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这套玻璃器具是陈步洲前几天刚送过来的,林潮生在家调试了几天,最后成功做了出来。虽然不如现代的温度计测量精准,但总比没有好。
  他又说:“里面的石蜡油每天都要换,每半个时辰就要观察一次。”
  大林二林连连点头。
  这时候,陆云川从屋外进来了,他站在门口看向陈步洲,面无表情喊道:“陈二。”
  陈步洲如今一听陆云川的声音就忍不住双腿发抖,干笑两声转了过去,“哈?陆兄弟?”
  “陆兄弟”看着他,随后将手里一把新弓朝陈步洲丢了过去,“走,上山练弓。”
  站在陈步洲前头的元宝手忙脚乱接住丢过来的长弓,抱在怀里哎哟叹气,“少爷,这弓好重啊,您真拉得动吗?”
  某位脆皮少爷不愿意回答他的问题,只瞥了元宝一眼,皮笑肉不笑说道:“你今天叫‘拉弓’。”
  元宝又开始尖叫:“啊?为什么?为什么?!”
  陈步洲没说,拿过弓走了出去,跟上了前头的陆云川。
  林潮生追了两步,对着陆云川喊道:“哥!到了山上帮我摘两个橘子!”
  冬天了,山上的野橘子也熟了,林潮生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尝过新鲜水果味儿。
  上回叶子给他摘了两个橘子,酸酸甜甜的的,好吃。
  陆云川自然是满口答应了,甚至还捡了个篱笆角落里的背篓背上,看样子可不止摘两个,是想着摘一篓回来。
  叶子也在院里,他正拿着一把小剪子剪新屋院里的腊梅花。
  腊梅是林平仲两兄弟种的,开得特别好,一园冷香清幽。
  叶子之前在西山碰了壁,虽有陈步洲为他出头,但叶子还是不太愿意往那边去了。林平仲两兄弟种花厉害,院里有两树腊梅开得尤其好,枝木扶疏,花色纯黄无杂,迎着瀌瀌风雪盛开,花香馥郁,浓而不俗,是冬中真寒客。
  叶子想找他们买花,但两兄弟自然不肯收钱,大方地让叶子随意采摘。
  叶子最近在做腊梅香膏,涂在身上能让皮肤滋润光滑,最关键的是其香味自然,半日都不消散。
  梅香清冽,将腊梅香膏涂在身上,就好像抱了一捧腊梅花枝行走,满袖盈香。
  哪个姑娘不喜欢自己身上香香的?那富贵人家的小姐还特意熏香呢!
  这又能养肤,又有花香,叶子前些日子刚做出来十盒,很快就卖空了,可谓是供不应求。
  小哥儿夜里数钱时还暗暗窃喜呢,离他开铺子的日子不远了。
  他剪完腊梅,提着小篮子凑到林潮生身边,盯着陈步洲和陆云川远去的背影,笑着说道:“我看陈二少爷的身子好多了,今年冬天都没怎么咳嗽了。这比吃药还管用呢!”
  可不是么?大少爷从前一病就是往屋里躺,越躺人越软,反而不如最近一段时间被陆云川揪着在山上爬坡上坎的好,眼瞧着身子骨都锻炼结实了。
  林潮生也笑,然后朝叶子挤了挤眼睛,又故意晃过去撞他胳膊,“哟,还叫‘陈二少爷’呢?”
  叶子羞着脸瞪他,随即抱着小篮子跑回家,继续做香膏去了。
  腊梅香膏花了几天做出来,可惜却没时间拿去卖,帮着叶子卖货的方柳生回家了。
  他月底成亲,婚后新婚燕尔的,怕是今年都不会再出去了。
  *
  十一月底,方柳生成亲。
  曹大娘高兴得很,她是早惦记着小儿子的终身大事了,这个月都是数着日子过的。
  她和丈夫都穿了新衣裳,一个深红一个藏蓝,喜笑颜开地在院里招呼进进出出的客人,那嘴巴就没合拢过!
  “哎哟!恭喜恭喜!这二郎的婚事可算成了,你们两个老的也放心了!”
  “你眼光好!那家孩子我瞧过!是个好的!你可要得个能干的儿夫郎了!”
  “恭喜恭喜啊!咱村里也是好久没办喜事了!”
  ……
  林潮生和叶子也在院里,他们两个算是客人,可关系自然比旁的客人更亲近,到了这儿那都是熟门熟路的。
  二蛋这小崽子瞧见了两人,悄悄拉着两人进了灶房,试图用刚出锅的肉丸子贿赂林潮生,想拿丸子换穗穗。
  林潮生抱着穗穗哈哈笑,然后吃了二蛋的肉丸子就不认账了,把小崽子气得鼓嘴巴。
  穗穗刚被哄睡着,这孩子就像个小猪似的,院儿里那么吵他也睡得着。
  这时,外头响起一声唢呐,紧跟着就是敲锣打鼓的声音,欢腾着、热闹着。
  叶子眼睛一亮,惊喜道:“是接亲的人回来了?”
  陆云川也跟着接亲去了,林潮生听此来了兴趣,也想去凑凑热闹,可怀里还抱着个孩子,行动总是不太方便。
  坐在火盆边烤火的田岚看见了,忙朝人伸了手,笑道:“孩子给我抱着,小石头被大林二林带去玩儿了,我如今正得闲。我帮你看着,你们年轻人去热闹热闹吧!”
  林潮生可不是个客气人,前头还在宝贝乖崽儿地哄娃,现在就立刻把乖崽儿塞田岚怀里了,反手就拉着叶子跑出门,半点儿留恋都没有。
  出了门,见曹大娘夫妇也在院外站着,却没看见接亲的人。
  隔壁林家不知什么时候挂了红布,外头停了一只鲜红的小轿,左右两排穿红的下人在敲锣打鼓,唢呐吹得震天响。
  曹大娘不高兴了,叉着腰嘀咕:“林家的发什么疯呢?没听说他家今天有喜事啊?还和我儿子一天办?这是故意膈应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