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艰难地应下,挂了电话,匆匆到来不及说一句告别。
  刚才片刻的暧昧已经被尽数冲散,想起卜盛辉那张脸我就想吐,他不是我的生父,我和我哥是同母异父。
  我姓卜,但是我从来不认为我随他姓,我随我哥。
  而我哥,他才是最孤独的人。我选择逃避,告诉自己我是随哥姓的,他呢?他只好认下这个禽兽不如的父亲。
  他在十几岁时候没了妈妈,又在二十几岁时候和自己的父亲断绝关系。
  从此以后,我们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了。
  别人都说我哥是个好哥哥,是个强大坚韧的哥哥,长兄如父,生了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君子骨。
  可是他那时十几岁,他不要强大,他要幸福。
  心疼到脚尖都蜷缩起来,刚打开的窗户吹进来的是凉风,很冷,我哥应该比我更冷。
  长兄如父,长兄如父,所以你不能哭也不能倒下,因为你是哥哥,你要照顾妹妹。你终于精疲力竭地从城中村的廉价出租屋里走出来,穿上那身你从不喜欢的西服,你笑着说没事有哥在,好像你生来就刀枪不入。
  可是哥哥在成为哥哥之前,是个爱笑爱闹的天真少年。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当我哥哥了,这样你就会一直天真,一直幸福。
  意识到我是将苦难带给我哥的人这一点,比苦难本身还难受。
  我们的名字都是妈妈取的,哥说曾听妈妈讲,有人劝她孩子名字取的太大罩不住,一生漂泊,她偏偏不信邪。
  我苦笑起来,还真是取太大了,下辈子我就叫二丫,我哥叫剩狗。
  什么苍生啊千秋啊,去你娘的吧,拍电视剧呢?
  在异国的酒店里边喝房间自带的果酒边看着底下碌碌的轿车,和京鸿的街道高度重合,这边白天下了雨,我掏出手机看天气预报,京鸿今天也下了雨。
  那么,我猜我哥打电话时也嗅到那股潮湿的气息,想起了我们共同的记忆,没办法,我们的人生捆绑在一起,想忘都忘不掉。
  此刻我很想你,我想你应也如此。
  此刻我很爱你,我想你应也如此。
  伦敦的夜,伦敦的雨,十七岁的我还不知道,未来我深爱这座城市,也真的在一个下雨天扔掉手里的伞,转身踮脚,肆无忌惮地和爱人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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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恃宠而骄·缠绵
  在伦敦游玩的时日,总而言之还是过得很愉快,我哥告诉我主家的事基本处理完,我才放心地拖着恋恋不舍的纪肴飞回国。
  我哥来机场亲自接机,本想装一下高冷,毕竟距离产生美,可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装不了了。
  宽阔明亮的机场大厅,满眼的阳光,来去的人群中,立着一个黑色的人影。我哥靠着大理石柱子等我,嘴角含着习惯性的笑意,鹤立鸡群。
  不管不顾地扔下费力拖箱子的纪肴,朝我哥飞奔过去。
  今天国内天冷,我围着厚围巾,由于动作太大,围巾和大衣都扬起来,在空中划过笨拙的弧度。
  “哥!怎么你来啊?”呼出的热气在围巾上凝结成水珠,我把围巾扒下来,眼睛亮亮地问道。
  他伸手捏住我的脸:“不高兴我来?那我走了。”
  我去扯他那只手,反被他包在手里捏了捏。
  还没来得及回答,纪肴终于和行李箱做完斗争,拖着比人沉的箱子走过来,一脸唏嘘:“你俩能不能帮我拖完箱子再兄妹情深?分别十几天不知道的以为生离死别。”
  他不满地看向卜千秋:“笙笙算了,你一大男的能不能怜香惜玉点?”
  我哥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淡漠地开口:“你算哪门子的香?哪门子的玉?”
  我笑的肚子疼。
  身后传来一声不正经的打招呼:“大家好啊,都在啊,真巧。”
  不用回头就是陈栖哥,他懒洋洋地将手搭在我肩上:“几天不见长高了啊。”
  我哥毫不客气拍掉他的手:“再过两天能长得比你高,开车去。”说罢回头冲我一笑:“笙笙去不去吃饭?给你接风洗尘。”
  或许是余光瞥到纪肴,他才想起来这个活人,又面向他不冷不淡地说:“还有你。”
  无产阶级纪肴对资本主义地主卜千秋发出抗议:“这也太区别对待了!”
  “那你别吃。”
  陈栖走在前面:“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十二月初,虽然出着太阳却还是冷,皮肤接触到凛风的瞬间我瑟缩了下,身侧哥哥敏锐察觉到,不由分说将我扒拉下的围巾重新扒拉上去。
  我发出抗议:“太闷了。”
  无产阶级抗议无效。
  陈栖找的餐厅是家泰餐,装潢颇有热带雨林风格的,到处放着不知道什么品种的盆栽,走进去我瞬间不明觉厉,仿佛自己变成了亚马逊热带雨林一只活泼蹦跶的猴子,听到店员微笑着说“萨瓦迪卡”时才回过神来。
  我们三个人用恍惚呆愣的神情无声对陈栖的品味表示惋惜,直男审美是不一般啊,还是这种奇形怪状的直男审美。
  纪肴喃喃:“我们其实就想吃顿中国菜,不用很高档,路边撸串也行……”
  我欣然赞同。
  最终这个提案还是被否认了,要不说他是二公子呢,还是不够深入民间体会人间烟火。
  其实这家泰餐还好,除了装修令人一言难尽,菜倒是不错,我和纪肴活像八辈子没吃过饭,埋头苦吃,期间我哥吃的不多,贴心地给我端茶倒水递纸巾,擦嘴夹菜剥水果,而纪肴那边无人在意,还是二公子大发慈悲,给他倒了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