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可她也只是待了一个月,准确来说,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陆笙却等了她六年。
  时念念眸底的光细细的闪了下,一颗心被酸涩的情绪包裹住,她强忍住泪意,抬眼看他:“对不起笙笙,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我只是睡了一觉,然后……”
  小姑娘吸吸鼻子,在心底想了下措辞:“……我也不知道自己睡了那么久。”
  她肯定不能告诉陆笙她是回到了自己的世界,还差点回不来。
  时念念向来对自己的事情脑子反应慢半拍,重逢后她太过开心,丝毫没有注意到陆笙说的是“回来了”,而不是“醒了”。
  陆笙知道时念念心里揣着事,也知道她不是长睡不醒,而是回到了宋姝妍说的,不属于他们的世界。
  骗他也没关系,在时念念看不见的角度,陆笙眸光微动,不动声色的敛下眸底翻涌而出的炙热,只要这次她不再离开,他便可以假装从不知情,永远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
  “嗯。”陆笙的指尖向上,指腹摩挲过女孩泛红的眼尾,轻接住她眼角滚落而出的那颗莹莹的珠子,嗓音被压的低哑,“回来就好。”
  男人指尖微凉,指腹带着层薄茧,被他接触到的皮肤传来微弱的,又难以忽视的痒意,时念念长睫生生颤动着,陡然间,心头也仿佛被烫过一般急速的颤了下。
  脑子里乱七八糟,被那眸子盯着,时念念心跳无意间加快,匆忙别开视线没敢看他,在空气中乱晃了一圈,忽的发现陆笙手腕上带着的那串佛珠来。
  眼眶里的眼泪立马被好奇心取代,时念念眨着眼,手移过去轻碰了下,出声问他:“笙笙,这是什么?”
  原来他还有这种爱好吗?
  陆笙腕骨明显,漂亮的腕子上挂着串珍珠手链,和一看就价格不菲的佛珠,珠串花纹繁琐精致,颜色偏冷,愈发衬得那冷白皮肤纹理细腻,干净养眼。
  通体莹白的珍珠和庄重严谨的佛珠完全是两种风格,可偏偏戴在陆笙手上时,又相得益彰,添了几分清冷的性感。
  陆笙顺着时念念的目光垂眸望了眼,喉结微滚,声音被放的低哑:“你不在时,我去庙里求过佛。”
  他说的风轻云淡,面色也是淡的,手指搭在珠串上转了下,黑褐色的珠子在光下泛着薄薄一层细腻的光晕,彰显着主人的贵气:“那住持说我命格硬,与身边的人相克。”
  所以苏皖离开了他,连时念念也走了,他才是那个最大的恶人。
  佛说普度众人,却从来没有把怜悯的目光放在他身上。
  陆笙垂下眼睫,嘴角扯了扯,眸底深深划过嘲意,笑意有些凉薄,可仔细去听,又能从那疏凉的声线下隐隐听出落魄来。
  相处时间久,陆笙偶尔一个神情变化时念念都可以捕捉到,她大概也能猜到他在想什么,她不喜欢他那样去想。
  时念念眼底泛红,这次却没有再回避他的视线,她小心翼翼的握住眼下那双漂亮的手,一张干净的脸纯的过分:“他骗你的,你别信那个。”
  时念念一本正经的小声念叨:“什么命格硬不硬呀,哪有人靠一句话就把自己否定的,这样说的话,下次我也去路边给人看手相,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们笙笙那么优秀,优秀的人生活忐忑一点点是可以理解的。”
  说着,她伸出大拇指和食指在空气中小幅度比划了下:“当然,也就一点点。”
  女孩声音软,眼睛又大又圆,眼周一圈全红了,眸底潋滟着水光,鼻子也是红的,明明自己下一秒便要掉珍珠,还要强忍住泪意说些好听的话安慰他,听着她柔软的声音,她的手小小一个,握在手里软的跟没骨头似的,陆笙心里的潭仿佛落入一片桃花花瓣,春风吹皱一池春水,泛起皱皱温柔涟漪。
  陆笙反握住那只手,男人眉眼温柔,声音也逐渐柔下来,视线垂下落在她身上,温声道:“我没信他。”
  见他看着状态还可以,时念念叹了口气,她总觉得心里难过,名叫愧疚的感情像浪潮一般,都要把她淹没了。
  也就是出于这份心疼和愧疚,她哪也没去,连一直惦记着的乐乐也顾不上去看,就乖乖坐在陆笙身边陪着他。
  虽然她想不明白陆笙为什么那么喜欢牵着她的手,还跟哄小孩子似的轻捏几下,即使时念念有些别捏,她眼睛一睁一闭,也就由他去了。
  毕竟,这件事真的是她和系统不好,叫他受了那么多的苦。
  她以前就知道,她们笙笙生的眉目清冷,寡言薄情,一身傲骨挺得直,端着一副不见山不见水的深沉模样,但他其实心思细腻,又格外没有安全感。
  时念念也不知道自己待了多久,她看着别墅里的佣人走走停停,屏幕上的画面换了一幕又一幕,时乐乐偷偷摸摸溜进了客厅,蹲在时念念脚下,非常主动的把毛茸茸的大脑袋凑上前叫她摸。
  虽说是溜,但它那个健壮的身板,隔着老远都可以看见它鬼鬼祟祟的身影。
  窗外月色渐浓,星子在幕布上汇聚成打大片璀璨星河,时念念见太晚了回不去,也就留在别墅里住下一晚,其实更主要的是,她舍不得乐乐。
  小姑娘的卧室和六年前一样,陆笙经常派人来打扫,即使六年没有人居住过,但仍整洁干净的连一丝灰尘都没有,空气里还尚弥漫着淡淡的清新剂的味道,是她最喜欢的水蜜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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