的小助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许云暮又是哪门子少爷呢?据说,只是谢家管家的孩子。
  身份云泥之别的两人,如何相提并论。
  还未待她想好说辞圆场,就听到朝笙极轻的哼了声。
  “行了,就这些吧。”她似乎终于对挑选感到厌烦,随意选了几样。
  赵英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她微微欠身,带着助手先下去向谢夫人告辞。
  朝笙却不急着去,她站定在许云暮面前看了一会,露出点兴味盎然的神情:“许云暮,你不会用袖扣啊?”
  许云暮难得露出点无措来,朝笙越发觉得有意思,她轻易从许云暮手中拿出那对碧玺袖扣,似乎有些嫌弃上面被人握出来的温度。
  朝笙白皙纤细的手指显得很灵巧,碧玺在她手中,那双手却显得更加名贵。
  许云暮下意识的警惕,因为面前的人自告别童年后便鲜少对他露出善意,而且他们离得太近了,近到他看见她脖子上海蓝色的宝石光华熠熠,近到他能嗅到晚香玉的气息——那好像是谢朝笙并不常用的某种香水,他忽略自己为何会如此熟悉谢朝笙爱用什么香水,或许是因为他常常从夜店把烂醉如泥的大小姐带走,不得不嗅闻到她身上混杂的气息——但对于香水,许云暮并不了解。
  朝笙看似认真,纤长却有些细瘦的手指缓缓地碾过许云暮手腕上的纱布,又滑到了手背,许云暮几乎下意识地缩了缩手,又明白这是她新的作弄手段。
  朝笙用力将他的手从袖中捉住。她力气不大,只是许云暮已经习惯了不要反抗这少女——不然他会有其他的方法来捉弄他。
  “躲什么,我帮你还不好吗?”殷红的嘴唇开合,吐出不耐烦的字眼。许云暮低头,看到她冷淡艳丽的眉眼,像是带毒的苹果。
  他无端想到这样形容。
  朝笙看他皱眉,终于觉得玩够了,于是恶作剧般将许云暮的袖口紧紧地聚在一起,她身体不大好,力气也小,但袖口收紧,许云暮带伤的手腕仿佛被碾过般刺痛。
  看到许云暮吃痛的表情,朝笙满意了,嘴角勾起轻蔑的弧度:“大傻子。”
  她不再理会许云暮。
  许云暮长睫微垂,投射出小小的阴翳落在他乌沉的眼中。
  他安静地解开纯蓝的袖扣,又收进了裹着黑丝绒的盒子里。
  碧玺对于谢家来说并不算什么昂贵的物件,但对他不一样。
  他并不是不会使用袖扣,只是觉得,不合适罢了。
  ……
  言家的庄园坐落于江岛市之东,温暖湿润的海风首先吹往言家的庄园,才来到它身后的江岛市,这座庄园曾被誉为江岛市的花冠,据说原先住在这儿的是嘤国的总督,自所谓日不落的时代结束,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几经辗转,最终被世代经商底蕴深厚的言家购下。
  言家当家人是年逾古稀仍精神矍铄的言老爷子,他在江岛市深耕一生,人脉号召力堪称惊人,值其七十寿辰,几乎整个江岛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还有许多杂志社的记者在玫瑰庄园的外圈拍摄,豪门夜宴,堪作绝佳谈资。
  价值百万乃至千万的豪车从夜色中驶向辉煌的灯火,殷勤周到的言家佣人们上前,引客人去往宴会大厅,此刻这座开满玫瑰的庄园不单是花冠,甚至是明珠。
  日不落的统治落幕,却不妨碍她更加璀璨,更加纸醉金迷。
  一袭白色西装的青年站在门口,同他的妹妹一起向进来的客人问好,态度友好谦和。但对于这对兄妹,来访者都不敢怠慢。
  言乐偏头看向她的哥哥,小声道:“言乔啊言乔。你表面上是在接待客人,实际上是在等朝朝姐姐是不是!”
  言乔面不改色,不理他妹妹的吐槽。
  言乐轻轻哼了声,想起记忆里那个漂亮得如画中人一般的谢家小姐姐,倒是很理解她哥哥的热情。
  她十二岁时出国留学,过了七年才回来。江岛市的一切熟悉又陌生,往来的宾客她也无暇细认,独独好奇多年未见的谢朝笙——她哥哥的未婚妻——现在出落成了怎样动人的模样。
  说是未婚妻,其实也是两家大人早些年的玩笑,半真半假,没有正式的走过场,但这么多年来,言谢两家一直把对方家的小孩记挂着照顾疼爱。两家的交情只深不浅。
  银灰色的跑车驶来,认得这辆车的人纷纷驻足,侍者们连忙上前,殷勤地打开了车门。
  月色下走来的少女一袭白,却并不显得单薄或者乏味,言乐喜爱一切美丽事物,只觉得她比庄园的玫瑰更像造物的恩宠。
  她走近了,潋滟的一双丹凤眼微弯:“乐乐,好久不见。”
  言乐:哥哥,你值了!
  言乔率先和她打招呼,言乐也露出甜滋滋的笑。路过的宾客见状,露出或善意或揶揄的神情,知道言谢两家的儿女有早定的婚约,现如今两家小孩长大,看起来倒是相衬极了,不知是否约好,都穿了白色的礼服,教别人都和陪衬似的。
  她好奇地看向朝笙身后,一袭墨色的高大青年长身玉立,像个沉默的背景。
  “朝朝姐,这是谁呀,你的亲戚吗?”
  第3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3)
  不怪言乐有这样的想法,许云暮站在那,得益于那张好面孔,看起来正像哪家出身的少爷。
  且那副沉稳模样,总觉和谢家叔叔有几分相似,所以他们是堂兄妹也说不定。
  言乔轻敲了下自家妹妹的脑袋:“哪儿像了?我看你是在国外呆久了。都脸盲了。”
  言乐夸张地捂住头顶:“言乔!会越敲越盲的!”
  朝笙笑出了声,露出对堪称可爱的梨涡,几句玩笑越发拉近了幼时玩伴的距离,况且,她并不在乎言乐把许云暮给误认为她的某个亲戚。应该说谢朝笙的人设向来到位,她仅仅只是会在许云暮面前表现他天性恶劣的一面——无论是面对周瑾,亦或是言家兄妹,她都是那个矜贵得体的谢家大小姐。
  音乐声变了一个节奏。言乐揶揄的笑:“要跳开场舞了。哥哥,我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不知道你现在跳舞的时候还会不会踩到舞伴的脚?”
  言乔从没感觉自己妹妹这么讨厌过!
  而且朝笙就在这儿,她为什么要毁他的形象!
  他面上镇静,却忍不住微微低头看向朝笙的反应。他眼中倒映出女孩的精致的眉眼,从小时候起他就喜欢谢家的朝笙妹妹,那个美丽又骄傲的大小姐。家中长辈意欲和谢家联姻,也曾问过他的意见,想起那双潋滟的看人总含三分情的丹凤眼,言乔立即就同意了,为此还被父母取笑了许久。
  于是言乔顺从自己的心意,他伸手,语气故作正经:“谢小姐,赏个脸吧。”
  言乐乐见其成,推了推朝笙:“去去去,他要是踩到了你,朝朝姐你就十倍的踩回去!”
  朝笙对这对兄妹印象极好,她莞尔,将手置于他的掌心。
  音乐的旋律渐渐高起,朝笙不负她绝佳的皮囊,也不负她矜贵的人设,只要她愿意,于舞池中可以比谁都得体优雅。浑不似昨夜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