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他一直没有过那样的时刻,疼痛的时候,他没有哭泣的欲望,也不会有眼泪流出来。
那些孩子说他是个怪物。
但在永寿公主那里,有比疼痛更难忍受的东西,他要牢牢咬住牙关,绷紧喉咙,防止不听话的呻吟声从唇齿之间溜出来。
因为过度的紧张,他喉咙发哑,偶尔还是有一些沙哑的呻吟逸出来。
在每次呻吟将要逸出唇舌的时候,燕归咬下嘴唇,用疼痛提醒自己冷静。
一般都很管用。
但有一次,永寿公主注意到了,她看到了他唇上流下的血。
燕归对自己没有太多的温柔和爱惜,他从来都是不吝于疼痛,也不吝于受伤的。
永寿公主露出些担忧的表情,她丢掉了手里的东西,问他:“你还好吗?”
将要回答,燕归才发现自己的喉咙紧绷,他想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气流经过喉咙,一阵干痛麻木。
一只微凉纤细的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燕归流血的唇,燕归怕伤到檀华,还不等自己意识到,就已经松开了咬着唇的利齿。
他的牙齿,锋利到可以生生咬断人类的骨骼。
永寿公主露出一点担忧的表情,她却抬起莹白的沾着一点嫣红血迹的手指微微碰了碰自己的唇,略微抿了抿。
“人在痛苦的时候血液会是苦的吗?”
不懂医学的人,偶尔会好奇一些医学问题。
燕归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檀华沾着他一点血迹的唇角,她只取了一点点血,沾在唇上的很少,抿了一下,只剩下薄薄一层,像绯红的月晕。
“不要再咬了,你受伤了。”
“很难忍吗?”
他喉结滑动了一下,用沙哑的声音说:“我不痛苦,也不难以忍受。”
“我的血是苦的吗?”
燕归看着檀华,似乎这是一个对他很重要的问题。
檀华笑了笑,说:“不苦,有一点腥甜的味道。”
看见檀华用浅紫色的丝帕擦拭掉手指上多余的血迹,燕归其实想问,她是否讨厌。
不过很少有人会喜欢血腥味吧。
他说:“其实我觉得还好。”
这句话回答的是之前永寿公主的问题。
回忆到这里,发现这个说法其实是有点保守的。
当时永寿公主笑了笑,“那我们继续?如果你再偷偷咬唇我会停下来,不再继续。”
断掉的琴弦被接上,于是一切都在继续。
那个晚上。
其实更多的是喘息。
即使是最危险的时刻,燕归也从未发出过那样混乱的喘息。
天光大亮,一墙之隔。
檀华站在昨天夜里来过的画室里,身前是那副放了许久的画,她举笔略作思量,蘸了蘸墨。
昨夜种种,于她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燕归将唇咬出血的样子。
一只手稍稍提起袖子,手下起笔,写道:
雾绡轻垂,帘卷西风。
锦绣屏风锁春色,一点丹朱涂绛唇。
……
今日去上值,经过朱雀街,燕归遇见了许久不见的友人,一身锦衣的桃花眼贵公子从醉仙楼里出来,广袖长袍,左玉右剑,自在潇洒。
他身后跟着一个书童,劝他说:“此处喧闹,无琴无香,郎君何不回家里温书?还可以请教府上的几位先生。”
桃花眼挥挥手,笑道:“琴也好香也好,哪里敌得酒香醉人?不可饮酒,又没有酒香,如何读书?”
书童还在劝,“酒楼里头,鱼龙混杂,前些天还有勋贵打起来了,听说旁边的闲汉倒霉挨了一记,头破血流,科举在即,万一在这儿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总归不如我们家里,要不也找人收拾出一间房子,用酒做熏香,您看如何?”
桃花眼走的不着急,而是说:“小童,你好像很不想我在醉仙楼多待?”
书童反应不及,略微一顿,回过神来紧接着说:“这不是科举就快了么,家里实在是担心您。”
桃花眼任由书童的话耳旁风一样跑掉了,路遇燕归,觉着巧,一眼注意到对方唇上的伤口,多看了两眼。
他身在世家大族,交游广阔,虽然这些年嗜好饮酒,无心儿女之情,却见过许多有妻有妾又有情的人,情热之时什么样子,见过不少,早已不以为奇。
没想到有一天,有这样伤口的人会是燕归,他道:“奇哉!怪哉!”
“昔日你我二人同为孤弦,今朝我未逢佳人,燕兄已有娇客。”
第51章
洛京齐家, 簪缨世家,声势显赫。
锦绣朱门里,多得是九曲回廊, 亭台楼阁,池馆水榭。
齐家四郎才回到家中, 小童跟在他身后说个不停, “四郎昨晚一夜没睡, 早晨只喝了一碗小米粥, 可要再吃些什么?”
前方四郎手里的折扇轻轻摇了摇。
小童便知晓这是不用的意思了。
“四郎,这是往书房去的路, 您不回去睡一会儿吗?”
