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江逸辞委屈巴巴的念叨:“笙哥,你说宋宋为什么不理我。”
  陆笙眉骨跳了跳,有些受不了他那副小媳妇的样子。
  江逸辞枕着胳膊,另一只手捏着手机,指腹在屏幕上上下滑动着,神色恹恹:“听我妈说,宋家最近有些情况,好像还挺严重的,但是宋宋不和我说,她从来没有想着倚靠过我。”
  知道陆笙不会理会他,他又叹了口气,颇有些老成的自言自语:“跟你说这些好像也没用,你没有喜欢的人,可能理解不了。”
  闻言,陆笙握着签字笔的手忽的一顿,笔尖在白色打草纸上留下一个黑点:“你……”
  他皱眉,还是问出了心底那个困扰他很久的问题,低声道:“喜欢是……什么感觉。”
  江逸辞手一抖,手机差点掉在桌子上,显然是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他眼睛瞪得老大,不可置信的看着陆笙:“笙哥,你这是有情况?”
  陆笙抿着唇,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黑了几许,他垂眸,声线冷淡,侧脸却崩的很紧:“你很感兴趣?”
  江逸辞想说当然感兴趣,毕竟他没想到陆笙这种冷漠寡淡的人原来也会动了凡心,他一直觉得他们笙哥就像是从冰山里走出来的大冰块,那话到了嘴边,触碰到少年清冷的眼神后立马改了口:“不不不不不。”
  江逸辞疯狂摆手,嘴角边蔓延开的笑意却暴露了他此刻的想法:“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少年收起那副没骨头似的懒散模样,他坐直身子揉了揉后脖颈,桃花眼里藏了点温柔,出声笑道:“不知道怎么说。”
  江逸辞的面容带着几分少年的羞涩,声音又格外缱绻:“我这个人说不出那些漂亮的话,就是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见到宋宋更叫我开心的事情了,就好像全世界的烟花都在她身后炸开,特别好看。”
  “笙哥,偷偷告诉你,其实我在小时候便认识宋宋了,那时候她还没有被接回宋家,从小在山里长大,我爷爷家也在山上,我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爷爷家养了段时间,因为吃药治疗的副作用变得很胖很胖,又胖又丑,周围人都不愿意和我玩,偶尔有愿意陪我玩的,都是为了我江家小少爷的身份,而不是我江逸辞这个人。”
  “有一次我被欺负,他们把我骗到山上,然后把我推进一个挖好的洞里,那个洞并不深,但是我很胖,四肢不协调爬不起来,所以很困难,就坐在地上看他们朝着我大笑,是宋宋从天而降救了我。”
  “那时候宋宋比我高,扎这个高马尾,短裤短袖,一双眼睛又大又亮,身后背着个竹篓,好像是去山上挖草药,她拿着铲子呼拉拉一顿乱挥,很快便把那几个人打的上蹿下跳的跑了,把人赶跑后,她又把我从洞里面拽了出来,还一本正经的教训我那么大还被人欺负,我当时就想,这个小姑娘看着瘦的跟杆似的,怎么那么厉害。”
  江逸辞缓了口气:“后来我就老喜欢去找她玩,虽然她一大部分时间不少上山去挖草药,就是在喂小动物,又或者在研究怎么种药材,还不喜欢我烦她,上次一只小猫跑到院子里那颗大桑树上不敢下来,宋宋一个人爬上树去救它,我看她坐在树干上手都在抖,还不承认自己害怕,还是我跑去找爷爷喊人架了把梯子,她下来后生了我好几天的气,说我瞧不起她,那姑娘倔强又嘴硬,其实心很软,一边嫌我又笨又烦,老是给她添乱子,一边又在我被人欺负的时候提着扫帚跑的跟兔子似的窜过来护着我。”
  江逸辞有些怀念,他托着脸,视线汇集成一个点移到窗外,窗外阳光烂漫,床帘微卷,细细碎碎的金光尽数落下,他盯着窗沿上坠着的那颗小水滴笑了笑,轻声呢喃了句:“后来我夜里突然犯病,被匆匆接回家治疗,走的时候都没有来得及和宋宋说一声,也没有她的联系方式,等我再回去找时,听说那家人已经搬走了,我找了她好久。”
  “再后来,便是在宋家看见了她,她以前和她爷爷姓,她和爷爷相依为命,被接回宋家后改了名字,因为她原来的名字里也有个宋,所以我喜欢喊她宋宋,宋宋变得优雅又漂亮,不再是那个穿着大裤衩整天灰头土脸到处乱跑的小女孩,我猜是宋宋还在生我当年不告而别的气,她总说我喜欢的不是她,其实就是她,我怎么可能连自己喜欢的人都记错,即使她改了名,即使好几年没见,我也不会记错。”
  说着说着,江逸辞跨着张脸,再次委屈巴巴的扭头望向陆笙:“笙哥,你说宋宋什么时候可以理我啊,她今天一天没理我了。”
  陆笙的眉骨又跳了跳。
  陆笙听江逸辞自言自语的讲了半节课,他脸色黑了又黑,看他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到底还是没有忍心打断他。
  但他大概似乎可以理解江逸辞的感情,时念念不在时,他也是这样,总感觉心脏里像是缺了块什么,空落落的。
  陆笙眸色微暗,他伸出手轻抚向心脏的位置,微热紧绷的的皮肤下,心跳声沉稳有力,而时念念这三个字每出现在脑海里,胸腔内那颗心脏跳动的幅度便会下意识加快,鼓点一样,隔着衣物一下又一下传到他的手心,灼热又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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