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好想念被他紧紧拥抱的感觉,想让他进入身体,还想让他用犬齿刺破腺体,将威士忌信息素注入进去,真的……好想,他无时无刻不在想。
电视机里正放着科医集团和德国bestar公司连携手合作制造新的抑制药物的新闻,主持人很激动,说一旦药物问世将会带领整个医药制造业更上一层楼。一连串的名词黎乐也没看懂,但他着实为路之恒高兴。
他给路之恒发去了祝贺短信和关心,却并没有收到回音。下周就要开学了,他回复完群里的消息便又昏昏欲睡过去了。
直到下午六点快吃晚饭时,黎乐才收到一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还有孩子。”
正当黎乐想问问他今天回不回家时,门铃响了。他以为是路之恒,于是赶紧下去开门,着急的连拖鞋都忘穿了。
可打开门,却不是日思夜想的人。
“您是路总夫人吧?”是一个陌生的omega。
“你是?”黎乐打量着眼前这个男孩,白皙脸庞桃红色的嘴唇,一双黑玉般剔透的眸中泛着清澈的光芒,笑起来连眼睛都是弯弯的,他看上去只有20岁,更像是个学生。
还挺可爱的。
男孩的睫毛很长,忽闪忽闪像个小扇子,衬得眼睛更大了:“我是路总的助理,我叫孟澈。”
!!
黎乐微微皱眉,是那个请发情期假的omega。他几乎快忘记这件事了,如今终于见到这个人,快逝去的记忆重新浮上心头。
“我知道你。”
黎乐直了直腰背,他不由地对这个omega生出排斥,警觉地盯着这个人:“这是我和之恒的家,你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孟澈好像并没有察觉他语气中的不悦,相反他抿着唇笑了笑,露出脸颊上一只浅浅的梨涡,格外天真无邪:“我来给路总拿衣服。”
?!……拿衣服?
见黎乐没有动,孟澈立刻解释道,
“是这样的,下午天气有些降温,我看路总穿的太少了,很担心他会着凉生病,这段时候又是公司最忙的时候,他要是病倒了我们可就没有主心骨了。所以我就问了向哥家里的地址,擅自做主来拿衣服送过去。”
黎乐的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他笑得很勉强:“……嗯,你有心了,不过下次让博洋来就好了。”
“好,我记住了。”
黎乐唤了一声宁妈,后者赶紧上去拿衣服。
孟澈挠了一下脖子:“我可以进去等吗?外面有蚊子咬我。”
“好,那你……”黎乐突然一怔,他看见孟澈脖子上一处淡淡的红痕,可再怎么没有生活常识的人也能看出来这不是蚊子叮咬的疙瘩,更像是……
吻痕。
孟澈很不见外,他径直走了进去,边参观边发出惊叹:“哇这里真是豪华啊,我现在住的公寓一点都比不了,夫人可真是有福气呢。”
黎乐稳住心态,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你看上去年纪很小,是来科医实习的吗?”
可他这话刚出,孟澈就扑哧一声笑出来:“实习?我都毕业了,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你今年多大?”
“23岁。”
23……和路之恒同龄。
“这个年龄正值青春,人生也刚开始,未来有很多种可能。”黎乐像长辈一样,说着最官方的话。
“是啊,我对未来也很期待呢。”孟澈说话细声细语的,绵软的嗓音听上去像极了无时无刻不在撒娇。
宁妈的动作很快,把路之恒常穿的大衣装好交给孟澈。
就在孟澈要走时,黎乐叫住了他,回屋转了一圈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件外套:“你穿的也挺少,要是生病会很难受的,这件是我的,你拿去穿吧,不用还了。”
孟澈接过浅粉色的针织外套:“谢谢。”
“家里快做好饭了,要不要留下来一起?”黎乐客套问了一句。
“不麻烦了,路总还在公司,向哥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我想去看看有没有我能帮到的地方。”
路之恒又不回家了。
黎乐心中有些失望,他以为签完合同路之恒就能回家了。
“那你去吧,帮我和之恒说记得吃饭,别太累了。”他用手扶着腰,最近腰酸的很。
“好,我一定会替夫人转告的。”
正要离开,他的手机突然震了震,他看了一眼来电提示,无奈笑了笑给黎乐看屏幕:“是路总打来的电话,可能在催我快点回公司了,那我就不打扰夫人了,下次见。”
孟澈很快离开了,只剩下黎乐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他的眼前全是手机屏幕的显示。
那个来电提示的名字,简洁却不简单。
恒哥。
后面跟着一个表情符号。
一颗爱心。
-
那晚,黎乐失眠了,他不想去怀疑路之恒,可他的第六感告诉他,孟澈和路之恒之间……似乎关系匪浅,否则根本无法解释那个备注后面的爱心,还有说发情期这件极度私密的事。
正当他越想越糟糕时,卧室门开了,一道浓郁的威士忌信息素味道飘了进来。
是路之恒回来了!