四郎的脚步都没有停一下,还是往书房的方向,小童攥了攥拳头, 说道:“郎君你前段时间不是说科举只是参加一下吗?那时候家里还担心你的名次, 这会儿老爷和夫人更担心四郎身体, 夫人昨天送了人参来,叫我给你补补。”
那些孩子说他是个怪物。
但在永寿公主那里,有比疼痛更难忍受的东西,他要牢牢咬住牙关,绷紧喉咙,防止不听话的呻吟声从唇齿之间溜出来。
因为过度的紧张,他喉咙发哑,偶尔还是有一些沙哑的呻吟逸出来。
在每次呻吟将要逸出唇舌的时候,燕归咬下嘴唇,用疼痛提醒自己冷静。
一般都很管用。
但有一次,永寿公主注意到了,她看到了他唇上流下的血。
燕归对自己没有太多的温柔和爱惜,他从来都是不吝于疼痛,也不吝于受伤的。
永寿公主露出些担忧的表情,她丢掉了手里的东西,问他:“你还好吗?”
将要回答,燕归才发现自己的喉咙紧绷,他想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气流经过喉咙,一阵干痛麻木。
一只微凉纤细的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燕归流血的唇,燕归怕伤到檀华,还不等自己意识到,就已经松开了咬着唇的利齿。
他的牙齿,锋利到可以生生咬断人类的骨骼。
永寿公主露出一点担忧的表情,她却抬起莹白的沾着一点嫣红血迹的手指微微碰了碰自己的唇,略微抿了抿。
“人在痛苦的时候血液会是苦的吗?”
不懂医学的人,偶尔会好奇一些医学问题。
燕归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檀华沾着他一点血迹的唇角,她只取了一点点血,沾在唇上的很少,抿了一下,只剩下薄薄一层,像绯红的月晕。
“不要再咬了,你受伤了。”
“很难忍吗?”
他喉结滑动了一下,用沙哑的声音说:“我不痛苦,也不难以忍受。”
“我的血是苦的吗?”
燕归看着檀华,似乎这是一个对他很重要的问题。
檀华笑了笑,说:“不苦,有一点腥甜的味道。”
看见檀华用浅紫色的丝帕擦拭掉手指上多余的血迹,燕归其实想问,她是否讨厌。
不过很少有人会喜欢血腥味吧。
他说:“其实我觉得还好。”
这句话回答的是之前永寿公主的问题。
回忆到这里,发现这个说法其实是有点保守的。
当时永寿公主笑了笑,“那我们继续?如果你再偷偷咬唇我会停下来,不再继续。”
断掉的琴弦被接上,于是一切都在继续。
那个晚上。
其实更多的是喘息。
即使是最危险的时刻,燕归也从未发出过那样混乱的喘息。
天光大亮,一墙之隔。
檀华站在昨天夜里来过的画室里,身前是那副放了许久的画,她举笔略作思量,蘸了蘸墨。
昨夜种种,于她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燕归将唇咬出血的样子。
一只手稍稍提起袖子,手下起笔,写道:
雾绡轻垂,帘卷西风。
锦绣屏风锁春色,一点丹朱涂绛唇。
……
今日去上值,经过朱雀街,燕归遇见了许久不见的友人,一身锦衣的桃花眼贵公子从醉仙楼里出来,广袖长袍,左玉右剑,自在潇洒。
他身后跟着一个书童,劝他说:“此处喧闹,无琴无香,郎君何不回家里温书?还可以请教府上的几位先生。”
桃花眼挥挥手,笑道:“琴也好香也好,哪里敌得酒香醉人?不可饮酒,又没有酒香,如何读书?”
书童还在劝,“酒楼里头,鱼龙混杂,前些天还有勋贵打起来了,听说旁边的闲汉倒霉挨了一记,头破血流,科举在即,万一在这儿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总归不如我们家里,要不也找人收拾出一间房子,用酒做熏香,您看如何?”
桃花眼走的不着急,而是说:“小童,你好像很不想我在醉仙楼多待?”
书童反应不及,略微一顿,回过神来紧接着说:“这不是科举就快了么,家里实在是担心您。”
桃花眼任由书童的话耳旁风一样跑掉了,路遇燕归,觉着巧,一眼注意到对方唇上的伤口,多看了两眼。
他身在世家大族,交游广阔,虽然这些年嗜好饮酒,无心儿女之情,却见过许多有妻有妾又有情的人,情热之时什么样子,见过不少,早已不以为奇。
没想到有一天,有这样伤口的人会是燕归,他道:“奇哉!怪哉!”
“昔日你我二人同为孤弦,今朝我未逢佳人,燕兄已有娇客。”
第51章
洛京齐家, 簪缨世家,声势显赫。
锦绣朱门里,多得是九曲回廊, 亭台楼阁,池馆水榭。
齐家四郎才回到家中, 小童跟在他身后说个不停, “四郎昨晚一夜没睡, 早晨只喝了一碗小米粥, 可要再吃些什么?”
前方四郎手里的折扇轻轻摇了摇。
小童便知晓这是不用的意思了。
“四郎,这是往书房去的路, 您不回去睡一会儿吗?”
四郎的脚步都没有停一下,还是往书房的方向,小童攥了攥拳头, 说道:“郎君你前段时间不是说科举只是参加一下吗?那时候家里还担心你的名次, 这会儿老爷和夫人更担心四郎身体, 夫人昨天送了人参来,叫我给你补补。”