他立刻打开夜灯坐了起来,怔怔望着推门进来的alpha。
路之恒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他脱下外衣朝黎乐走过去:“都凌晨了怎么还不睡?肚子里的宝宝可要抗议了。”
电视机里正放着科医集团和德国bestar公司连携手合作制造新的抑制药物的新闻,主持人很激动,说一旦药物问世将会带领整个医药制造业更上一层楼。一连串的名词黎乐也没看懂,但他着实为路之恒高兴。
他给路之恒发去了祝贺短信和关心,却并没有收到回音。下周就要开学了,他回复完群里的消息便又昏昏欲睡过去了。
直到下午六点快吃晚饭时,黎乐才收到一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还有孩子。”
正当黎乐想问问他今天回不回家时,门铃响了。他以为是路之恒,于是赶紧下去开门,着急的连拖鞋都忘穿了。
可打开门,却不是日思夜想的人。
“您是路总夫人吧?”是一个陌生的omega。
“你是?”黎乐打量着眼前这个男孩,白皙脸庞桃红色的嘴唇,一双黑玉般剔透的眸中泛着清澈的光芒,笑起来连眼睛都是弯弯的,他看上去只有20岁,更像是个学生。
还挺可爱的。
男孩的睫毛很长,忽闪忽闪像个小扇子,衬得眼睛更大了:“我是路总的助理,我叫孟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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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乐微微皱眉,是那个请发情期假的omega。他几乎快忘记这件事了,如今终于见到这个人,快逝去的记忆重新浮上心头。
“我知道你。”
黎乐直了直腰背,他不由地对这个omega生出排斥,警觉地盯着这个人:“这是我和之恒的家,你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孟澈好像并没有察觉他语气中的不悦,相反他抿着唇笑了笑,露出脸颊上一只浅浅的梨涡,格外天真无邪:“我来给路总拿衣服。”
?!……拿衣服?
见黎乐没有动,孟澈立刻解释道,
“是这样的,下午天气有些降温,我看路总穿的太少了,很担心他会着凉生病,这段时候又是公司最忙的时候,他要是病倒了我们可就没有主心骨了。所以我就问了向哥家里的地址,擅自做主来拿衣服送过去。”
黎乐的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他笑得很勉强:“……嗯,你有心了,不过下次让博洋来就好了。”
“好,我记住了。”
黎乐唤了一声宁妈,后者赶紧上去拿衣服。
孟澈挠了一下脖子:“我可以进去等吗?外面有蚊子咬我。”
“好,那你……”黎乐突然一怔,他看见孟澈脖子上一处淡淡的红痕,可再怎么没有生活常识的人也能看出来这不是蚊子叮咬的疙瘩,更像是……
吻痕。
孟澈很不见外,他径直走了进去,边参观边发出惊叹:“哇这里真是豪华啊,我现在住的公寓一点都比不了,夫人可真是有福气呢。”
黎乐稳住心态,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你看上去年纪很小,是来科医实习的吗?”
可他这话刚出,孟澈就扑哧一声笑出来:“实习?我都毕业了,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你今年多大?”
“23岁。”
23……和路之恒同龄。
“这个年龄正值青春,人生也刚开始,未来有很多种可能。”黎乐像长辈一样,说着最官方的话。
“是啊,我对未来也很期待呢。”孟澈说话细声细语的,绵软的嗓音听上去像极了无时无刻不在撒娇。
宁妈的动作很快,把路之恒常穿的大衣装好交给孟澈。
就在孟澈要走时,黎乐叫住了他,回屋转了一圈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件外套:“你穿的也挺少,要是生病会很难受的,这件是我的,你拿去穿吧,不用还了。”
孟澈接过浅粉色的针织外套:“谢谢。”
“家里快做好饭了,要不要留下来一起?”黎乐客套问了一句。
“不麻烦了,路总还在公司,向哥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我想去看看有没有我能帮到的地方。”
路之恒又不回家了。
黎乐心中有些失望,他以为签完合同路之恒就能回家了。
“那你去吧,帮我和之恒说记得吃饭,别太累了。”他用手扶着腰,最近腰酸的很。
“好,我一定会替夫人转告的。”
正要离开,他的手机突然震了震,他看了一眼来电提示,无奈笑了笑给黎乐看屏幕:“是路总打来的电话,可能在催我快点回公司了,那我就不打扰夫人了,下次见。”
孟澈很快离开了,只剩下黎乐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他的眼前全是手机屏幕的显示。
那个来电提示的名字,简洁却不简单。
恒哥。
后面跟着一个表情符号。
一颗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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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黎乐失眠了,他不想去怀疑路之恒,可他的第六感告诉他,孟澈和路之恒之间……似乎关系匪浅,否则根本无法解释那个备注后面的爱心,还有说发情期这件极度私密的事。
正当他越想越糟糕时,卧室门开了,一道浓郁的威士忌信息素味道飘了进来。
是路之恒回来了!
他立刻打开夜灯坐了起来,怔怔望着推门进来的alpha。
路之恒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他脱下外衣朝黎乐走过去:“都凌晨了怎么还不睡?肚子里的宝宝可要抗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